啞舍

第21章 廷圭墨

醫生把手中沉重的樟木箱吃力地放在地上,然後便扶著牆壁直喘氣:“應該是最後一箱了吧?真要命,我的腰啊……”

老闆瞥了一眼呼天搶地的醫生,淡淡道:“是你自告奮勇來幫忙的。”

“是是,是我自找苦吃。”醫生苦笑,什麼叫吃力不討好?就屬於他這種。今天正好輪休,他到啞舍打發時間,趕上老闆說今天是農曆六月初六,應該曬書,他能不幫忙嗎?難道在一旁光看著老闆幹活?

醫生看了看老闆單薄的身材,覺得還是自己動手比較靠譜。

不過吐槽歸吐槽,醫生緩過氣來之後,再次後悔沒有帶口罩來。他用抹布擦掉樟木箱上厚厚的灰塵,一手護住口鼻,一手扭開樟木箱的鎖釦。

灰塵撲面,卻意外地夾雜著一股濃重的書墨香氣。

醫生聞著這股墨香味精神一振,些許灰塵也就不甚在意了。這股墨香味倒並不若普通書墨那般有股淡淡的腐臭味,反而初聞香氣馥郁,但卻並不濃豔,細聞綿長雋永,竟不知道里面纏繞了多少種香氣。醫生忍不住將頭探了進去,仔細尋找墨香的來源:“為什麼這一箱和其他箱子的不一樣?難道里面放了一塊墨?”

“不是,這一箱放著的大多都是手稿,而不是線裝書。”老闆放下手中的書走了過去,從那個樟木箱中拿出一摞摞手稿,細心地一迭迭攤開,放在陽光下晾曬。

“手稿你這裡也有啊!”醫生饒有興趣地湊過去看,這些細緻活他不敢隨便碰,誰讓他以前有弄斷過山海經的書簡,雖然是不小心之舉,但他還是不敢亂動手了。搬搬箱子什麼的倒沒問題,他可怕萬一撕碎了一張紙,再蹦出個什麼神獸來。不過,醫生環視著周圍,他還是頭一次知道啞舍內間裡面還有這麼一塊小小的天井。方方正正的青石板地面偶爾爬著一兩隻毛毛蟲,老闆卻並沒有把它們弄走,而是避開了它們的爬行路線放置書籍。此時是正午時分,陽光直直地落在這裡,正好適合曬書。但是出乎他的意料,啞舍裡的藏書並不多,加上他剛剛搬出來的那一箱手稿,曬的書還沒有鋪滿整個天井。

“老闆,需要曬的就這麼多了?”醫生不信地問道。若是再多的書他都不覺得奇怪,奇怪的是太少了啊!老闆好歹也是活了幾千年的人了,怎麼就收集了這麼點書和手稿?

老闆吹了吹手稿上落下的灰塵,珍惜地一邊仔細檢查著一邊淡淡道:“書籍本來就難以儲存,現在市面上連宋元時代的線裝書都很難看到了。我手裡的書大部分都放在安全的地方封存起來了,真空狀態下要更為穩妥。我身邊的這些……就這麼多。”

喂喂!那個可疑的停頓是怎麼回事?

醫生雖然站在陽光下,但也覺得忽然間渾身發寒。依照他對老闆的瞭解,只有他不放心的古物才會隨身安置。那麼就是說,這些書其實都是有問題的了?

醫生立刻四肢僵硬,連動都不敢動。不過他轉念又一想,啞舍裡的古物豈不是全都有問題?他不還經常往這裡跑?怕什麼啊!

正思量間,老闆從箱子裡拿出一摞書稿,方才聞過的那股濃郁的書墨香氣再次襲來,令醫生不由自主地湊了過去:“好香啊……為什麼會這麼香?”

老闆清雋的臉容上露出一抹笑容:“你”

醫生大喜點頭道:“又要講故事了?我喜歡聽故事。”

老闆的視線卻落在了一旁的青石板地面,努力向前蠕動的毛毛蟲身上,許久才啟唇幽幽道:“你知道,毛毛蟲是怎麼過河的嗎?”

