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家中私藏甲冑的世家豪門,太子命盧植以冀州刺史身份處置。
“刺”者,刺舉也,檢核問事,乃監察之職。
加之盧植尚有假節鉞之權,二千石以下官員皆可斬之。
不過別看盧植處置這些世家豪門時頗為痛快,但一開始他是不贊成這種方法的,畢竟這種手段終究非煌煌正道,太子卻認為,以非常之道行正義之事,亦是正道。
師徒二人爭辯良久,各退一步,盧植同意此次暫且以這般手段處置這些貪腐蠹蟲,但下不為例。
至於對這些私藏甲冑的世家豪門的處置,出乎世家豪門的意料,這一次判決所依據的竟然是《漢律》。
私藏甲冑一副者,家主棄市!
私藏甲冑逾一副者,族誅!
說起來也是可笑又可悲,明明兩漢擁有完備的律法體系,但某位為進一步推行獨尊儒術的大儒卻推出了“引經決獄”之法,透過直接引用儒家經義來審理案件。
固然在執法中帶有了些許溫度,例如以“原心定罪原則”,也就是根據行為人主觀心理動機的善與惡。
但其與“親親相隱原則”、“以功覆過原則”等原則卻極大地挑戰律法的公正性與權威性。
例如邳欽若是被定貪墨之罪當處以死刑,若是“引經決獄”,便會因為其先祖乃是雲臺二十八將之一的邳彤,最重的懲罰也是赦免邳欽的死罪後上繳貪墨所得收入並上交一筆罰款,甚至可能最終沒有處罰,僅僅是收回貪墨所得。
引經決獄不能說完全錯誤,至少在權貴橫行的時代裡,引經決獄完全淪為了權貴階級肆意妄為逃脫法律的工具,對平民百姓的人情味帶來的好處全然比不上破壞死法公平性和權威性後對平民百姓造成的危害。
當然,劉辯也沒有覺得想推翻“引經決獄”的行為有多麼高尚,因為作為封建時代的太子,他只是想將從重和從輕處置的決定權從士族手中奪回罷了。
從重或從輕,不能由士族以辨經的行事裁決,而應該以君王的意志抉擇,從輕的恩賜應該由君王賜予,而非成為士族們施恩的籌碼。
而在聽聞太子和盧植決意依《漢律》處置後,這些世家豪門徹底陷入了惶恐之中。
不過倒也不是所有世家豪門都被處置了,還是有大約四分之一的世家豪門完全沒有涉及到謀反案中,一部分是當真清貴未曾同流合汙,一部分則是隻貪墨未藏甲。
但貪墨的這批世家豪門當即也將貪墨的糧食以“勞軍”為名送還,並從府庫中掏出了大量財帛糧草表達自己對朝廷的忠誠和支援。
至於涉及謀反案的世家豪門原以為依照“引經決獄”最多不過是一人之生死,卻沒想到會依照《漢律》株連宗族。
至於從“天然感應”而衍生出的“秋冬行刑”制度,自“天人感應”在朝議上被否定後,自然也一併取消了。
何況謀反罪並不需要遵守“秋冬行刑”制度。
隨著一顆顆腦袋被砍下,觀刑的百姓們紛紛為之歡欣。
倒也並非所有世家豪門都魚肉百姓,這些世家豪門也並非招百姓厭惡至此,然而封建時代的民眾心中也未必就那麼淳樸,心中也多少有著幾分類似於仇富的心理,非常樂於看見人上之人的落魄和死亡。
而這些後續小事,劉辯也沒有再多加關注了,抄沒其家產的事情也交給了郭圖去處置。
這事兒郭圖早晚要習慣,就當給他練練手了。
至於劉辯,則是在城門處迎接了皇甫嵩的大軍。
信都城北門外的官道上,遮天蔽日的塵煙被捲起。
劉辯身披一襲玄底赤龍錦袍,按劍立於城樓女牆前,目光灼灼望向遠方。
城頭旌旗獵獵作響,北風掠過鐵甲縫隙的嗚咽聲中,忽有低沉的戰鼓聲從煙塵中傳來,一杆玄墨鑲邊的赤色大漢龍旗高高聳立於煙塵之上。
“來了。”盧植輕撫長髯,金銀鐵甲下的脊背挺得筆直,神色肅穆。
同為中郎將,嚴格來說他的北中郎將比起皇甫嵩的雜號中郎將要更尊貴。
自衛霍之後,堂堂男兒誰沒有率領十萬大軍為國征戰的夢想呢?然而如今的後漢是很難組織起十萬人馬的,不過統帥數萬良家子討賊戡亂卻也不失為良機。
只可惜,這個良機是皇甫嵩的,而不是他的。
但正因如此,他才更不願意皇甫嵩面前落了下風!隨著盧植的話音落下,但見煙塵中漸次浮現出整齊的黑色方陣。
走在軍陣最前端的乃是高順所領的一千二百步兵校尉部重甲步卒,鐵甲在冬陽下折射出森然冷光。
重甲步卒身著重甲,一手鐵盾一手持刀,本就健壯沉重的身軀配裝上這些沉重的裝備,一千二百人每踏一步,地面便震顫三分。
其後跟隨著的是六郡三河良家子,槍兵、刀兵、盾手、弓弩手俱全,軍士隨著代表行進之意的戰鼓聲一步一鼓前進,每列每行士卒間距不說精準如一卻也並無雜亂之感。
短短數月,一支臨時徵召的良家子大軍在皇甫嵩的操練下竟有了幾分精銳之師的影子。
終於,一杆“討逆中郎將皇甫”的大旗終於刺破塵霧映入眾人的視線之中,旗面迎風舒展獵獵作響,皇甫嵩站立在一輛戰車之上,身旁兩名親衛拉著韁繩小心翼翼地駕駛戰車。而皇甫嵩不語,只是揮舞著令旗向隨行於戰車四周的數輛鼓車上的鼓吏發號施令,不同的鼓聲在皇甫嵩的令旗下分別敲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