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大宋搞審計

第30章 暮春說客是舊識

呂惠卿的指尖點著薦舉狀的“舉主欄”,

“介甫先生是同平章事(正一品),韓絳相公(參知政事,正二品)雖不贊同新法,卻極賞識你在湖州的政績——只要你點個頭,這舉薦信三日就能辦妥。”

“吉甫兄,”

他忽然抬眼,

“國朝設審官院、考課院,本是為了'循名責實'。若為了升遷,縱容青苗法強攤,這磨勘還有何意義?”

呂惠卿猛地站起來,緋色官袍掃過茶案,濺出的茶水在賬冊上暈開:

“你當我不知?去年你在湖州推行'民戶預演算法',逃稅率從兩成降到半成,考績為'優',可審官院批文還不是壓了三個月?若沒有介甫先生從中斡旋,你能這麼快調回汴京?”

這話戳中了要害。

章衡清楚,宋朝的磨勘雖有“循資“(按年限)與“功過“(按政績)兩條路,可實際操作中,“功過“往往敵不過“人情”。

他在湖州的政績再好,若沒有重臣舉薦,也得按部就班熬年限。

“我不是要你違心附和。”

呂惠卿放緩了語氣,重新坐下,

“只需你在條例司掛個名,幫著核核青苗錢的賬。介甫先生說了,審計之事全聽你的——這樣既能避開強攤之弊,又能借條例司的差遣加快磨勘,何樂而不為?”

章衡忽然笑了,從櫃裡取出個木盒,裡面是他在湖州的考績簿。上面“治績“欄寫著“興水利、平糧價、清學田”,

“舉主“欄只有吏部員外郎劉彝一個簽名,遠遠不夠升三司副使的資格。”

“吉甫兄”

他指著考績簿,

“你看這舉主簽名,雖只有一個,卻是百姓用'平水患固河堤'換來的。若用青苗法的強攤換三個舉主簽名,我怕夜裡睡不著。

暮色漸濃時,章平已點上了燈。昏黃的燈光落在呂惠卿那張薦舉狀上,將“三司副使”四個字照得有些模糊。

“子平可知,鄧綰為了進條例司,連'笑罵從汝,好官我自為之'的話都敢說?”

呂惠卿忽然苦笑一聲,

“他憑薦舉三個月升了兩階,如今已是侍御史。這就是新法的好處——能者上,庸者下。”

章衡卻從賬冊中抽出一張“自願貸款賬”樣本,那是按牙錢票據改的新樣式,上面詳細標註著“借貸人簽字”“保正副花押”“逾期掛賬”等條目。

“吉甫兄若真懂我朝官制,就該知道'差遣'是暫時的,'民心'才是長久的。”

他指著賬冊上的指印,

“這些下戶連字都不識,卻知道按手印作數。若青苗法能多謝變通,不搞一刀切,不用你說,我自會去條例司。”

呂惠卿望著那賬冊,忽然想起嘉祐二年殿試時,章衡的策論裡寫過:

“官有遷轉,法有廢興,唯民心不可欺”。

他將薦舉狀折成細條,塞進靴筒——那是官場藏密信的慣常做法。

“明日我會把你的賬式帶給介甫先生。”

他頓了頓,聲音裡帶著幾分複雜,

“但三司副使的位置,我會為你美言先留著。按國朝舊制,你這樣的'親民官'(曾任職地方),本就該進侍從官序列。”

章衡送他到門口時,雨剛好停了。

呂惠卿忽然回頭:

“子平可知,審官院明日就要議三司副使的人選?介甫先生說,只要你肯來,這差遣就是你的。”

“告訴介甫先生。”

章衡舉起那本“自願貸款賬”,

“若他肯在青苗法裡添上'自願借貸,豐年再還',我不僅去條例司,還願把磨勘年限再延一年。”

呂惠卿的腳步頓了頓,最終還是沒回頭。

夜色漸深,章衡重新點亮燈,提筆寫下:

“國朝磨勘,磨的是資歷,勘的是良心。”

窗外的芭蕉葉上,水珠正順著葉脈緩緩滑落,像極了官員升遷路上那些看不見的牽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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