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
巨大的悶響,炸進酒鬼們興致缺缺的耳蝸。
猶如平地激起的轟雷,驚醒了他們昏沉的意識:
“誰他媽——”
有人剛要罵街,卻又聽到了一聲清脆的擊掌,像是悶雷劈中了枯木:
“啪!”
他們著眼吧檯,看到那個可笑的流浪漢,再次擊響了木桌:
“砰砰、啪!”
“砰砰、啪!”
“砰砰、啪!”
酒鬼們生於鄉鎮,哪會懂得什麼音律。
但奇怪的是,明明沒有其他點綴,只是單純敲擊兩次桌子、再合手拍掌,僅此而已。
這簡單卻又明快的節奏,週而復始的迴盪在耳邊。
居然有那麼點被引誘的意味,要讓他們跟著一起敲桌拍掌似的……
“這是什麼戲法!?”
酒鬼們按捺著自己的手掌,強忍跟風的衝動。
卻全然忘記了嘲笑,沒意識到自己陷入進節奏當中。
唐奇知道目的達成了——
作為網路歌曲預製菜的創作者,他當然清楚音樂並無好壞之分。
但它具有功能性,也區分受眾。
協奏曲固然浩大恢弘,卻未必適合忙碌一天,只想酗酒吹噓的普羅大眾。
但給他們一些簡單的節奏型,幫助他們放空大腦。
興致一高,雙手就會跟著樂此不疲——
酒鬼們要面子,吧檯裡的小丫頭卻不管這些。
她只覺得這個節奏不復雜,自己似乎也能打出來。
恍然不覺被帶進去,跟著敲桌拍掌。
“砰砰、啪!”
“砰砰、啪!”
兩人拍出的節奏產生了共振,比唐奇獨奏時要響亮的多。
迴盪在愈發靜默的酒館,讓悶雷似要破土而出。
‘節奏’本就紮根在血液裡,如與生俱來的本能,更何況它並不複雜。
有了第一個人跟從,很快就會有第二人、第三人……
“他媽的,還挺有意思。”
聽著‘雷聲’漸響,豺狗忍不住放下酒杯,癟嘴嘟囔,轉身衝著唐奇喊道,
“但如果覺得只敲桌子就算賣藝,恐怕還是賣鉤子更適合你!”
“閉嘴,豺狗。”他身旁的黑蛇也被‘雷聲’震醒。
“老大?”
豺狗手足無措,但他恐懼黑蛇。
正要解釋,卻看到黑蛇眉眼銳利,正瞧著吧檯上的凱瑟琳——
她好像也被這節奏帶了進去,輕輕跟著酒鬼們擊打節奏。
於是黑蛇也跟著拍桌、鼓掌。
“不就是拍桌子而已……”
豺狗咬牙冷啐,
“還能有什麼花樣?等一開口,還不是要跟著掃興。”
不會有人願意聽那些老掉牙的奉承、吹噓。
唐奇也心知肚明——
這份簡單的鼓聲,完美執行了它的任務。
吸引住酒鬼的目光,抬升了酒館氣氛。
卻不可能得到認可。
一首能收穫掌聲的歌謠,只憑前奏可不夠。
它需要真正走入聽眾的內心——
而學院裡那些為達官貴胄服務的歌曲,歌詞內容無非是歌功頌德、情豔風流。
酒鬼們不會共鳴這些。
能讓這些勞苦一年,卻被地主剝削的農夫們感同身受的,只會有一個題材——
他們的生活。
於是,當酒館又一次連綿起,簡陋而激昂的‘鼓聲’時。
唐奇揚聲唱道:
“當他們歌頌過去的時候,是誰在為明天拼搏?
在他們錦衣玉食的今晚,是誰在被金錢脅迫?
這世道太讓人難過——
讓有錢的闖禍,沒錢的背鍋!”
歌詞配不上那首耳熟能詳的名曲。
他只能自己新編主歌,像是隨意哼唱出的旋律。
但旋律無所謂隨意。
重要的是好記。
要朗朗上口,讓聽眾都能跟著哼唱。
學院不教這些,前身也只會用魯特琴彈奏蹩腳的宮廷小曲。
但預製菜製作者唐奇,對這類旋律簡直信手拈來。
至於歌詞,就用最粗淺的詞語。
不必點名道姓。
酒鬼們聽得懂誰在歌頌過去,誰在錦衣玉食。
“新的國家升起,舊的王朝墜落;
請讓神明訴說,誰在為原野蹉跎?”
梅爾領主合法享有星梅鎮的土地,但他絕不會親自下鄉開墾荒田。
於是他劃分出最肥沃的田地,建立了果園,讓手下的農奴種出了成色最好的星梅。
再將剩餘的田地承包給自由農,收取他們的租金,把多餘的作物低價回收——
這裡三山環繞,與世隔絕。
想離開村鎮,就要跨過危險的晨暮森林。
詭譎的地貌變化與野外、乃至亡靈生物,能輕鬆剿滅一支整編的,沒有施法者的冒險小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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