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丈夫的豪情萬丈,建功立業的霸心,豪情,一切一切的東西,都是《三國》這個題材的大核心。
也是三國題材能獲得許多沉迷的核心點子。
亂世,豪情,強人,誰他媽不想在這個時代建功立業!誰沒在這這寡悶和平的時代裡,思想過東漢末年,豪傑爭霸的時代?
黃巾起義,群雄討董,之後這些以‘大義’討董的群雄們,便名正言順的擁有了兵權,名正言順的擁有了.霸業!
包括李軒,如果是在紙面上讀三國的話.也能感覺到這本書的霸念。
一身熱血,一身細胞都會燃燒起來,這是自己的‘理解’,對小說本身的感悟,恨自己沒生在那個時代的感覺。
每個讀三國的人都會這樣。
但。
如果身體真的進入到這三國時代裡呢
此時。
李軒就看著這蒼生遍野。
臥龍先生——為何,要臥龍半生,明明他的智慧,能讓他在這亂世之中獲得更多的功成。
為何他選擇了劉玄德作為主君,而非是更尊重人才,更強大的曹操.而是一個他媽的草鞋小軍閥。
【開始模擬】
【你終於也開始理解我了,小先生】
漢靈帝四年。
琅琊郡,陽都縣。
三歲母不在,八歲父撒手人寰,
從小便知,生老病死,乃天地生理的迴圈,無論是誰,都難以違背這一點,尚且年幼的‘我’,也明白這一點,死亡便是不可避開的東西.
智慧給了我超乎尋常的理智,八歲我便懂得死亡的道理我沒有悲傷,更沒有痛。
這是智慧給予的超凡感覺。
‘冷漠’的看待一切.
幼年時,叔父的收養,而在十七歲的時候,叔父也死去,
少年便開始隱居歲月。
在南陽之中,從此便多了一個愛吟誦《梁甫吟》的少年他的才智聰慧無人能比,書讀百遍,無論是文史術算,還是奇門八卦,都略有所得,一直躬耕於南陽不願去幹涉這王朝末年的天定亂世的時代。
聰慧至此,只願作農家地主
在成長之中,‘我’經歷了許多
逃難的農家老漢一家三口,求我舍下一口粥水。
看著骨瘦如柴的逃荒一家三口,我便也不想惹麻煩,便舍了一口米飯,擁有驚世智慧的我舍一口米飯,也沒什麼大不了的罷。
只是,看著孩童露出‘滿足’的眼神時,我便感到了一種少見的喜悅當這頭髮稀疏發黃的孩子吃下米飯,露出滿足的表情時候,‘我’也感覺的到有一種.欣慰吧。
他們離開了,一家三口離開的時候,便對我三跪九叩,我雖不在意這些,卻也沒有阻止他們的感恩罷
次日的時候,又有人來,這一次是一個閒散豪傑,路過討個水,同時,也會拿酒肉來換。
我欣然答應,豪傑最敬智者讀書人,討水喝是假,來與我共飲是真,我便能感覺到他,對於未來的豪情萬丈,在這大世將來的時候,為自己謀一個出路。
豪傑曰——未來,我也許也能有一番宏圖霸業呢?
真是豪傑盛世呀。
酒肉一日,我送豪傑,便是來到門前時,才醒覺,這幾日的淡淡臭味是從哪裡來的。
他用來建功立業的‘功勳’,一家三口的頭顱,
如今已經腐爛的發臭。
他們不是黃巾賊。
但他們卻是功勳。
原本以為對他者的死亡已經沒有任何感覺我。
如今卻有一種微微的痛。
盛世。
亂世
忠義,猛將,威武。
身為孔明的我,見過許多許多,習得屠龍術,賣於帝王家,心向大漢剿滅黃巾賊人的熱血赤誠之人。
他們擁有著勇猛和忠誠的特點。
一個任何人都無法忽略的欣賞特點。
而這些豪傑們,對於孔明也是以誠相待,一些甚至出言招攬。
只是他們。
口中的黃巾賊人。
就算我擁有再多的智慧,也想不明白這個問題,為何他們要向手無縛雞之力的農民出手。
所謂農民不就是未來的黃巾賊嗎,我在他們成為黃巾賊之前殺掉他不就是剿匪嗎。
為我大漢天子分憂是分內之事。
此時的李軒就看著這裡所當然的豪傑。
久久的就說不出話來。
這一次模擬不像以往。
不是一次走到頭。
時而清醒,時而沉醉。
時而作為李軒,時而作為孔明,時而作為英雄豪傑,時而作為百姓,作為被稱為黃巾賊的百姓。
最多的時間是作為自己。
以李軒的身份行走在這三國時代裡。
去看屠殺。
去看殺良冒功。
去看那些塵埃們被逼迫成了黃巾賊。
什麼他媽的英雄豪傑,什麼他媽的群雄亂世出人頭地。
李軒就感覺到一種痛
對三國的情懷從嚮往發生改變,對這個地方,這個時代的嚮往就變得淡了許多.
帶著對這個時代的一種感覺.再一次的,進入到‘三國演義’裡。
不為拿獎。
不為名利,只為體驗,全身心的體驗,放空,進入到.劇本里。
感受著孔明的成長。
直到有一天。
遇到了一個人。
一個叫做劉玄德的人。
他對‘黃巾賊’的態度,卻不似見到功勳一般。
他是真的,看到了那些流民。
看到了他們——作為‘人’的樣子。
在玄德的眼裡
此時,在‘孔明’的眼裡。
看到了光。
“我本布衣,躬耕於南陽,苟全性命於亂世,不求聞達於諸侯.”
“智慧賦予了我看透生死的覺悟,也賦予了我趨利避禍的本事,但同時,人性賦予了我憐憫蒼生之苦難.大漢病了,他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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