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鍊金術和科學技術的加持。
這位矮人裁縫裁剪的速度極快。
路明非把輕薄的深灰色毛衣穿在裡面,外面披上棕灰的大衣,腳下的皮鞋也泛著光彩,鋥光瓦亮。
他走到鏡子邊上,摸了摸自己的臉。
不禁想念出那句咒語:“魔鏡,魔鏡,你覺得世界上最美的人是誰?”
當真是人靠衣裝馬靠鞍。
趙孟華喜歡穿古馳和lv的牌子,身邊總是有妹妹追趕,也有這個方面的原因。
路明非滿意的看著祖安高階裁縫,精心縫製的衣服。
也是有些志得意滿。
區區趙孟華,現在看來,也只是個小角色了!
現在咱哥們是學霸,手上還存著價值百萬的黃金。
就連身上的衣服,也是手工縫製,專門定製的,跟他比起來,咱還差在哪裡。
察覺到路明非的自鳴得意。
金克斯也走到鏡子前,她的打扮則清爽許多,原本的長靴換成了白色的板鞋,襪子是極短的那種,因此能裸露出白皙的腳踝。
她上身穿著一件藍白色的水手服,下身是一件天藍色的褲裙。
風格從蒸汽朋克風變成了霓虹少女風。
儘管風格不同,但從鏡子裡看來,倒也十分登對。
路明非的視線從自己轉移到金克斯身上。
手上的紅蛇睜開眼睛,露出它尖細的牙齒,打了一個哈欠,看錶情好像是在嘲笑路明非。
“笑什麼!不是我,你現在還得在蛋裡待著呢!”路明非伸出指頭,輕輕彈了一下紅蛇頭頂。
紅色有些委屈的低下頭。
“給它起個名字吧?”金克斯說。
“就叫艾達絲吧!”路明非隨便想了一個西幻小說中,龍王的名字。
他再次伸出指頭,彈了彈小紅蛇的頭頂:“叫你艾達絲,你同意不。不過不不同意也沒啥辦法,我在書上看過,爬行類動物的智商是很低的。”
可令路明非意外的是。
小紅蛇真的豎起了修長的脖子,然後點了點頭。
看來對這個名字很滿意。
“你還需要別的衣服嗎?”金克斯問。
“需要,需要!”路明非覺得自己快要回到藍星了。
把他們手上金子進行換算的話,足足價值上萬枚金幣,趁著祖安的衣物便宜,就買上一些。
在路明非的要求下,裁縫又是做成了十幾件不同的衣服。
有上衣,外套之類,種類齊全,足夠路明非穿到上大學了。
路明非提著眾多衣服,金克斯購買的也實在不少。
他們只好把衣物寄存在寄存點。
“走吧!我帶你去福根酒館,之前是我的養父開的。”金克斯說,這家酒館並沒有給她帶來美好的回憶。
但現在,她覺得應該把路明非帶到這裡。
推門而入,整個酒館中充斥著酒精的香味。
一名頭部是豺狼的獸人坐在座位上,啃咬著一大塊烤熟的腿肉,那邊則是一桌身上帶著鍊金泵的人,正在互相激烈的討論著。
靠窗一邊的,臉上全部帶著動物面具。
在座位正前方,則是一男一女。
兩人穿著跟酒館的風格完全不同,在他們身上披著灰色長袍。
在吧檯上,裸露胸膛的壯漢,是一名調酒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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