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龍山業朶寺的主持智林是五十多歲的胖和尚,其人慈眉善目一眼看去真看不出來是坑害百姓之徒。
對於所謂兼併土地、乃至於勾結王氏害人性命的行為智林一開始是拒不承認的,甚至凜然警告蘇軾和一眾公職人員,他要上京控告地方官吏誣告佛門聲譽,迫害宗教人士。
蘇軾是與大德高僧可以坐而論道的人,對於這種實在恬不知恥,不配談佛法的惡僧當然不會慣著,直接把王氏賬簿和業朶寺的賬冊手抄本扔他臉上。
證據確鑿無疑,智林這下不再叫囂,反而學段鄺不吃不喝不語,要當個活死人。
只是他實在沒有段鄺的毅力,人家是真的生無可戀,視死如歸。而智林不過是強裝鎮定,只一天到了晚上就再也堅持不住,哀求獄卒給口飯吃。
獄卒深更半夜自是懶得搭理他,罵了兩句禿驢,自顧自自睡覺去了。
第二天早上智林整個人像是少了半條命,萬事不管,只求能飽餐一頓,至於所犯罪行供認不諱。
對比業朶寺的賬冊和智林的交代,業朶寺近三十年兼併土地多達一千頃,其中非法兼併八百頃,致使數百戶農戶淪為佃農,甚至家破人亡。
其寺廟僧人約有三百,人均土地居然達到了八頃之多。
宋時一頃約一百畝,這時畝雖比後世面積略小,但也只是略小仍有後世的九成面積。
一人八百畝可見寺觀對土地的侵佔已經到了不可直視的地步。
要知道大宋對寺觀田產一直是採取限制政策的,《養老令·田令》第三十五條規定,“凡官人、百姓並不得將田宅園地舍施及賣易與寺。”
這條規定脫胎於《唐田令》,不過《唐田令》更加嚴格,後面加了一句,“違者,錢務和田宅並沒於官。”
也就是說自唐始朝廷對寺觀土地都採取限制政策,可業朶寺仍舊實際上佔據了大量的土地,這就不得不提民間所謂的高利貸了。
寺觀的僧侶或者道士相對普通百姓天然具有更大的生存空間,寺觀本身所佔的山和地不提,民間供奉或者施捨的香火錢就能使其成“鉅富之家”。
普通百姓到了荒年往往食不果腹,更別提耕種事宜了。這時候出於生存需要他們不得不質押土地向鄉紳或者寺觀貸取糧食和農具,以便能養活一家人。
前面提過民間利息很高,農戶收穫以後償還利息其實所剩不多,往往來年或者換季時就需要再次貸款,一來二去農戶手裡的地就會越來越少直至被兼併乾淨,最終淪為佃農或者流民。
若是遇到荒年這個過程還會加快。
這些還都是正常兼併的範圍,像王氏和業朶寺這種聯手坑害百姓,那土地從農戶手裡流矢的速度加快了數倍都不止。
趙煦看過之後,沒多說什麼,讓蘇軾秉公處理。
業朶寺主持智林最終被判死刑,其他骨幹一應下獄,剩餘僧眾全部流放兩千裡至西疆。
王氏族人流放東南,他們就只能去西北了。至於錢物土地收歸官有。
至此青苗案算是告一段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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