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魔怔似的想去米國,那個神聖的自由國度。彷彿他一個在國內講著母語都混不好的垃圾,到了米國馬上就能搖身一變,成為社會精英,走上人生巔峰。
在他徹底消失之前的一段時間裡,一直試圖從我媽那裡摳出最後的錢,以做路費。
但家裡哪還有錢?所以他真正想要的,其實是家裡的房子。
母親沒有同意,我從未想過能從她嘴裡聽到如此斬釘截鐵的話,她說:“那兒子怎麼辦?我死也不會讓你賣掉房子的!”
方同輝提高音量:“你再相信我最後一次!我一定會賺到大錢給你治病的,到時候我們再生一個漂亮的女兒……”
“你休想!”
“草尼瑪的,給臉不要臉了是吧?這房子是我家的,我爹蓋起來的!你以為是你的?家裡沒有任何東西是你的!”
他一巴掌扇倒母親,像往常那樣壓了上去。
性、暴力、和謊言,於此刻,再一次以一種完美的結構展開在我面前,我來不及想任何事,只是憤怒。
和小一或者小二那年不一樣,當他動手時,我第一時間衝了上去。
我沒打贏,但我也沒讓他得逞,我終於保護住了母親。
她抱著我失聲痛哭,那時的我實在不知道怎麼安慰人,於是笨拙的告訴她:“媽你別哭,以後我給你娶一個和你一樣漂亮的媳婦,生一個像你一樣漂亮的女兒,不需要他,我靠自己就行!”
她破涕為笑,摸著我的臉說:“別娶漂亮女人,遭罪。”
誰遭罪?怎麼遭罪?
又是一件直到現在我仍然想不通的事。
後來方同輝不知道從哪裡騙到了一筆路費,在一個黑夜裡,徹底消失在我的生活中。
他走的時候雄心勃勃,信誓旦旦地對我發誓:“兒子,等我賺到了錢,就把你和你媽都接過來,過好日子!”
那時的我早已經對他時不時的空頭支票脫敏了,只是漠然的看著他。
他難得的沒和我較勁,只是激動的喃喃自語:自由!貪安穩就沒有自由,要自由就要歷些危險。只有這兩條路!我在很久之後才讀懂了彼時他臉上的恐懼,也明白了他所要面對的風險。
那是一條十分危險的路,他走通了一半,在半島駐足。
韓國。
我在世界地圖上記憶那根盲腸時,胸口像是有野火在燒,我知道,終有一天我會踏上那片陌生的土地,帶著刀和槍去,帶著血和淚回,徹底解決這一切。
再後來,我舅舅用一張不知道真假的借條來宣佈對我家房子的所有權,他說,是我給了姐夫偷渡的路費。
我默默抄起菜刀,去你媽的!其實我對這棟房子沒有任何感情,它從來都不是我和母親的避風港。
屋子裡的每一件東西都被方同輝的汙濁氣息侵犯過,我不認為這裡值得回憶,也不認為母親喜歡這裡。
它束縛住了方同輝的自由,又何嘗沒有束縛母親?然而他們兩個的自由是不一樣的。
方同輝需要的自由是:當我想操你時,你必須馬上撅起屁股配合我;當我想要錢的時候,你必須馬上拿給我;當我心情好扯一些謊哄你時,你必須開開心心的配合我。
從深圳回來後,他進入到第二個階段:我想操誰就操誰,你不能管;我的錢是我的,你的錢還是我的。
惟有謊言不變,雖然已無必要,但說謊於他而言是一種儀式,必須具足。
臨到偷渡前,病情發展到第三個階段:我只在乎我爽不爽,至於你和你兒子……愛咋咋地。
對於方同輝而言,決定心情爽不爽的第一大要素,正是性需求是否得到了有效滿足。
有效的意思是,不能僅僅只是發洩出來,還必須伴隨著騷浪的奉承:“哇,你今天好棒,你好厲害……”
瞧,真的只有妓女能夠滿足他那種三秒俠。
所以我是真不恨那個妓女,不是她也會是別人,我這個親生兒子都沒能攔住方同輝的膨脹,有什麼臉面去遷怒一個妓女呢?
我甚至連妓女這個職業都不恨,因為歸根結底,是先有了壓抑到無處釋放的性需求,然後才有這個職業應需而生。
但是性需求不該被壓抑嗎?似乎又不是這樣的。
讓暴富掏當這種小崽子提前接觸到性,是一件有百弊而無一利的事情。
沒心思學習,打多了影響發育,出去幹仗腿軟,撩撥女生影響對方,憋狠了還他媽影響社會穩定。
可是人到一定年齡,必然會對這事好奇,這是天性。
所以到底要怎麼平衡?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
……
6.氾濫的自私
直到有一天,我們幹趴了初三的混混團體,幾乎算是一統三中了,當天我們喝完酒之後路過一家洗頭房,掏襠看著掛在窗戶裡面的粉紅小燈,扭扭捏捏的對我說:“老大,咱、咱們進去看看咋回事唄?”
