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模仿犯

第67章 四條規則

【當玩家死亡有多人參與時,將均分以上獎勵。】

在策劃書之外,還有一份空白文件,上面預留了五條新規則的空間,這是給林思之填寫的。

……

“這樣的遊戲,就能造成40%~70%的死亡率嗎?

“很顯然,在遊戲的後四個小時,也就是第二階段,必然存在更加殘酷的殺人規則,並且很可能不止一條。”

林思之很快就意識到了這一點。

從目前看到的規則中,就只有“選秀中獲得20個『無聊』就會死”這一條殺人規則,但想要靠這一條殺人規則製造那麼高的死亡率是不太可能做到的。

而且,“透過遊戲內任意規則殺死其他玩家可以獲得死者1/10簽證時間”這一條,重點在於『任意規則』。

那麼遊戲中的殺人方式必然不止一種。

但這些殺人方式,卻完全不存在於第一階段的遊戲中。

換言之,這個模仿犯故意將『相親遊戲』給攔腰砍成兩段:前4個小時不存在任何殺人規則,看起來是個其樂融融、攜手獲得收益的低難度遊戲。

但是在後4個小時,會突然更新好幾條殺人規則,並透過某種方式挑動玩家互相殘殺,從中獲得最大的收益。

模仿犯透過分出死者1/10簽證時間作為誘餌,實際上自己卻能獨得剩下的9/10。

從遊廊給林思之的邀請內容來看,對於這遊戲的設計,遊廊似乎也並不是完全滿意。

但遊廊並沒有直接讓這個遊戲不過審。

在模稜兩可的範圍內,遊廊選擇讓模仿犯來評判模仿犯。

如果林思之什麼都不做的話,那麼這次的遊戲仍有可能照常開啟,並收割大量玩家的生命。

尤其讓林思之感到在意的,是遊廊最後的那句話。

【就像玩家可以緩慢地改變社群,模仿犯也將緩慢地改變遊廊。】

“這或許是在暗示,遊廊的稽核標準和規則,並不是嚴格一成不變的,而是會受到大多數模仿犯的影響。

“就像玩家之於社群:如果玩家都是和諧友愛的,那麼社群也會是和諧友愛的;如果玩家都是自私自利的,那麼社群多半也會變得分崩離析。

“如果所有的模仿犯都以收割玩家簽證時間為樂,並在一次次遊戲中不斷拓寬遊廊規則的邊界,那麼新世界也可能變成純粹的玩家屠宰場。”

林思之將這份策劃書重新拿起來,在桌上戳了戳,讓它對齊。

“我不喜歡屠宰場。”

而後,他拿出那張增加規則的空白頁,開始書寫。

一旦接受了遊廊的匹配遊戲,就意味著他和設計這遊戲的模仿犯都會進入到遊戲中。

所以,林思之所增加的規則,就只有兩個目的:

第一是儘可能保證自己的安全,為自己增加或者擴大可利用的後門;

第二是儘可能壓縮對方的生存空間,最好是能快速地定位對方的身份,並將之殺死。

但問題在於,這些規則必須對方同意之後,才能被加入到遊戲中。

也就是說,林思之新增的規則,必須在明面上騙過對方,甚至讓對方誤以為這些規則是有利於『收割玩家』的。

絕對不能暴露自己想要殺死對方的意圖。

考慮之後,林思之寫下四條規則。

【1.簽證時間兌換券一旦購買之後,購買者就無法再將它們重新換成簽證時間,只能透過會見室交給其他玩家。】

【2.每次進入會見室會面,都需要支付房間使用費:200分鐘簽證時間。玩家各自有三個按鈕,分別是『我付』、『aa』、『你付』,當雙方協商一致時,按照協商好的方式扣除;當雙方協商不一致或超時未按下按鈕,則各自扣除200分鐘簽證時間。】

【3.任何殺人方式,都需要系統通知被殺者10秒後方可生效。】

【4.累計進行5次廣播後,可以強行插隊選秀,並自選一名玩家進行選秀pk。】

寫完規則之後,林思之檢查無誤,簽字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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