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奇不明所以,就要轉身離開時,身後已經走近一個男人。
他眼角細長,鼻塌唇薄,一字胡多少顯出些男人味。
腰間別劍,身著鍊甲。
這副裝扮在鄉野並不常見,與其他喝醉的農夫們一眼區分開來——
星梅鎮的梅爾地主不會住在窮鄉僻壤。
為此招攬了三個專業僱傭兵,為他看顧自家的果園,也充當著村衛隊,和另一幫兵痞維繫村鎮的秩序。
此時醉意正濃,男人步伐搖晃,碰撞出“咣噹”的鐵器聲。
這聲音也吸引了其他酒鬼,一時間,原本喧囂的酒館漸漸沉寂,吵嚷聲變作了私語:
“這幫該死的惡棍,有時候也會做些好事嘛?”
“與其讓我再聽到刺耳的噪音,還不如把這混球繼續踢出去。”
“我奶奶的耳朵有救了!”
繼承酒館的凱瑟琳,事業當然不可能一帆風順。
“漂亮的姑娘是晨暮花”,這是星梅鎮的俚語。
它生長在西部的晨暮森林深處,那裡的日月每隔四個小時便會神奇交替一次。
可不論身處陽光,亦或墜入黑夜,這株映襯日月的奇物,都會無時無刻閃爍著光澤,便像是在森林中永不熄滅的明燈。
因而不論自願與否,它都會招蜂引蝶般,吸引著萬千目光。
有蜜蜂彩蝶,自然也有蠅營蛇鼠——
每當有誰騷擾凱瑟琳時,僱傭兵的頭目【黑蛇】,就會派遣他手下的【豺狗】出馬。
唐奇便是被後者踹出酒館的。
酒鬼的竊竊私語傳入了豺狗的耳畔,他享受這種似有若無的吹捧,輕輕吹著不著調的小曲。
這說明人們對他恐懼,哪怕是仗著黑蛇的名頭。
酒勁讓他得意,一手摟在唐奇的肩頭,將他死死箍在了懷裡。
少了根小拇指,但不妨礙其它四根手指的力度。
狹長的雙眼緊眯,瞧不清眼仁。
酒氣與口氣交織成一股刺鼻的惡臭,用半威脅似的語氣低聲道:
“之前那一腳踹的不夠痛,是麼?”
唐奇渾身乏力,動彈不得。
想到豺狗此前的所作所為,心頭更是難免憤懣——
雖然死在雨中,更多是因為這副身體本就羸弱,對方並沒有要人命的心思。
但終究是一個誘因。
這讓他不想認慫,有一股抄起魯特琴砸上對方腦袋的衝動。
但考慮到對方還有同夥,四肢乏力的自己,事後是否有逃脫的可能?
當然,他的同夥酩酊大醉,或許也好不到哪去……
短暫的猶豫間,凱瑟琳忽然說道:
“豺狗,不要打擾我們談生意。”
豺狗驚奇地挑了挑眉頭,卻是鬆開了唐奇。
凱瑟琳是老大看重的,最靚麗的晨暮花,他當然也給足尊重。
卻不免攤手戲謔說道:
“他只是一個流浪漢,有什麼生意可談?”
“我在爭取第二次演奏的機會。”
唐奇強壓著心頭的煩躁,儘可能離豺狗遠一些,借坡下驢道。
凱瑟琳的眉頭蹙起,任誰都看得出來她沒那麼情願。
豺狗大笑一聲,轉頭看向身後的酒鬼們,揚著尖細的嗓音:
“演奏?你們聽到了嗎?他居然把之前的拉鋸稱作‘演奏’!?”
“去你的,豺狗!我他媽鋸木頭的時候,動靜可比那歌聲有節奏得多!”
“哈哈哈!”
豺狗的嘴角咧的更深,一把拎起唐奇的皮衣,
“拿著把破琴,就以為自己是唱詩班?
快滾吧,流浪漢,離這個姑娘遠一點——
如果你不想被踹第二次的話!”
眼下正對著豺狗,唐奇心想這個角度剛剛好。
是抄起魯特琴就能鑿在他太陽穴的位置——
“放開他,豺狗。”
凱瑟琳嘆了口氣,連忙拽住豺狗的臂甲,
“還記得我說過的話麼?如果黑蛇還想在酒館喝酒,就不要隨便惹是生非。”
她的話彷彿不容置疑。
也落到了角落裡一張酒桌,那個留著及肩黑髮的邋遢男人耳裡。
他將兩腿翹在了桌子上,仰臥著呼喚起來:
“不要做讓女士頭痛的舉動。豺狗,回來喝酒。”
語氣平靜,卻擲地有聲。
豺狗皺起眉頭,眯眼斜看了唐奇一眼,忍不住暗啐一口,又悻悻回到自己的位子上。
看向黑蛇那雙冷峻的銳眼,他忍不住嘟囔:
“老大,你沒看到那個流浪漢在騷擾凱瑟琳麼?我只是……”
他甚至不明白,他們一介傭兵為什麼要聽這小娘皮的話。
這麼喜歡,硬上不就好了?
黑蛇自有別的打算。
摩挲著下巴上扎手的胡茬,十分懶散地回應:
“等他再搞砸一次,那些醉漢自己就會把他扔出去。”
“有管他的那功夫,還不如把你的裝備卸了,好好痛飲美酒!”
坐在身旁的獨眼矮人戲謔之後,便大笑一聲,
“他肯定會搞砸的。老子闖蕩了這麼多年,就沒見過一個肚子有貨的吟遊詩人!
這幫花花腸子,除了捧貴胄的臭腳,就是唱那些老掉牙的屠龍英雄——還是編的!”
他的喊聲激起了酒館的哂笑。
酒鬼們舉杯痛飲,不約而同地喊道:
“去他媽的巨龍,去他媽的英雄!”
眼見那頭氣氛高漲,吧檯前的凱瑟琳忍不住搖頭扶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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