“啊!”

清·順治三年。

“……要為小少爺準備抓周禮,東西都齊全了嗎?”

什麼聲音?好吵啊……奚墨迷迷糊糊地睜開了眼睛,她好像睡了很久很久,這次是幾年?還是幾十年?

“還差文房四寶呢!老爺讓我到庫房找一套來。對了,最好找小巧精緻一點的,小嬰兒也能抓在手裡的那種。”

“我記得有一塊墨……哦,在這裡。”

奚墨感覺到一直禁錮自己的盒子被開啟了,久違的陽光投射了進來。她眯了眯眼睛,有點不太適應。

“好醜啊!這麼醜的一塊墨?”

“可是這塊墨夠小啊!而且我記得送禮的人說,這塊墨可是五代十國時南唐李廷圭所制的廷圭墨!千金難求啊!就是上面沒有什麼花紋雕刻,據說是李廷圭早期所制。也虧得是早期,否則也存不到現在啊!”

“好了好了,管這墨有什麼來歷呢!好歹也是塊墨,快收拾一下……”盒子又被關上了,奚墨感覺自己在盒子裡來回碰撞,雖然不痛,但已經讓她開始不爽起來。

醜?她很醜嗎?她可是這世上第一塊廷圭墨!好吧,雖然主人當年煉製她的時候,還沒有很好的墨模,導致她並不像其他墨那樣方方正正或者雅緻特別,而是很不規則的一個墨塊。可是當著一位淑女這麼直截了當地說話真的可以嗎?

奚墨抱怨的時間並沒有很久,很快她便再次被陽光所籠罩,而這次她還發現周圍擺著許多種類的物品,諸如印章、經書、筆、紙、硯、算盤、錢幣、賬冊、首飾、花朵、胭脂、吃食、玩具等,擺了整整一個床鋪,一眼看去眼花繚亂數不勝數。而且從她附近的其他文房用具,就能看出這戶人家端的是富足,不是所有人都能用得起宣州紙、端州硯和諸葛筆的,再加上她這塊廷圭墨,倒也當真是世間最珍貴的文房四寶了。

不過這麼多物事之中,也只有她修成了精魄,其餘物事雖然精貴非凡,但也不過是物品罷了。而她則因為是主人煉製的第一塊墨,當初主人將煙料配料和成煙料團,放入鐵臼中搗煉三萬次,在每一次的搗煉中都傾注了太多的期許,所以讓她在煉成的那一刻,便有了一點意識。

奚墨便由此誕生,雖然她從一開始,就被主人丟棄在了一旁。

被嫌棄也是不要緊的,奚墨也很淡然,這樣她就不會被送人、被賣掉或者被用掉。在之後的幾十年中,她在落滿灰塵的角落裡,看著還是少年的主人跟隨著他的父親,製成了天下聞名的歙州墨,看著主人和他的父親都被李後主賜國姓,後又改名為李廷圭。天下人都知道“黃金易求,李墨難求”,到最後也只有她是主人在姓奚的時候所製出來的墨並留存了下來,所以她給自己起名為奚墨。

後來,主人的名聲超過了他的父親,天下聞名的李墨也漸漸變成了廷圭墨。

再後來,主人就死了。

奚墨還是有寫不太習慣自己漫長的生命,不過她也知道自己是區別於其他物事的存在。在幾百年間,她被轉了好幾手,雖然模樣很醜,但質地頗佳,已經確定是廷圭墨的她,其實已經身價千金。她還記得上一次見到陽光,好像是被人當成禮物送到了洪家吧?洪家的那代家主,並不喜歡她,只將她隨手鎖進了庫房。

過著這樣被關在錦盒裡的日子,除了睡覺她又能做什麼呢?她倒是寧願像當初那樣被丟棄到角落裡。

話說回來,被她一覺又睡了很久了嗎?怎麼人的打扮變了這麼多?女人倒還好,沒什麼太大變化,怎麼男人的頭髮前面全部禿了一半?還在後面繫了個大辮子?

