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發前往漢中的前一天晚上,石守信將孟觀、馬隆、劉欽等人請到了軍帳。
眾人在商議明日帶兵離開白水關的事情,雖然還留下了五百人,但若是鍾會追究起來,石守信不死也要脫層皮。
“孟觀,你帶一百人,分五組。行軍途中,專門負責尋找和救援掉隊計程車卒。
其他人,不許以任何理由擅自脫隊,違令者斬。
所有士卒都不許穿軍服,右臂綁黑布以作識別。”
石守信一邊說一邊將軍令寫在竹籤上,遞給孟觀。當然了,竹籤上的軍令不會如他說得那般詳細。
馬隆和劉欽對視一眼,都是感覺石守信辦事心思縝密,連這點細節都考慮到了。
夜間行軍,偶爾會有走丟計程車卒,甚至不是一個兩個。如果大軍停下來找人,那誰去找,去找人的那些人又走丟了該怎麼辦?行軍速度怎麼保證?
人有三急,總有去路邊拉屎蹲坑的,完事後找不到大部隊的情況很常見。
其實解決問題的答案就在軍法裡,只不過尋常時無人去背誦罷了。將領們多半是靠著經驗,也未必沒有隻憑著一腔熱血打仗的傻缺。
“得令,請石監軍放心!”
孟觀接過軍令,點點頭道。
隨後,石守信又拿出拳頭一般高的一節竹筒,不過奇特的是,上面還插著一炷香。
他隨手用火摺子將其點燃,香在竹筒裡緩慢燃燒著,香頭有一絲紅色的亮光。
石守信拿著竹筒走到屋內火把照不到的暗處,看向三人詢問道:“你們現在看得到我麼?”
孟觀三人大驚,張著嘴都說不出話來。
黑暗之中,橫放的竹筒中那一點猩紅的亮光無比醒目!
恐怕再退後十步也一樣看得見!
“這是何物?”
劉欽走上前去,一臉好奇詢問道。
“當我們夜襲楊氏和襲氏的時候,如果點著火把,只怕相隔數里地,莊園內的城寨都能看到我們。
等我們準備夜襲,那些大戶的家奴們早就嚴陣以待了。
若是不點,難以集中隊伍,更不提下達軍令。
但使用此物就不同了,每個士卒都掛一個在腰間點燃,每個人在夜裡都看得到那紅色的小光點,更遠處的大戶家奴卻看不到。
可以用來找人,也可以用來下令。
等我們進攻的時候,莊園城寨內的那些人便完全來不及響應了!”
石守信耐心介紹道。
竹筒裡的香還在燃燒著,香頭微弱的紅色亮光,看起來是那樣的醒目。
“石監軍,這個玩意妙啊!”
劉欽等人拍案叫絕!
不得不說,石守信這個辦法是真的好。別看就這麼一點小東西,好像根本不起眼,但在關鍵時刻能發揮的作用,一點都不能小看。
不愧是少府走出來的官員,對器物的研究很有心得!
“急行軍不要停,每天走到子時停下,燒水,用熱水泡腳後,睡兩個時辰再趕路。
我們到陽安關以後,找守將許儀討要運糧車。
然後分兵,每支隊伍一千人,分別去楊氏和襲氏的莊園劫掠,將貨物放在運糧車上,空車繼續前往褒城(褒斜道入口糧倉)運糧。
劉欽你帶兵劫掠楊氏,聽聞這一家不以武力見長,你們能不動粗就儘量不要動粗,把槍頭取下,只傷不殺。
我與馬隆帶兵去劫掠襲氏,聽聞這家人豢養了數千僕僮,平日裡就橫行霸道不把蜀國官府放在眼裡,卻不知道其中有多少私軍,一場打殺估計難免了。
事成之後我們去褒城的糧倉匯合。”
石守信對劉欽和馬隆交代出兵事宜,然後在地圖上指出了行軍路線,以及行動完結後怎麼退回白水關。
“得令!”
三人一齊說道。
“去吧,各自吩咐下去,輕裝行軍不帶輜重。至於那些竹筒和香,石某此前已經準備妥當,明日分發下去即可。都散了吧,今夜都好好休息。”
等孟觀三人都離開後,石守信這才坐下來,一身疲憊的揉捏自己的太陽穴。
跟著別的將領打仗,好像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就好比當初劉欽領兵圍困黃金圍的時候,石守信在其間出謀劃策,好像並不覺得有什麼困難的。
他當個監軍輕鬆得很,除了關鍵問題以外,其他的事情都不用操心。
可是當石守信成為領兵之人以後,感受就完全不一樣了。
因為任何一個小細節,都可能把一支軍隊害死,特別是要行軍的時候,方方面面的事情涉及太多,絕非“開拔”二字可以概括的。
就像這次,雖說只是去打劫,但實際上就是真正的軍事行動。
要把打劫幹得乾淨利落不留尾巴不留隱患,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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