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模仿犯

第36章 審判遊戲邀請

丁文強的疲勞駕駛,大機率是快遞公司的工作強度不合理,而且事故有個重要的原因在於那名騎電瓶車的外賣員闖紅燈。

這和魏新建那種帶著強烈惡意的肇事車禍,是不同的性質。

至於另外兩個人,林思之並不認識他們,也不清楚他們具體犯下了什麼樣的罪行,自然也無法進行評判。

“從已知的判決結果上來看,看不出太多的問題。

“那麼……要選擇什麼都不做,放棄這局遊戲麼?”

如果按照遊廊的說法,既然覺得這些人不需受到審判,那就沒必要設計遊戲、提交方案,什麼都不做就可以了。

但那也就意味著放棄了本輪遊戲的設計權。

林思之陷入沉思,在腦海中快速列出兩種決定的優缺點。

如果不參與這場審判遊戲的設計,自然可以置身事外,在接下來的幾天內都毫無負擔地享受閒暇時光。

但這樣一來,林思之也猜不到遊廊最終會選出什麼樣的遊戲。

有可能會選出風險極高的死亡遊戲,導致汪勇新、蔡志遠和丁文強死在遊戲中。

當然,林思之倒是並沒有多餘的道德包袱或者無意義的負罪感,即便這種情況真的發生,他也並不認為是自己的“不作為”導致了這三個人的死亡。

但參與這場審判遊戲的設計,對林思之而言有其他的意義。

一方面,三人的死亡可能會導致整個第17社群的削弱,如果之後再有社群與社群的對抗遊戲,第17社群就有可能處於劣勢;

另一方面,設計這場遊戲,也有利於林思之更好地摸透『遊廊』的隱藏規則。

對於其他不明真相的人來說,『遊廊』或者『神的模仿犯』都是一樣危險、能置他們於死地的存在。

但林思之很清楚,他作為遊戲的設計者,遊戲到底能否決定其他玩家的命運,完全取決於是否被遊廊認可。

也就是說,神的模仿犯必須揣摩遊廊的意圖,想清楚什麼樣的遊戲會被鼓勵,並針對性地進行設計,才能確保自己的遊戲被選中。

否則這個身份除了給自己帶來一些意想不到的危險之外,完全沒有任何其他的意義。

在前兩次,林思之的遊戲之所以能得到遊廊的認可,甚至拿到很高的評價,不一定是因為他的遊戲多完美,也可能是因為恰好符合遊廊的深層要求。

但遊廊的意圖很複雜,距離真正的理解,還差得遠。

所以林思之認為他最好還是不要放棄這次機會。

“設計一個懲罰不那麼嚴厲的遊戲,大致與已知的罪行相匹配。

“如果遊廊選中了我的遊戲,那麼他們三人的存活率就能得到提升。

“如果遊廊沒有選我的遊戲,我也算是做出了努力。”

打定主意之後,林思之拿過遊戲策劃書檢視。

格式還是和之前一樣,只不過可用道具列表和前兩次相比有所變化。

其中最為醒目的變化有兩條。

【2.可自由設計的成套機關:5套。】

【8.案件相關的錄影帶:5套。】

相較於之前的兩個案件,這次道具的自由度極高。

“案件相關的錄影帶?”

林思之嘗試著翻看之後的頁面,但資料中並未說明這些錄影帶的具體內容。

也就是說,他仍舊無法得知張鵬和高佔魁具體的罪行,只能靠猜測。

“既然這五個人被安排在同一場遊戲中,還有相關的錄影帶,就說明……

“這五個人的罪行大機率存在某種程度上的關聯。

“外賣,快遞,演算法,交通意外……

“汪勇新開的外賣公司,用了蔡志遠開發的演算法程式?

“但他們兩個又不認識,明顯不在同一家公司。

“這倒也合理,因為汪勇新自稱是‘創業公司老闆’,這家外賣平臺也並不是什麼特別知名的平臺,應該還在起步期。而蔡志遠開發的這套演算法程式,應該是賣給了不止一家外賣平臺。

“演算法壓榨外賣員,增加了風險。

“至於丁文強,他是快遞員,而且從撞人的情況來看,開的應該是小型卡車之類的車輛,送的應該是比較大件的貨物。

“三人唯一的交集是外賣員。”

林思之輕輕地敲擊桌面,他的腦海中閃過了很多種可能。

思考許久之後,林思之寫下構思中游戲的名字:『生死直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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