哥幾個驚訝扭頭,愕然看著他。
“你不是隻喜歡盧婷婷嗎?”
“不是一回事,那、那憋得狠了,總得,總得……”
總得什麼,他沒講清楚,但是我看著他的眼睛,發現他渴望極了。
我一腳就把這種渴望給踹回他的肚皮裡。
“滾回去自己打,少琢磨這些有的沒的!”
散場前我讓暴富搜走了他身上的所有錢,媽的,居然有152塊之多,怪不得今天這麼飄。
看著他一瘸一拐往回走的背影,有什麼東西在我腦海裡一閃而過。
後來,我開始讓暴富統一管理我們弄來的錢。
吃吃喝喝隨意造,別的擴音。
然後掏襠就再也沒有蠢蠢欲動過,老老實實的去舔盧婷婷,他把他的性需求重新壓制起來了,試圖用一種相對正確的方式去解決。
但是管理小金庫的暴富就從來沒有出現過這種問題,我問他是不想嗎,他回答我:“擦,咋不想,但是我可看不上咱們這小地方20塊錢的雞,我要暴富,以後睡女明星!”
多餘插了句嘴:“如果你真暴富了,你想睡誰?”
暴富愕然瞪大眼睛:“什麼傻嗶問題?!我都他媽暴富了,當然是有一個睡一個,誰都不放過了!”
三妹哈哈大笑,嘲諷他:“你可真牛逼!想當皇帝啊?”
暴富反唇相譏:“給你當武則天,面首三千,今天陳浩南,明天古天天,後天金成吾,你不願意?”
嘶……
妹妹裡那幾個大的全都倒吸一口冷氣,吸回了嘴角晶瑩的淚水,然後誰都不吭聲了。
很好,都他媽一套貨色。
除了最小的十三妹,她堅定拒絕:“我不要,好惡心啊!只有我愛的人才能碰我,而我一次只能愛一個人。”
暴富的騷壞程度極高,他循循善誘的問:“那不讓他們碰你,你可以換個角度想——他們只是你的小弟,每天陪你玩兒,哄你開心,為你出頭辦事兒跑腿按腳,你喜不喜歡?”
小十三瞪大眼睛,很受震撼,然後整個人也僵在那裡了。
瞧,其實她只是沒有性需求,而不是不喜歡眾星捧月、不喜歡支配帥哥。
那天我莫名其妙的憤怒,罵了他們每一個人,最後自己坐在院子裡,倚著樹幹,仰望星空。
我終於意識到,性需求的壓抑或者氾濫從來不是一個道德問題,而是經濟問題,男的女的有了錢之後都他媽濫,太監活得稍微滋潤點兒都想找個宮女對食呢,把這點逼事兒或者屌事兒想象得太神聖或者太下流都是病,有病就他媽趕緊去治。
與之相反,生而不養卻不是一個經濟問題——最起碼在現代社會不是——以方同輝的工資,只要安安分分的,養活我們三個人綽綽有餘。
但他要喝酒,要抽菸,要嫖娼,要瀟灑肆意,那自然是不夠的。
最終在現實和慾望的衝突下,不知道在哪兒接受的自由主義思想,成功讓他正視了本性的自私。
人都自私,生而自私,但是人類文明中的一切美好都建立在對自私的克服上。
母親徹底臥床的那幾個月裡,我去農機場偷了點廢鐵,賣了3塊7毛6,買了止痛藥之後,又買了一罐黃桃罐頭——小時候我每次得病母親都餵我吃黃桃罐頭,我以為這是最能撫慰她的禮物。
我開啟罐頭,小心翼翼的餵給她吃,她不肯吃,對我說:“兒子你吃吧,媽咬不動了,你吃。”
其實我有一年多沒吃過任何罐頭了,看到那果肉剔透的黃桃,我的口水不再受到大腦控制。
但我一口都沒動,仔仔細細把果肉切成小片,和著糖水一起餵給她,她的堅持到底沒能堅持過我的堅持。
