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大文豪

第一百九十二章 中國製造的超級英雄們

他們給這個故事取名叫做《超人》。

然而,在隨後的幾年內沒有一家出版社對他們的作品感興趣,他們窮困潦倒。

1938年,他們的漫畫得到了國家聯合出版公司的關注,這是一家新興的漫畫公司,也是dc漫畫公司的前身。

於是,《超人》發表在《動作漫畫》上,西格爾和舒斯特以130美元將版權賣給了公司。

不得不說,這和白送沒什麼區別。

不過誰都沒有想到,正是這本《超人》拉來了美國漫畫的黃金時代。

林子軒自然不會犯這種錯誤,他明白《超人》在後來創造了多大的利潤,所以這本漫畫的版權一定要掌握在他的手裡。

他寄給彼得遜律師是想在美國出版,就算是自費出版都無所謂,但絕不賣版權。

他在後世看了一部美劇,叫做《超人前傳》,詳細講述了超人成長的過程。

林子軒為這部漫畫寫了指令碼,介紹了整部漫畫的設定,包括超人出生的氪星,超人在地球上成長的環境,他的朋友和敵人等等。

執行人就是他從美院拉過來的三名學生。

目前來看,日本市場是不用想了,日本想要恢復經濟至少需要幾年的時間,那麼只能向美國市場進軍了。

唯一的難題是這三人都沒有去過美國,他們剛開始畫出來的美國怎麼看都有上海的影子。

於是,林子軒讓他們用一個月的時間到影戲院看美國電影,記下來美國是什麼樣子的。

這三人很興奮,老闆出錢請看電影,這種好事那裡找去。

但經過一個月連續不斷的看電影,他們都看的想吐了,在這個年代,傳播到上海的美國電影並不多,很多都是重複放映。

這和後世在錄影廳看一個月錄影的感覺差不多。

用這種辦法,他們總算是瞭解美國是什麼樣子了。

林子軒不要求他們畫出真實的美國,這只是漫畫,只要看起來像美國就行了。

如果《超人》能夠在美國流行,他就可以把《蜘蛛俠》、《蝙蝠俠》等等漫畫人物都出版出來,讓美國的超級英雄們都成為中國製造。

不是他不想在美國創立漫畫公司,而是華人在美國不允許擁有產業。

在這種可能牽扯到數百億美元的產業面前,林子軒誰也不相信。

如果他讓彼得遜律師創立漫畫公司,把這些漫畫人物的版權歸屬漫畫公司,那以後一旦發生版權糾紛,他將一無所有。

所以,他寧願穩妥一點,也不願意冒險。

就讓中國製造的漫畫侵佔美國的市場去吧,林子軒意氣風發的想著。

此外,他沒有忘記把自己的新書寄給英國的弗吉尼亞伍爾芙,《麥田裡的守望者》中大量採用了意識流的寫法,相信那位擅長意識流的美女作家應該會感興趣。(未 完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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