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櫃最上層還放著她的羽絨服,米白色的,袖口沾著塊咖啡漬——是他去年打翻咖啡杯時濺上的,齊雪當時氣得哭了鼻子,說“這是我最喜歡的一件”,卻還是捨不得扔掉。
天色漸漸暗下來,譚越沒開燈,坐在沙發上看著窗外的暮色漫進屋子。
對面樓的燈一盞盞亮起,有戶人家的廚房裡傳來炒菜聲,油煙味順著風飄過來,帶著醬油和蔥姜的香氣,像極了齊雪做的紅燒肉。
他突然想起,今天還沒吃飯,肚子餓得發慌,卻沒力氣站起來找吃的。
手機在茶几上震動,是臺裡同事發來的訊息:“譚哥,明天的策劃會資料我放你桌上了。”
他盯著螢幕看了半天,才想起自己明天還要上班。
手指在螢幕上划著,不小心點開了相簿,最新的一張照片是上個月拍的,齊雪穿著他的灰色毛衣,窩在沙發上笑,陽光落在她髮梢,像鍍了層金。
他的指尖在螢幕上輕輕摩挲著她的笑臉,眼淚突然就掉了下來,砸在手機殼上,發出細微的聲響。
樓下傳來收廢品的吆喝聲,帶著悠長的尾音,“收舊冰箱舊電視——”。
譚越走到窗邊,看著收廢品的三輪車慢悠悠地駛過,車斗裡堆著的舊傢俱在暮色中像群沉默的怪獸。
他突然想把家裡的東西都賣掉,賣掉那盞蒙著灰的吊燈,賣掉總滴水的水龍頭,賣掉那隻結著水垢的水壺,賣掉所有帶著回憶的物件,或許這樣,就能把齊雪徹底從心裡也賣掉。
但他終究沒那麼做。
凌晨三點,譚越躺在床上,展轉難眠。
旁邊的枕頭還保持著齊雪睡過的形狀,上面沾著根她的頭髮,烏黑的,纏在枕套的花紋裡。
他想起以前,齊雪總愛枕著他的胳膊睡,說“這樣有安全感”,結果每次他的胳膊都麻得失去知覺,卻捨不得叫醒她。
窗外下起了雨,淅淅瀝瀝的,敲打著玻璃窗。
譚越起身走到窗邊,看著雨水在玻璃上劃出蜿蜒的痕跡,像幅流動的畫。
想起齊雪最怕打雷,每次下雨都要鑽進他懷裡,緊緊攥著他的衣角,“有你在我就不怕了”。
現在雨下得這麼大,不知道她有沒有害怕。
雨停的時候,天已經矇矇亮了。
譚越煮了碗麵條,放了兩個雞蛋,是齊雪教他的做法,“水開了再下面,煮三分鐘正好”。
麵條煮得有些軟,雞蛋也煎糊了,味道卻和記憶裡的很像,帶著淡淡的煙火氣。他吃著吃著,眼淚就掉進了碗裡,鹹鹹的,和麵條的味道混在一起,說不出是苦還是澀。
同一時間,齊雪的公寓裡,行李箱還放在玄關沒開啟。
她坐在沙發上,手裡捏著那雙粉色棉拖鞋,毛茸茸的絨毛蹭著掌心,帶來熟悉的暖意。
這是她第一次在這個公寓過夜,裝修是李姐找人設計的,極簡風格,冷冰冰的,沒有一點家的味道。
廚房的水龍頭是全新的,開啟時水流順暢,沒有一點鐵鏽味。
她接了杯水,卻沒喝,目光落在空蕩蕩的冰箱上——以前那個家裡的冰箱,永遠塞滿了譚越買的水果,第一層是她愛吃的草莓,第二層是他愛吃的橘子,第三層是他們一起做的速凍餃子。
手機在茶几上震動,是李姐發來的行程表:“上午十點品牌方採訪,下午兩點雜誌拍攝,晚上七點慈善晚宴。”
她看著那些密密麻麻的行程,突然覺得很累,比拍三天三夜的夜戲還累。
走到陽臺,城市的霓虹燈在玻璃上投下斑斕的光影,像片虛假的星空。
她想起以前在那個老房子的陽臺,譚越會搬個小馬紮,陪她看星星,給她講星座的故事。
“你看那個獵戶座,”他的手指劃過夜空,“最亮的那顆是參宿四,就像你一樣。”
開啟行李箱,想把那雙棉拖鞋拿出來,卻看到壓在下面的真絲襯衫,領口的珍珠紐扣在光線下閃著光。
她想起譚越穿著這件襯衫的樣子,站在廚房門口看她做飯,陽光落在他身上,溫柔得像幅畫。
眼淚突然就掉了下來,砸在棉拖鞋上,暈開一小片深色的印記。
她拿起拖鞋,走到臥室,放在床腳,像在那個老房子裡一樣。
穿上拖鞋的瞬間,腳底板傳來熟悉的柔軟,彷彿又回到了那個冬天,她穿著它在屋子裡轉圈,譚越從背後抱住她,下巴抵在她發頂,說“慢點走,別摔了”。
床頭櫃上的手機螢幕亮著,是助理發來的訊息:“齊姐,明天的晚宴禮服選好了,放在衣帽間了。”
齊雪沒回,拿起手機,點開和譚越的對話方塊,最後一條訊息還停留在她發的“我很累,別再發訊息了”。
她猶豫了很久,輸入“拖鞋很舒服”,又刪掉,換成“謝謝你”,最終還是鎖了屏。
窗外的天快亮了,第一縷晨光透過窗簾縫隙照進來,落在床腳的棉拖鞋上,泛著毛茸茸的光。
齊雪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聽著遠處傳來的第一班公交車的報站聲,突然很想念那個老房子的晨霧,想念廚房裡飄來的粥香,想念那個總愛開著玄關燈等她回家的人。
只是,有些想念,只能藏在心底,像那雙捨不得扔掉的棉拖鞋,帶著家的溫度,卻再也回不去了。
譚越把最後一口麵條嚥下去時,窗外的晨霧正慢慢散去。
他看著碗底殘留的麵湯,映出自己模糊的倒影,像幅失焦的畫。
洗碗時,洗潔精泡沫沾到無名指的戒指上,泛起細小的白泡,他下意識地想把戒指摘下來,指尖卻在碰到金屬的瞬間停住——這枚戒指,齊雪曾在無數個清晨幫他戴過,指尖劃過他指節的觸感,比泡沫更清晰。
陽臺的洗衣機發出嗡鳴,是他昨晚把那件真絲襯衫丟進去洗了。
烘乾提示音響起時,他走過去拿出襯衫,領口的珍珠紐扣在陽光下閃著光,針腳處的線頭鬆了兩根,是齊雪親手縫的痕跡。
他找出針線盒,裡面的紅線還是去年她繡兔子玩偶時剩下的,穿針時手指抖得厲害,線在針眼裡鑽了三次才穿過去。
縫到第三針時,針尖扎破了指尖,血珠滴在白色的襯衫上,像朵細小的紅梅。
他想起齊雪以前總愛扎到手,每次都舉著手指湊到他嘴邊,眼睛亮晶晶的:“吹吹就不疼了。”
那時他會笑著把她的手指含在嘴裡,嚐到淡淡的護手霜味道,是她慣用的櫻花味。
把襯衫掛回衣櫃時,看到齊雪的羽絨服還掛在最上層,米白色的布料在晨光中泛著柔和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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