吟遊詩人又幻想了

第3章 去你的傳說

偶爾會有像唐奇一樣的幸運兒倖免遇難。

但往往不會是商隊。

所以農夫們手裡有貨,卻賣不出去。

至於好處盡收的領主,當然不會冒著危險折返兩地。

他只要在龍金城的別墅中舉辦舞會,享受清福,再讓手下的商隊跑東跑西,每年都會有源源不斷的金幣鑽進他的金庫……

那些真正將心血都埋進這片土地的人,換來的只是堪堪平衡的收支。

誰是這裡的主人?

但是誰在這片土地上蹉跎?

“是我、是我!”

唐奇餓了太久,也渴了太久,以至於嗓音都有些沙啞。

可舞臺已經搭好,他絕不能怯場。

哪怕要撕裂聲帶,他也要放聲高歌,

“別拿終將食言的承諾矇蔽自我,

別對老子的勞動強取豪奪——

抄起你的鋤頭,哪怕殺人放火;

昂起你的腦袋,就算喉嚨喊破!

去他媽的英雄,去他媽的傳說;

去他媽的地主,去他媽的生活!”

“剪掉他的山羊鬍子!”

敲打節奏的矮人痛飲梅酒,忍不住拍案而起。

他出身山地,永遠受不了貴族們的繁文縟節,

“去他媽的地主,去他媽的生活!”

冒險者發酒瘋可不會管誰付自己佣金。

但豺狗卻連忙壓下矮人同伴的肩膀,又驚又怕:

“碎石你瘋了?那可是我們的僱主!”

黑蛇伸了個懶腰,向後仰臥,緊貼角落的牆壁:

“僱主在龍金城聽不到,覺得不爽,罵一罵又怎樣。

我們是拿錢的傭兵,不是乞憐的狗。”

他們要真那麼忠誠,又怎麼可能在夜晚執勤的時間,跑到酒館酗酒?

豺狗仍然不放心,匆匆環顧四周。

卻發現自己這個角落根本無人在意。

唐奇的‘歌謠’簡陋,但簡陋的好處就是易學。

這當然稱不上一首好歌。

卻足以讓他們宣洩。

當他重複到第二遍時,已經有人跟唱起了曲調。

平日他們對領主不滿,卻不會明著聲張。

可今夜風雨交加,將酒鬼們圈在了這方寸之間。

他們本就醉生夢死。

只要明天還沒到來。

就還能假裝活在夢裡。

沒有人在乎夢話。

喝醉就不怕口出狂言。

“去他媽的地主,去他媽的生活!”

“詩人,你簡直是個媽生的天才!”

“凱瑟琳,再來三杯星梅酒,哦,還有我最喜歡的土豆泥,今晚我要睡在這裡!”

“奶奶,我想你了……”

在歡呼與碰杯之間,他們只覺得盡興。

以至於已經沒人在乎這首歌謠的作者。

更沒人在乎他此前的笑話。

他們只希望,這個夜晚可以更漫長一些。

畢竟,當天際線亮起那抹魚肚白的時候。

他們還要忘記現在,從夢裡醒來呢。

於是唐奇閒下來,便輕咳著休息,發出氣泡音:“額額額……”

這能按摩自己疼痛的喉嚨。

一份托盤擺在了他的眼前。

擱置著冷硬的黑麵包、燉豆子、與一杯果香撲鼻,閃爍少許熒光的梅酒。

他緩緩抬眼,對上了凱瑟琳明媚的眸子。

聽她說:

“辛苦了,要吃些東西嗎?”

尊重需要自己掙來。

他是詩人,不是乞丐。

這是酬勞,不是施捨。

“當然,謝謝。”

唐奇點點頭,卻意外瞧見了凱瑟琳身旁的小姑娘。

那是第一個跟著他敲打節拍的聽眾。

少女還沉浸在歌謠裡,舉起小拳頭,大聲模仿著:

“去他媽的地主,去他媽的生活!”

凱瑟琳伸出手指,狠狠敲上她的腦袋:

“不要學髒話!”

少女吃痛捂頭:

“嗚嗚~”

文中明確寫了,他們只是醉酒後需要一個宣洩,而不是這首歌有多好聽。

如果尬到朋友們了先說聲抱歉哈,但是後面的故事還是很精彩的,不騙你們!

前奏是皇后樂隊的《 ll rock you》,但歌詞和旋律都不是。

小學時候我們打這個節拍,一開始只有零散兩個人,後面帶動了全班,演變成了合唱“ ll ll rock you”,印象很深刻。

但我那個時候沒聽懂,還以為是“ ll fku”,心想老外都這麼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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