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面面相覷,原本剛剛提起了一腔怒火,在槍聲響起的那一刻瞬間焉了。“你哪來的槍?”big蠕動著肥厚的嘴唇,緊擰眉頭問道:“你竟然能把槍帶進來?”
“而且還是踏馬的沙漠之鷹!”盧卡斯咬牙補充道。
羅夏聞言聳了聳肩,隨意道:“馬桶裡撿的。”
“.”
見他們這無言以對,並且都已經準備退走的模樣,羅夏不由心頭冷笑。
坦白說,昨晚典獄長派人送來聖經的時候,他還以為那老小子在玩《肖申克的救贖》那一套,希望自己能像“安迪”那樣能夠多點耐心。
結果聖經一入手,羅夏立馬感覺到了不對勁的地方。
這分量也未免有些太沉了!結果一開啟一把滿彈匣的金色沙漠之鷹正安靜的躺在紙頁挖出的缺口裡。
只能說不愧是能跟格里芬局長玩到一塊去的朋友,這粗暴的手段,真是讓羅夏愛死了!“怎麼?怕了?”
羅夏掃視著這群前一秒還叫囂要把他剁成肉餡的雜碎,突然嗤笑一聲。
在兩百多雙瞪圓的眼球注視下,他慢條斯理地退出彈匣。
咔、咔、咔——
拋開已經射出去的那顆,其餘七顆.41馬格南全部被他取出放進了口袋裡。
最後他隨手把空槍插回後腰,張開沾血的雙臂。
“現在呢?”
他歪頭冷笑,“別告訴我……你們連赤手空拳的條子都怕?”
big和盧卡斯對視了一眼,隨後兩人的臉上不約而同地扯起了一絲兇狠的笑容。
這世上竟然會有有槍不用的傻子?!“羅夏,你還記得我嗎?”盧卡斯朝著手裡的瓷磚碎片吹了口氣,看向羅夏。
“你?”
見對方這白化病的長相,羅夏臉上的笑容緩緩收斂,冷漠地點頭,每個音節都像在嚼碎骨頭:
“丹尼爾·盧卡斯,芝加哥3k黨老大,兩年前唐人街,你燒死六個東方學生,用棒球棍敲碎三個店主的腦袋。”
他咧嘴露出了一絲森白的笑容,“我怎麼會忘記你呢,夥計。你都不知道你被swat抓走時,我有多麼生氣,氣自己沒有搶先一步活活打死你!”
看著他那冷冽的眼神,盧卡斯後頸的汗毛都豎了起來。
“還有我!該死的羅夏·布徹!還記不記得你big大爺!”big也迫不及待的朝羅夏喊道。
然而,當羅夏扭頭看了他一眼,卻詭異的沉默了。
幾秒鐘後,羅夏聳聳肩,“抱歉了老兄,我從不在自己的腦子裡儲存有關你們黑人的記憶因為太髒了。”
“去死吧你!!!”
本想借羅夏之口提一提自己在小弟們心中的地位,可沒想到對方竟然這麼無視自己!big低吼著衝了上去,手裡的鐵片直指羅夏的咽喉,但與羅夏相比,他的速度還是太慢了!嘭!羅夏曲臂拿著聖經一揮,包鋼的書脊砸飛鐵片!緊跟著一隻拳頭又迅猛轟進他喉結,指節直接陷進肥肉裡。
“馬太福音,五章三十九小節:有人打你的右臉,那就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羅夏五指用力直接深深地插進了這個肥佬的咽喉裡!
“但我認為——”
隨著一聲低吼,他伸手猛地一扯!一截粉白色的喉管連帶著碎骨被活生生拽出。
“應該打到他再也舉不起手為止!!!”
僅僅一個照面的功夫,伴隨著羅夏的唸經聲,big像被放氣的充氣娃娃般癱倒,頸動脈噴出的血柱滋在天花板上。
但這一幕卻絲毫沒有嚇跑這幫囚徒們,血腥味反而點燃了暴徒們的獸性。
他們齊齊地朝著羅夏咆哮地圍撲了過來!
面對眾人的圍攻,羅夏腳在血泊中轉了半圈,聖經像戰錘般掄起。
堅硬的書角精準地砸向了來人的太陽穴,皮革封面與骨頭碎裂的聲音混在一起。
在對方無力跪地的同時,羅夏側身躲過一旁刺來的短刃,同時金屬包邊向上斜挑,擊中了他的下巴!身旁另一人還未反應過來,一隻兇狠的拳頭已經砸在了他的鼻樑上,緊接著聖經的書角狠狠地插進了他的眼窩裡!
在這圍攻之下,羅夏越打越勇。
他就像不知疼痛的機器,依靠著拳頭和聖經,僅僅過去的幾秒的時間,已經有四五具屍體倒在了他腳下的血泊中!
此刻——
身體是子彈,憤怒是火藥!
沒有槍又如何?
男人就該用拳頭戰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