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人認為的就一定是對的嗎?”
“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事物。”
“人也一樣。”
“少部分不認同的人只是被大部分人壓制了,用武力,用暴力,用一切衍生品壓制了,依靠這種壓制少數人拉攏大多數人建立起來的法律,從一開始,就是一個帶有隱患的偽命題!”
“因為這種律法只是對大多數人有利而被大多數人推崇和認同,並不能做到真正征服所有人。”
“一個無法令所有人信服的律法。”
“一個只照顧到多數人的律法。”
“仔細想想,又有什麼公平可言?”
“甚至可以退一步說,你怎麼知道你不是少數人?”
葉擎蒼從來不把律法當成至理。
如果是天地至理,他會遵守。
就像蘋果在成熟後,會從樹上掉落到地上,而不會飛起來,他並不認為這種規律有什麼問題。
但如果是律法。
不好意思。
任何律法都只是工具。
是強者的工具。
是強者馴化弱者的工具。
帶給弱者公平的永遠不是法律,而是強者的意志。
但這番話在嬴政聽來。
那可就真的是如雷貫耳了。
好像被人一腳踹開大門,從被窩裡拎出來,扔到外面的大街上,被漫天飛舞的雪花拍了一臉。
整個人都不好了。
但當他想要反駁時。
卻愕然發現了一個無奈的事實。
那就是他無法反駁!
因為有很多先例等著他!把他想要反駁的路全堵死了!
如果非要說劊子手有罪,那麼,當年的太子嬴駟以殺人之罪硬槓商鞅,不也是由公子虔代為受罰,被商鞅以律法割了鼻子,而太子嬴駟毫髮無損,只是引以為戒,沒被判處死刑嗎?
殺人者死。
這條戒律在商鞅本人存在時就已經被破了,只是依靠公子虔,勉勉強強的把這個底兜了回來。
何來公平公正?
但如果說劊子手無罪,別管他奉了誰的命令,哪怕是按律法執行死刑,他也是殺了人的人,上綱上線的說,律法也應該判處他死刑才對。
這就出現了自相矛盾的情況。
秦國自詡至公至正的律法。
所謂的以法治國。
說到底,依然是以君王本人的意願評判對錯,只是在服眾性上,解開了一些原有的限制,透過號召多數人的方法,加強君王本人的權威。
事實上。
如果君王本人憤而殺人。
難道還能遵守原有的法律,讓法律審判自己不成?或是當眾自我了斷,以證刑法?放眼中華上下五千年。
這樣的人,葉擎蒼只見過一位。
毫無疑問。
嬴政這位始皇帝絕對做不到。
所以,面對葉擎蒼的質疑,嬴政說不出來任何話。
因為他要是敢標榜秦法的公正。
就必然背叛自己的身份立場。
如果他不背叛自己的身份立場。
就相當於否定了秦法的公正。
必須棄一的局勢,不管棄哪個一都會動搖國本,即便是嬴政這位始皇帝,一時間也無法抉擇。
但葉擎蒼說起話來就無所顧忌了。
攤攤手。
理直氣壯道:“反之,我所推行的仁道毫無公正可言,核心思想就一個,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我的朋友,我的親人,總之是一切和我有關係的人,不管他們做了什麼,我都是幫親不幫理的,即便會迎來整個世界的唾罵,我也無所畏懼,起碼我沒讓我的親戚朋友受傷,而這一點在將來很重要,如果我選擇你,那麼,在將來你我的意見出現分歧時,出現必須要以小的損失獲得更大的收穫時,你必然會趨向於保守派,不會堅定的站在我這邊,甚至會為了利益捨棄我,而我依靠仁道找的朋友,即便我們的意見最終沒能取得一致,他們也絕不會背叛我,頂多放任我自行發展,如果我能成功,自然更好,如果我失敗了,他們也不會介意給我一條合適的退路,而這一點是你無法保證的,我只能表示可惜。”
“秦國的問題確實存在。”
“但將一個壞的事物變得更好。”
“我想,你應該會很有興趣。”
“我可以給你發揮才能的空間。”
“不妨試一試。”
嬴政做著最後的努力。
如果說他一開始,他是奔著羅網來的。
那麼,現在,他就是奔著眼前這個少年來的,儘管眼前這個少年說的不好聽,但他能聽出來眼前這個少年的思想理念,法理不外乎人情。
偏偏這個少年又觸及黑暗。
行事作風不拘一格。
這些都符合他對秦國律法下一步改變的想法需求。
是一位可以治國的人才。
但葉擎蒼還是用一句話殺死了話題。
“我有一位朋友。”
“他也想要這個天下。”
“而我又是一個幫親不幫理的人。”
“不想為難。”
“所以,當我們再見面時,我們或許就是敵人了。”
“我不會用那種卑鄙的手段刺殺你。”
“那是對你的不尊重。”
“或者是我的朋友親手從你手中奪過權柄,完成這個一統天下的共同夢想,或是你從我的朋友手裡親手奪過這個權柄,同樣完成一統天下的夢想,不要感到悲傷,也不要感到孤獨,這條路上有很多人,都走在各自認為是正確的路上,只是說,只有一個人能笑到最後。”
“不必送了。”
“告辭。”
葉擎蒼揮揮手。
周身的空間倏然扭曲。
將他的身影捲入其中。
見此一幕,嬴政也只好長嘆一聲。
心情複雜的放下手中的酒碗。
遺憾離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