她快速打字:“不用了,劇組有吃的,你早點睡吧。”傳送成功後,她把手機調成靜音,扔回包裡,彷彿這樣就能隔絕那個名字帶來的複雜情緒。
胃裡的飢餓感愈發清晰,像無數只小蟲在緩慢啃噬著五臟六腑。
齊雪閉上眼,腦海裡卻不受控制地浮現出譚越做飯的樣子。
他總是繫著那條藍色格子圍裙,高大的身影在廚房裡顯得有些笨拙,切菜時會下意識地皺著眉,油星濺到手上也只是咧咧嘴,繼續埋頭忙活。
北方的廚房總是暖烘烘的,尤其是冬天,暖氣燒得正旺,鍋裡燉著的排骨咕嘟作響,蒸鍋裡的饅頭散發著麥香,譚越的額頭上會滲出細密的汗珠,他卻總說:“這樣才有煙火氣。”
煙火氣。
齊雪自嘲地勾了勾嘴角。
她現在身處的這座南方城市,連空氣裡都飄著潮溼的水汽,哪有什麼煙火氣可言。
片場的燈光突然暗了許多,場務舉著喇叭喊:“各部門準備!五分鐘後繼續拍攝!”齊雪睜開眼,看到化妝師拿著粉撲快步走來,她下意識地挺直脊背,臉上重新掛上職業性的微笑。
無論心裡有多少波瀾,鏡頭對準她的那一刻,她就必須是劇本里的那個人。
這是作為演員的基本素養,也是她在這個圈子裡摸爬滾打多年學會的生存法則。
而此刻,千里之外的北方城市,譚越正站在自家廚房的窗前,手指反覆摩挲著手機螢幕。
齊雪的回覆像一盆冷水,從頭頂澆到腳底,讓他瞬間清醒過來。
他就知道會是這樣。
這三年來,齊雪對他越來越冷淡。她不再像以前那樣抱著他的胳膊撒嬌,不再在電話裡嘰嘰喳喳地說劇組的趣事,甚至連看他的眼神都帶著一種疏離的客氣。
譚越不是傻子,他能感覺到那道無形的牆正在他們之間越砌越高,可他不知道該怎麼推倒它。
他只會用自己的方式對她好。
她隨口提過一句喜歡吃城南那家店的糖炒栗子,他能冒著大雪排隊兩小時買回來;她拍戲時崴了腳,他連夜請了假飛到她身邊,笨拙地學著給她按摩;她隨口抱怨一句劇本太難背,他能一字一句地把所有臺詞都輸入備忘錄,標上停頓和重音符號。
可這些,似乎都沒能讓那道牆變得矮一些。
窗外的北方城市早已陷入沉睡,只有零星的路燈在雪地上投下昏黃的光暈。今年的冬天來得格外早,才十一月初,就已經下了好幾場雪。譚越看著窗玻璃上凝結的冰花,想起齊雪總說南方的冬天又溼又冷,比北方難熬多了。
她現在一定凍壞了吧?肯定沒好好吃飯。
這個念頭一旦冒出來,就像野草般瘋狂生長。
譚越轉身走進廚房,開啟冰箱。裡面整整齊齊地碼著各種食材,都是齊雪愛吃的。
他記得她喜歡吃新鮮的裡脊肉,特意昨天去超市買的;排骨是早上剛從菜市場搶的,還帶著血絲;麵粉是她點名要的河套麵粉,說用來烙餅最香。
他繫上那條藍色格子圍裙,動作熟練得彷彿演練過千百遍。水池裡的自來水嘩嘩作響,冰涼的水流過手指,卻絲毫沒讓他冷靜下來。菜刀落在砧板上,發出篤篤的聲響,在寂靜的深夜裡格外清晰。
裡脊肉被切成均勻的薄片,放入碗中,加入料酒、鹽、胡椒粉和澱粉,用手抓勻。譚越的手指粗壯有力,指甲修剪得乾乾淨淨,抓拌肉的時候動作輕柔,像是在對待什麼稀世珍寶。他記得齊雪不愛吃太鹹的,每次放鹽都要小心翼翼地用指尖捏起一點點。
