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一耽擱,張維明沒有時間休息了,騎上電動車離開現場,等到了晚高峰繼續跑單。
只不過受到公交車火災事故的影響,心情非常鬱悶,沒有接多少單。
幹完夜宵攤裡的活,回到家已是8月8日凌晨3點。
一覺睡到第二天8點多鐘才醒來。
每天夜宵攤散工之後,老闆會給員工弄一些吃食,張維明起床之後也沒有覺得很餓,來不及吃一口早飯勁直來到羅林森家附近。
電話聯絡後才知道夫妻倆去了保安所,這次正式立案調查。
尋找兒子的事交給了保安員,夫妻倆為了生計只得回到菜市場做生意。
羅林森讓妻子先去市場開攤,自己則與張維明約在附近的早餐店,邊吃麵條邊聊著。
“羅叔昨天很勇敢,你真是我的偶像。要不是你,那個小女孩恐怕……”張維明沒有把話說完,想到事故慘景心裡依然難受著。
“偶像什麼的我不懂,如果見死不救,良心上過不去。哎!”羅林森搖了搖頭,“可惜沒能救出其他人。”
“羅叔不用自責。當時我也在現場,實在非常危險,你能救出那個小女孩真是萬幸。”張維明安慰道。
就在這時,小餐館門口傳來說話聲。
“羅師傅!”
二人同時轉頭看去,只見一個年近四十男子正對著這邊展露笑顏。他身上的白襯衫亮白如新,一條黑色西褲燙得挺直如刀,手上拎著一個鑲嵌世界名牌標識的黑色公文包。
那男人快步走向羅林森,熱情地搶過他的雙手緊緊握住。
“羅師傅救命之恩,難以報答啊!”男人顯得很激動。
羅林森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一問之後才曉得,這男子名叫易勝,是某某企業的小管理。
昨天他12歲的女兒午休後獨自乘公交車去上學。
其實他們家距離學校也就兩站路,當時天氣炎熱,紫外線強烈,女兒怕曬所以乘上了一輛空調公交車,沒想到剛上車一會便發生了意外。
“不用謝,換做是別人也會去救人的,只是我剛好在附近而已。”羅林森一點也不居功自傲,好像昨天冒著危險救人是他理所應當。
易勝從公文包裡摸出一個鼓鼓的黃色信封,塞進羅林森手裡說:“羅師傅是我們家的大恩人,我實在想不到什麼方法報答你,這兩萬塊錢聊表心意,千萬別嫌少。”
“使不得!”羅林森真的生氣了,“錢收回去吧。”
他對張維明說了句你慢慢吃便奔出了早餐店。
易勝追上去,推搡了一會拗不過羅林森,只得走回了早餐店,點了一碗麵坐在張維明對面,一邊將信封放入公文包裡,一邊問道:“我怎麼覺得羅師傅有點奇怪。”
“他的兒子失蹤了。”張維明說道。
易勝聽到這話臉瞬間僵住了,忙問道:“什麼時候失蹤的?”
張維明吃完最後一口麵條,扯了一張衛生紙擦了擦嘴說道:“4號,三天前,就在德政小區走失的。”
易勝顯得有些吃驚:“羅師傅跟我住一個小區啊。”
張維明點點頭,然後問道:“你那天見過他小孩嗎?”
易勝擺擺手說:“雖然同住一個小區,我還是頭一次見到羅師傅,至於他小孩長什麼樣更是不知道了。這幾天我正好要出差,等回來之後一定竭盡所能幫忙尋找,羅師傅可是我的大恩人啊。”
張維明將手機開啟,調出相簿裡羅林森兒子的照片,讓易勝用手機翻拍,多一個人找總是多一絲希望。況且羅林森救了他的女兒,不論怎麼樣他也應該盡點心。
剩下的時間裡張維明沒有閒著,而是利用系統調取了德政小區周邊的一些監控的影片。
那羅犇如繡花針沉海底,毫無蹤跡可尋。
之後忙碌了一個午高峰,張維明回到出租屋休息,躺在狹窄的破沙發上,電視里正在播放午間新聞,正好是關於昨天公交車火災事故的後續報道。
根據消防調查,發生事故時公交車上一共25人,司機和一名乘客逃生,其餘23人無一生還。初步排除了人為縱火,但起火原因不明。由於事故慘烈,死亡人數較多,驚動了省保安廳。目前事故正由相關部門繼續調查,不日將結果向大眾公佈。
新聞剛剛播放,手機就響了。
是伯母打來的電話,奶奶手術順利完成,沒有大礙,只不過還需住院,最後伯母說賬上的錢快不夠了,要張維明想辦法。
張維明很想說伯父也是奶奶的兒子,理所應當要承擔醫藥費。
可他想起從前母親和伯母吵架的場景,後來母親執意與父親離婚,遠走他鄉再無音訊。
他只說讓伯母找個靠譜的人在醫院照顧奶奶,錢他來想辦法,然後匆匆掛了電話。
趁著離晚高峰還有點時間,張維明打算再去德政小區走一趟。剛穿好鞋子準備出門,腦子裡叮的一響。
“重案任務釋出:手機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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