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撥算盤,答道:“算好了,除去翻修,還有給山神重塑真身的料錢,工錢等,淨剩餘三百一十八兩六百七十二文。大哥,咱家要發財了。”
唸到這個數字時,他欣喜若狂,雙眼放光:“可惜錢數收不完全,否則的話,會更多。”
大塘鄉近千戶,數千人口,說是“鄉”,實則為“鎮”。
按照每家每戶,一人一百文的標準數額,所有人都交完的話,那簡直天文數字。
當然,這種替神明辦事的名義,與官府收租交稅性質不同,沒有律令強性施行,在收錢過程中,會遇到種種問題。
個別大戶人家,掏錢可能會爽快,但對於那些溫飽難繼,人口眾多的普通農戶,就不可能交得出來了。
所以周昌帶人上門收錢時,會因人而異,不同人家,不同話術。
總之一句話,多多益善,能收多少是多少。
當然,剩出來的錢不可能獨吞,要分潤部分給別的村老人物,大家發財,才能鎮得住場面。
如果陳晉父親還在的話,憑著秀才身份,也能分一杯羹。但人走茶涼,就沒了情面份量。家裡反而成為“大戶”,乖乖掏錢。
分錢方案早有定論,周家佔到大頭,等於白撿的,已經很爽了。
可惜這種事需要特殊契機,可一不可再,否則的話,那收入真是財源滾滾來。
聽到錢數可觀,周里正同樣心花怒放。
他們這些人憑什麼成為鄉紳土豪?
憑的正是錢多、田多、人多!
其中錢財當為第一要素,有了錢才能有田有人。
至於瓜分這些香火錢會不會招惹神明怪罪,那倒不怕,畢竟他們是實打實地替神明辦事了。
好比山神,只剩下一顆頭顱了,沒有他們牽頭,出錢出力,又怎麼能重塑真身?
山神有靈的話,應該會賜福,施以庇佑回報才對。
周懷化望向眉頭緊鎖的兒子:“明兒,你在想什麼?”
周明說道:“我還是沒想明白山神的頭顱怎會失落在山麓草叢間,根據發現祂的牧童說,這頭就藏在草叢的岩石底下,擺得端端正正的,頗為怪異。”
周里正搖搖頭:“想那麼多作甚?那些事情已經不重要了。”
……
土地廟沒有建在鄉上,而是在鄉外地方,距離不算遠,位於一座矮坡之上,前面有一脈溪水流過。
有山有水,才是山水陰地,適合建廟。
沿著土路,陳晉獨行於月下。
他沒有持燈。
魁星踢斗燈裝納在木匣內,背在身上。
目前不用拿出來,也不用點燈。
對付這麼一個不成氣候的山鬼邪物,陳晉自有信心,一刀足矣。
手底一翻,翻出一柄鋒芒閃露的短刃,正是王復贈送的匕首。
前面不遠,燈火照處,照出了土地廟的輪廓。
廟前一棵槐樹聳立,茂盛的枝葉撐開,顯得樹影婆娑,張牙舞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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