黃桃罐頭可能真的是什麼靈丹妙藥,我看到她乾枯的嘴唇被滋潤,眼睛裡浮起一層水光,眼神因此變得明亮,我感到快樂極了。
當時恰好是冬天,我小心翼翼的把那罐黃桃儲存了20多天,每天切下一小塊,放在碗裡煨熱了再餵給她,那時她會看著我笑,我也看著她笑,不再去想半夜裡她疼得直打滾時我們是如何在各自的被窩裡嗚咽慟哭。
我們之間最後一場清晰的對話,是她對我說:對不起,媽媽沒有照顧好你。
我那時已經很懂事了,我也對她說:對不起媽媽,我也沒有照顧好你。
母子間彼此照顧的意義是什麼?你生我養我教育我,彼時我很弱小,受你庇護,爾後我功成名就,予你榮光予你奉養予你安詳,此時你已老去,但愛在時光中輪迴,歷久彌新積重累厚。
但我只感受到了前半部分,甚至連前半部分都不甚完整。
我很痛苦,我的人生永遠不可能完整了。
我很憤怒,讓我變得殘缺的人,正是帶我來到這個世界的生父。
當我很輕易的用暴力弄來了足夠生存的金錢時,我極度難堪的明悟到,生而不養從來不是一個經濟問題,而是自由主義被無底線濫學濫用之後對於人性黑暗面的解放。
這種解放不但摧毀了某些類人生物原本就岌岌可危的道德底線,更在他們的自我意識裡構築了一道新的防火牆——責任哪有自由重要?在自由高於一切的魔道正規化中,世間所有美好都可以被重新定價。
怎麼定?自由心證,看我心情。
這事兒聽起來不壞,但可怕的是,他們癲狂渴求的從來不是精神上的自由,而是對外索取的肆意自由,是‘我可以做但你不能說’的蠻橫自由,是‘利我者可一可再、損我者皆為罪行’的霸權自由。
本質上,這是不要逼臉。
憑什麼只有你能享受這種單方面的自由?但是他們會找很多理由去美化這一點,足夠體面的叫做謊言,不夠體面的便是暴力。
……
7.垃圾和人有一段時間,我瘋狂的渴求暴力,打沙袋打到拳面出血,一言不合就和更強壯的高年級混混開戰。
我那種肆意索取的自由到底是怎麼滋味。
但我仍然極度排斥謊言,因為它太體面了,去你媽的體面,我不要體面,我也不想給你們體面。
我成功了,我們打服了所有人,因為我不怕死,所以我能發揮出於個體而言堪稱極致的暴力。
在得到了那種予取予求的自由之後,我只開心了不到一天。
在這所中學裡,我看任何一個學生不順眼,都可以一巴掌抽過去,把他抽翻在地上,用腳踩著他的頭,漫不經心地問:“服不服?”
答案不可能有第二種。
面對已經足夠成熟的初三學姐,我勾勾手指頭,她們就真心實意的誇我“你好棒”。
可是這種事有什麼可爽的?
欺凌弱小的快樂到底會從哪個角落裡浮現出來?
和一個不喜歡的女人發生性關係,真的能夠得到成就感嗎?
我擁有了比方同輝高階十倍的自由,卻並不快樂,我的心,仍然被性、暴力、和謊言困擾著。
這一次,困惑我的不再是它們之間的聯絡,而是更高層次的東西。
我開始嘗試撒謊,戲弄某些人,可這並不快樂。
我又嘗試著對某個極其惡劣的混混做一些更加暴虐的事情,他哭著懺悔,發誓以後再也不強迫女孩子,我把他折磨到失禁,仍然不快樂。
我又嘗試著和某個漂亮學姐交往,差一點點上床,還是不快樂。
她哭著問我是不是看不起她,我說不是,只不過我的人生還有一道坎沒有過去,和你做這種事我感覺不到絲毫快樂。
我的快樂到底在哪裡躲著?
