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外,竟還有一把帶鞘的軍用匕首。
林力適時地補了一句,“老大說這些是他私人送給吳同志的,請務必收下。”
從林力口中得知,秦熠昨晚已連夜上京,後面待馬六恢復一些,他們也會押送馬六和張奎離開,想來以後與他們這一行人怕是也不會見面了。
這幾樣東西選得甚是妥帖,都是蘇桐用得上的。
想想秦熠也不像是缺錢的主,雖已跟他說兩清,但多收他點謝禮也不為過,便點頭笑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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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晃起來飛快,轉眼蘇桐已在縣醫院住了快半個月了。
託“英雄”稱號的福,住院以來一概費用都是公家出,醫院裡吃得好睡得好,還有營養液補充。
蘇桐的身體總算是補回來一些,相比起進院時的狀況好了不止一星半點。
蔣平路在蘇桐出院的前一天來了趟醫院,上次回去後蔣平路就把蘇桐反映的情況又查了一遍。
發現李友栓和王二寶確實沒說實話,雖然他們百般抵賴,一口咬定是吳家大丫不想出嫁才撞了柱子。
但是禁不住蔣平路上次在省局同志面前落了臉,這次鐵了心要查個水落石出。
遂拿出各種刑偵手段反覆審問,倆人不得已承認了強姦未遂的事實,只是不知為何死活不承認是吳冬玲唆使了他們。
但也因為“未遂”,陳友栓和王二寶從被拘留三天改成了農場改造三個月。
這處罰看起來不重,但在這年代也算是聲名掃地,怕是會一輩子都讓人戳脊梁骨。
王桂蘭和吳冬玲則是到鎮派出所接受普法教育一星期,相比起那兩人,她們這處罰還真是不痛不癢。
外人不知內情,還覺得蔣平路有些小題大做了。
雖然這樣的結果離他們該受的懲罰遠遠不夠,畢竟原主是真的丟了性命。
但社會現狀如此,蘇桐早有心理準備,知道蔣平路在這件事上已經盡力了。
和蔣平路同來的還有縣革委會的一位幹事,給蘇桐送上了五十元獎金,錦旗什麼的據說會直接送到村裡去。
這是縣裡對她見義勇為的獎勵,和秦熠說的組織上的那種獎勵並不是一回事。
獎金原本是要和錦旗一起送到村裡再發的,還是聽了蔣平路和縣公安局同志的建議,上面才決定先把獎金送到蘇桐個人手上。
蘇桐拿著五十元,知道在這個年代這也算得上是一筆錢了。
原主就是因為五十元彩禮丟了性命,即便不丟性命大概也會因為五十元而被左右了婚姻,荒唐而隱忍地度過一生。
她嘆了口氣,下午就揣著錢到街上逛了逛。
七十年代的縣城,沒有什麼高樓,街道也不寬,行人穿著大多是藍黑兩色,服裝款式也大多臃腫而肥大。
冬日清冷,常綠植物不多,大多樹木伸展著枯枝,一眼看過去,像一幅陳舊而單調的圖畫。
這是一個嚴肅而灰暗的年代,但也是一個百廢俱興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