奚墨驚奇地看著這群衣著富貴的男男女女,簇擁著一個粉妝玉琢的小男孩兒走了過來。哦,對了,這是要辦抓周禮,讓一歲的小孩子抓自己喜歡的東西,然後預測以後的前途和性情。

才一歲的小孩子,懂什麼啊?奚墨很是不以為然地看著那個小男孩兒被抱上床。

“昇兒,喜歡什麼就拿什麼。”一位明豔的婦人笑語盈盈地說道,她梳著整齊的婦人髻,明眸皓齒,頭上珠翠繚繞,應該就是這個男孩兒的孃親。

被孃親鼓勵的小男孩開始在琳琅滿目的東西中挑選,奚墨被那雙如同葡萄般水潤潤的大眼睛一瞄,也忍不住期待了起來。

人之初,性本善。越是年紀小的孩童,就越能感覺到成年人無法感應到的玄妙。奚墨看著這個昇兒只掃了一圈,就果斷地手腳並用向她爬來,奚墨還來不及做什麼準備,就發現自己被一雙胖乎乎的小手舉了起來。

奚墨愣愣地看著近在咫尺的小嬰兒,軟軟的,白白的,看起來好像易碎的陶瓷娃娃。她幾乎呆滯地看著這個陶瓷娃娃朝她綻開了一個大大的笑容。

還沒有人衝她這樣純淨地笑過。

主人嫌棄她做得不夠完美,很多人厭惡她醜陋的外表,還有人覺得她奇貨可居,只有這個小男孩,只是這樣單純地對著她笑。

奚墨的感動並沒有持續多久,周圍的大人們也沒有來得及開口說出一連串的吉祥話,所有人沒防備地看著小寶寶動作迅速地把奚墨放進了嘴巴。

“哇!”驚天動地的哭泣聲響徹耳際,奚墨頂著一身的口水,默默地被扔回了床上。

她就知道,不能對一個只有一歲的孩子抱太大的希望!

奚墨知道自己的氣味有著墨塊特有的腐朽味道,就算是這個昇兒能感覺到她不同於其他物事的靈氣,但這股味道卻是怎麼也忍受不了的。

不過知道歸知道,在看到剛剛還視若珍寶舉著她的昇兒,拿起了一盒胭脂愛不釋手,奚墨還是忍不住鬱悶了起來。

哼!這臭小子今年才一歲,就知道吃胭脂了!長大了還得了?看把他老爹氣得……

十五年後。

“昇表哥,這塊墨就是傳說中的那一塊?”一個亭亭玉立的女子好奇地問道。

“是,就是傳說中的那一塊。”說話的是一位俊秀公子,一邊說一邊露出無奈的表情。他有著一張容長臉,眉眼秀長,氣度溫文爾雅,舉手投足間透著一股世家大族的公子氣派,讓人一見心折。而他身旁的那位女子,相貌和他有幾分相似,秀美如玉,身上穿著一襲湖水藍的月華裙,已經及笄的她頭上插著兩支梅花紋碧玉簪,更顯得面色如花,明豔動人。

這位俊秀公子便是洪家的大少爺洪昇,而他身邊的那位女子則是他的親表妹黃蕙,他們兩人年歲相當,黃蕙僅差了洪昇一天,所以兩人自小青梅竹馬,感情非常好。而今日黃蕙正巧聽人說起洪昇小時候的那場抓周禮,便吵著要看看那塊很著名的廷圭墨。

奚墨靜靜的坐在書桌上,自從十五年前的那場抓周禮後,她就結束了盒子裡的生活,被送到了洪昇這裡。當然,這也是因為洪昇那古板的老爹根本不接受他兒子抓的是個胭脂,強硬要求兒子必須唸書考科舉光大門楣。

其實這個念頭根本就是非常不靠譜的。已經觀察了洪昇十五年的奚墨無聲地嘆了口氣。這十五年來,她就一直被放在洪昇的書桌上面,看著他習《三字經》、《弟子規》,上宗學,讀四書五經。她可要比這世上任何人都瞭解他,這位洪家的大少爺,根本就不是考科舉的料!讓他去考那八股文,純粹就是要了他的命!