我始終找不到它,但是當我收斂起所有不應該存在的東西時——暴力、謊言、發洩欲——我終於平靜了。
平靜並不等於快樂,但是那個終極答案呼之欲出。
性、暴力、和謊言為什麼總是完美的鑲嵌在一起?因為太多的垃圾,不能靠自己的內在人格來獲得足夠美好的人生體驗。
作為一個垃圾,他們生活得極度壓抑,當他們想要發洩性需求時,要麼使用謊言,要麼付諸於暴力。
再向上延伸,把性需求換成別的慾望,比如尊重,比如被需要,比如更高階的價值實現,又比如自由……
道理依然。
當自身能力不足以滿足慾望時,謊言和暴力便是兩大邪惡巫術。
只要捨棄掉同情心、榮譽感、道德觀,作惡就能獲取到更高的短期收益。
而當自身能力足以覆蓋全部慾望時,便不需要謊言、更不需要暴力。
人就應該這樣堂堂正正活著。
但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稱之為人。
……
8.人性與獸性
看過的片越來越多,我終於明白,噢,原來性可以是快樂的,也可以是痛苦的,可以是互相給予的,也可以是單方面索取的,可以是溫柔繾綣的,也可以是暴虐肆意的。
到底如何進行,既取決於愛,也取決於欲,還取決於自我裡的獸性本能,更取決於道德、素質、同理心等等後天形成的人性輝光。
獸性者暴虐,自私者索取,無我者被動,奉獻者虔誠。
這件事並不神聖,神聖的是人。
這件事也並不邪惡,邪惡的是那些廢物。
……
9.廢物的自由
極度渴求自由的方同輝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廢物。
公式倒過來同樣成立,越是廢物,越渴求一種虛偽的自由。
我用了很長時間觀察並思考,終於發現了垃圾和廢物的共性——他們總是被壓抑,卻沒有能力去舒緩這些壓力,於是病態般的渴望足夠激烈的釋放。
這是自由嗎?對外索取的肆意,‘我可以做但你不能說’的蠻橫,‘利我者可一可再、損我者皆為罪行’的霸權,是自由嗎?不是的,從來都不是。
馬克思說:“只有在集體中,個人才能獲得全面發展其才能的手段,也才可能有個人自由。”
他論證了個人自由與集體的辯證關係。
肖伯納說:“自由意味著責任,因此大多數人都畏懼它。”
他論證了自由與責任的不可分割性。
脫離了集體、拋棄了責任、充斥著謊言和暴力的自由,虛偽而又卑劣。
可如今我們的社會上充斥著這種自由。
它大體上是一種由西方世界傳來、得到大量文化蠹蟲鼓吹的個人主義思潮,媒體人高呼著言論自由,經濟學家賣力推動市場自由,法官政客偷偷覬覦著裁量權自由,二鬼子們上躥下跳的追求賣國自由。
而蠢逼們只是狂熱只是附和:“自由!自由!”
自由就像是18歲少女的潔白內褲,嗅一嗅便能令他們高潮。
然而當那個自由與責任不再掛鉤的新世界真正到來之時,猜猜看,誰會重新成為奴隸?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明白,其實正是這個看似不夠自由的社會,很好地保護了你們這些廢物。
在遍地保護性規則的社會里混不出頭,卻妄想能在黑暗血時代翻身做主,我很想笑,卻笑不出來。
因為那個時代尚未到來,我還要和這幫廢物繼續和平共處。
而真正強大的人是不會在意自由與否的,環境壓制他,他就衝破環境;世界壓制他,他就同自己和解;某個人壓制他,他就打到對方跪地求饒。
韓國。
我重新看向世界地圖。
……
10.愛和拯救將心理的陰暗和暴虐付諸於文字之後,我好像已經部分拯救了自己。
陪他們看片兒時,我開始幻想一個完美的性伴侶,不再被母親的指節驚醒。
其實我還是經常回憶起她的手,仍然是那種帶著死氣的蒼白,可我不再怪罪自己。
因為她也不曾怪罪我,她寬恕了我的無能為力,欣慰地看著我為她抗爭,驚喜地誇獎我“寶貝你長大了,知道要保護媽媽了,我好開心”。
那雙手的任何一種溫度都曾經在我的腦門上留下記憶,她溫柔的撫摸從不曾遠去,即便是在夢裡,那雙手也不令我感到驚悚。
她實在給了我太多愛。
在某一個瞬間,我開始渴望愛情。
我想,如果我能找到一個深愛的人,並且她也愛我,我們像小動物一樣擁在一起,互相舔舐著,那個時刻一定溫馨而又充實。
在足夠的愛中進行性生活,在和諧的性中繼續昇華愛,那該多麼美好?
性不應該鑲嵌在暴力和謊言中。
我終於知道什麼事能夠令我快樂了。
消滅掉所有的垃圾和廢物。
【完】
巴金先生睜開眼睛。
渾濁的眼珠裡閃爍著一種滿是愛的慈祥。
他口不能言,只是慈悲的看著文稿,千言萬語,盡在這一眼中。
李小林怔忪了片刻,忽然重重點頭。
“放心吧,爸爸,方星河其實是一個很好的孩子,我會關心他,不會叫他走上歪路的。”
巴金先生的眼睛,輕輕地彎了一彎。
這是寫得最艱難的一篇文。
因為既要符合那個時代,又要符合小方的人設和性格,還要具備足夠的針對性和衝擊力,我真是差點把自己碾碎。
好壞就這麼地吧,業已盡力,問心無愧。
都已經提示介意別定了,總不會還有人罵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