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ll,簡單來說,我們正在做的事情,是收購高價值的曲庫——是收購它們的詞曲版權,而非錄音版權——並將它們整合到一起,進行資本化運作。我們想要透過這種方式,提高音樂人的收入水平,和我們在大型音樂集團面前的議價能力。”
“高價值的曲庫。”史蒂薇垂下眼簾,一副認真思考的模樣,“能請你詳細說明一下嗎?”
“具體判斷一首歌曲的音樂版權是否具有較高價值的標準和公式很複雜……”說到這裡,萊昂納爾跟韓易交換了一個眼神,才繼續解釋道,“不過我們目前的絕大部分精力,都聚焦在垂直細分領域的版權,和那些經過市場多年驗證的經典歌曲上面。”
“比如說……red hot chili peppers,對吧?”
“red hot chili peppers,沒錯。”
“尼爾-楊?”
“他當然算一個。”
“那我呢?”史蒂薇冷不丁地丟擲第三個問題,指向自己,笑意悠然,“我和fleetod mac,算不算?”
“毫無疑問……”萊昂納爾又看了一眼韓易,“你可能就是所謂‘經典曲庫’的最佳範例了。”
“最佳範例可稱不上。”史蒂薇撇撇嘴,搖頭拒絕了這一稱謂,“不過……請幫我更深刻地理解一下你們的業務,你們正在做的事情,是從藝術家的手裡收購音樂版權?”
“沒錯。”
“可是這些藝術家,大多數不是都與環球索尼或華納簽訂了終身合約嗎?”話及此處,史蒂薇頓了頓,“終身合約可能說得不太準確,但你明白我的意思……這些合約很難被終止。這麼做,會讓你們付出很大代價,而且不僅僅是經濟上的。”
“我們的目標並不是讓藝術家們終止他們目前的合約,而是幫助他們擺脫這些束縛,從禁錮中跳脫出來。”眼見史蒂薇的問題一步步朝他所期望的方向前進,萊昂納爾的聲調也激昂了不少,“我們想要收購的,是屬於藝術家的那50%權益。透過高價收購版權,我們的音樂版權基金可以為音樂人提供一次性的大額收入,解決傳統模式下面,版稅結算週期長,每次獲得的收益較少的問題。”
“啊,我懂了。”史蒂薇稍稍仰起脖子,“你們想要做的,是一次性把音樂人未來預期可以獲得的版稅收益直接支付給他們,以換取未來由你們來收取這些版稅的權利。”
“正是如此。”
“這樣做,你們就獲得了許多可以持續創造收益的智慧財產權。”史蒂薇沉吟道,“把這些產權打包放進一家公司,這家公司就能成為每年都有穩定利潤,而且幾乎不存在運營成本的優質資產。而這種毫無風險的優質資產,毋庸置疑,肯定會在華爾街大受歡迎。”
“運營成本還是存在的。”萊昂納爾連忙做了一個補充說明,“不僅有估值與盡調費用和直接購買成本,版權登記、續約、侵權訴訟、版稅追蹤、版稅分配、第三方資料監測服務、跨境版權協調,甚至是未來將版權收益打包為金融產品的資產證券化成本,都不是一個小數目。”
“總而言之,我們的服務內容,或者說經營目標,與環球、索尼和華納這些傳統音樂工業巨頭有本質的區別。”韓易打了個總結,“我們在乎的,不是‘內容控制’,而是‘資產運營’。”
“很有趣。”史蒂薇微微蹙眉,看上去興味盎然,“那藝術家們能從這些‘資產運營’中得到什麼呢?”
“最簡單也最粗暴的,就是里奧剛才提到的,一次性現金變現。”韓易攤開手,回答道,“如果我們將藝術家視作一個個創業公司,那麼我們會發現一個最致命的問題——藝術家沒有像其他創業者那樣成熟的退出機制和退出渠道。app開發者可以拿錢退出,連鎖餐廳經營者可以拿錢退出。教育、時尚、健康、旅行、科技、房產、家裝……任何行業,都可以在某一時刻拿著資本提供的現金瀟灑離場,完成一次真正的成功創業,實現財富自由。”
“但音樂人們不行,他們辛苦創造的版權,只能透過特定幾個渠道,少量多次地持續變現,而不能在他們最需要的時候,瞬間為他們帶來充裕的現金流。你看,現在全球範圍內,有幾家金融機構願意拿音樂版權作為抵押物提供貸款?哪怕願意,他們的估值又能真正反映出這些版權應有的價值嗎?”
“音樂版權的估值遲遲無法提升,並不是因為它們不值錢。相反,在流媒體時代,在這個人人都可以免費聽歌,只要點開spotify就能創造版稅收益的時代,音樂版權的價值應該水漲船高才對。音樂版權的價值之所以還沒有被資本市場重視,是因為現在的買家太有限了——寥寥幾個規模以上的版權收購案,都發生在版權發行公司與它們的簽約藝人之間,這種合作伙伴買斷另一個合作伙伴的案例,無法從根本上提振市場的信心。”
“只有當人們發現,原來環球、索尼和華納之外的玩家,也能參與版權交易的遊戲,原來音樂工業生態之外的資本,也可以投資音樂作品時,音樂版權的價值才能增長到,它們在一個自由競爭的正常市場裡,應該體現出的高水平。”
“我同意你的觀點。”史蒂薇-妮克絲不是一個生意人,但這並不代表她沒有一個聰明的頭腦,“買家越多,價值越高。就像房屋買賣一樣,競價的人越多,拍出高價的可能性越大。”
“沒錯。”
“但是……”抿了一口威士忌,史蒂薇話鋒一轉,“這種收購的手段,固然能夠在短時間內提升音樂人的收入,可一次性買斷,也會使音樂人喪失未來增值收益,不是嗎?換個角度來看,小眾的,沒有那麼受歡迎的創作者,也會因為缺乏市場驗證,難以獲得融資而無法受益,加劇行業兩極分化。”
“任何一種革新的商業模式都是有利有弊的。”韓易的應對非常坦誠,“我們提供的是一種退出機制,而不是一個對音樂人所有困境的萬能解決方案……事實上,里奧和我,還有許多有識之士共同推進創立的這家音樂版權管理基金,還有另外一種模式——那就是跟音樂人進行長期的版權合作。藝術家們可以向我們出售一部分版權收益,再保留一部分版權收益。這樣做,不僅能夠在短期內獲得大量現金,還能夠享受到資本化運營之後,愈發高企的估值提升。”
“你們考慮得很周全。”
“不同的藝術家有不同的需求。”韓易笑著點點頭,“就像每首歌都有獨一無二的特質一樣,我們為每一個音樂版權提供的合作模式,也會是獨一無二的。”
“那你覺得……如果是我的話,你們會提供什麼樣的合作模式呢?”
史蒂薇將玻璃杯放回長桌上,引發了迴廊裡一陣悠遠沉悶的聲響。
“一次性買斷,還是長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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