鍋裡的油開始冒熱氣,譚越將肉片一片片放入鍋中,滋啦的聲響瞬間填滿了整個廚房。白色的肉片逐漸變成金黃,空氣中瀰漫開油炸食品特有的香氣。他站在灶臺前,專注地盯著鍋裡的肉,額頭上很快滲出細密的汗珠。
齊雪第一次吃他做的鍋包肉時,還是在剛認識的時候。那時他為了不讓齊雪拍戲的時候餓肚子,特意去濟水名廚那裡花錢學了手藝,後來齊雪拍戲到深夜錯過飯點。他偷偷給她做了份鍋包肉,油放多了,糖放少了,味道差得遠,可她卻吃得津津有味,嘴角沾著醬汁,像只偷吃東西的小貓。
“譚越,你做的鍋包肉真好吃。”她抬起頭,眼睛亮晶晶的,“比我媽做的還好吃。”
從那以後,他就苦練鍋包肉的做法。
怎麼讓肉片更嫩滑,怎麼讓醬汁更濃稠,怎麼讓色澤更金黃,他一遍遍嘗試,記滿了整整一個筆記本。
後來齊雪的名氣越來越大,吃過的山珍海味不計其數,可每次回家,還是會纏著他做鍋包肉吃。
“還是你做的最好吃。”她那時總是這樣說,眼睛彎成月牙,嘴角沾著糖醋汁。
譚越的動作頓了頓,胸口像是被什麼東西堵住了,悶得發慌。
他深吸一口氣,將裹好澱粉的肉片放入熱油中。滋啦一聲,白色的肉片瞬間膨脹起來,變成金黃色的外殼。他拿著長筷子,不停地翻動著肉片,直到每一片都炸得金黃酥脆。
接下來是調醬汁。白糖、醋、生抽、料酒、水澱粉,比例要拿捏得恰到好處。譚越一邊攪拌一邊回憶著齊雪的口味,她喜歡酸甜適中,不能太膩,也不能太酸。醬汁在鍋裡咕嘟咕嘟地冒著泡,散發出濃郁的香氣,那是獨屬於家的味道。
最後一步,將炸好的肉片倒入醬汁中,快速翻炒。金色的肉片裹上琥珀色的醬汁,油光鋥亮,讓人垂涎欲滴。譚越把鍋包肉盛出來,裝進保溫盒裡,動作輕柔得像是在進行什麼神聖的儀式。
接著是炸排骨。他記得齊雪喜歡吃帶點肥的排骨,說這樣炸出來更香。排骨提前用醬油、料酒、十三香醃製了兩個小時,此刻已經入味。放入熱油中,很快就炸成了誘人的紅褐色,表面酥脆,內裡多汁。
最後是烙餅。河套麵粉倒入盆中,加入溫水,用筷子攪成絮狀,再用手揉成光滑的麵糰。譚越的手掌寬大有力,揉起面來力道十足,麵糰在他手中漸漸變得有韌性。醒面的時候,他開始準備油酥,麵粉里加入燒熱的豬油,攪拌均勻,香氣瞬間瀰漫開來。
麵糰被擀成薄薄的麵皮,抹上油酥,捲成條狀,再切成小段,擀成圓餅。平底鍋燒熱,放入少許油,將餅放進去,小火慢慢烙。很快,餅的表面就鼓起一個個小泡,散發出誘人的麥香。
譚越用鏟子小心翼翼地翻面,直到兩面都烙成金黃色,外酥裡嫩。
他把鍋包肉、炸排骨和烙餅分別裝進三個保溫盒,層層包裹好,放進一個大保溫袋裡。
看了看時間,已經凌晨兩點半了。離最近的一班飛往蘇市的航班還有三個小時,他必須趕在那之前到機場。
譚越脫下圍裙,匆匆換上外套,抓起保溫袋就往外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