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中方寫:“中國方面原則同意!”
美方質問:“原則?原則是幾分之幾?”
“中國方面基本同意!”
“基本同意是同意多少?是十分之九還是十分之八?”
“中國方面將盡最大努力……”
“最大到底是多大?怎樣才稱得上最?”
而我們也在挑他們的,比如“你們這個to be用法不對!”“這個re不妥,要改成s!”
諸如此類。
這項工作由專門的文字校對人員去做,代表們不用再唇槍舌戰,得到了一些休息時間。美方給他們送飯,我們的大使館給我們送飯。
“喲,小籠包啊!”
“伙食不錯哦!”
對面送的是漢堡、披薩、可樂之類,這邊送的也算是快餐,陳奇又開啟一個打包盒,皺眉道:“怎麼還有陳皮雞?”
“陳皮雞怎麼了?”同事問。
“這是我發明的,專門給老外吃的。”
“你發明的?!”
“當然!當時這事鬧挺大,上了報紙,還拍成電影了,叫《人在紐約》。”
一個美方代表聽到,忍不住插嘴:“我看過這部片,很棒。我太太已經會做宮保雞丁了。”
“謝謝!美食本來就不分國界的,我們應該慶幸沒有選擇在英國談判,不然只好叫外賣了。”陳奇講了個辱英笑話。
“哈哈!你說得對!”
獲得了一致認同。
“no!no!“
突然間,美方一個傢伙指著文字叫起來,陳奇筷子一抖,一個小籠包沒吃上。美方代表則如臨大敵,以為發現了什麼大事故。
“第三條第七款!‘這種情況’不對,要改成‘該情況’。”
“這種和該是一個意思。”
“no!在漢語裡,這種的外延比該大。比如這種事件和該事件,後者指單一的具體的事件,前者卻是包括性的。”
嘁!
陳奇撇撇嘴,還挺機靈。
對照文字的過程也是漫長的,眨眼一天又要過去,大家筋疲力盡。
牆上掛著的時鐘滴滴答答走著,距離17日零點越來越近。代表們不時抬頭瞧一眼,眼瞅著要到時間了,還差一點內容沒有完成。
總不能再延後吧?
“……”
陳奇吃了小籠包,喝了最愛的可樂,他年紀最輕,精力也最旺,忽地站起身在屋裡來回溜達,彷彿活動身體。而他停在掛鐘跟前,端詳了一會,手一伸。
把鍾摘下來了。
再一摳,電池取出來了。
所有人瞪大眼睛,尤其是美方代表:你特孃的也太鬆弛了,比我們美國人還鬆弛!
中方代表在驚詫莫名後,開始努力憋笑,女領導咳了兩聲,來了句場面話:“無論怎樣,中方在原則問題上都不會讓步。”
“美方在細節問題上也不會讓步。”
繼續對照文字。
陳奇回到座位,一個同事實在忍不住,小聲道:“你小子好大的膽子,你怎麼敢去摘鐘的?”
“都到這份上了,剩下的就是走形式。我不摘,他們也會摘的。”
陳奇無所謂道,他見得多了,深知世界就是一個巨大的草臺班子。什麼議會、聯合國大會,罵人、打架、扔豬大腸、送龍袍的啥都有。
但他摘鍾這一幕,給現場人留下了極深刻的印象,若干年後出現在了各種回憶錄裡。
…………
17號。
早上5點,華盛頓寒風逼人,又有大批記者圍聚在貿易代表處的門口。特別是港臺地區的記者,有人甚至在門外整整坐了一夜。
“出來了!”
“出來了!”
陳奇穿著那件呢子大衣,像個人似的走出來,立時被團團圍住。此刻還沒讓往外透露訊息,他看著大家期待的面孔,也只能用外交辭令:“無可奉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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