洪昇最喜歡的,就是和他的姐姐妹妹們混在一起,在杭州西溪的洪園中吟詩作畫,聯句酬唱,過得好不快活。那些女子們還成立了“蕉園詩社”,春詠柳絮,夏吟芙蕖,秋賞海棠,冬頌臘梅。好人家的姑娘們聚眾玩樂,這都是奚墨無法想象的事情,她印象中的大家閨秀,哪個不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啊?有的出嫁之前連秀樓都沒有下過,她敢肯定這個女子詩社絕對是歷史上的頭一個。

洪昇在這些大家閨秀之間很受歡迎,洪、黃、錢、翁四大家族,是錢塘一帶有名的望族,所以之間的年輕男女相識也就沒有說那麼多死規矩。洪家世代書香門第,百年望族,洪父還是一名七品官員。而洪昇外祖父黃機更是做過刑部尚書,現今官至文華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可謂國之重臣。洪昇也知道自己如果能透過科舉取得功名,便為家族的延續出了一份力,多了一份保障,可是他確實對讀詩書五經沒有興趣,無論怎麼逼自己學都學不進去。

“昇表哥,你說這塊墨確實是廷圭墨嗎?”黃蕙低頭看著奚墨,滿臉的好奇。她早知道自家表哥的書桌上面總放著這塊墨,以前就看到過,可是因為不起眼,也就沒注意過。今天家宴的時候,被當成了笑話提起,她才知道這塊墨就是表哥當年抓周的時候抓起的那塊,然後還很嫌棄地扔掉了。這事兒這麼有趣,都沒聽人提起過,應該是洪父過於古板,每次只要提起此事都會火冒三丈,大發一陣脾氣,久而久之洪園內就沒人敢提了。

洪昇其實並不覺得自己抓周抓了胭脂有什麼見不得人的,但饒是他也不敢觸他老爹的每頭,所以一般也並不提此事。此時見表妹好奇,便隨手拿起奚墨,笑著跟她介紹道:“是的,這塊墨的正面印有‘奚鼐’二字,背面則印有‘庚申’二字,是李廷圭作品的標誌。這廷圭墨堅如玉,且有犀紋,豐肌膩理,光澤如漆,具有拈來輕、磨來清、嗅來馨、堅如玉、研無聲、一點如漆、萬載存真的特性。這塊墨傳說是李廷圭最初所制,雖然樣子不怎麼好看,但已經是質量勝於普通的墨塊。”

黃蕙聽出了一點興味,語笑嫣然道:“這塊墨倒是真有拈來輕、嗅來馨、堅如玉的幾點特性,就是不知道是否磨來清、研無聲、一點如漆呢!”

洪昇聞絃歌知雅意,知道表妹是想要磨墨試試。這要求其實並不過分,但饒是揮金如土的他也不禁猶豫了一下。這塊墨他自小得來,雖然並不放在眼裡,但也是在他手邊一放就放了十五年,他一點都沒有起過把它用掉的念頭。可是當接觸到表妹期冀的目光時,洪昇便再也不管不顧,點了點頭。

雖然是價值連城的廷圭墨,但是隻磨一點點,讓表妹開心一下應該沒問題吧!

黃蕙聞言喜不自勝,特意洗了手,親自打來清水,倒了一點在一方端州硯中,從洪昇手中拿過奚墨,一手撩起水袖,慢慢地研磨起來。

捏著奚墨的玉手柔嫩白皙,十指纖巧,本來應該是一副“綠衣捧硯催題卷,紅袖添香伴讀書”的美好畫面,但洪昇看在眼裡,總有股說不出來的抑鬱之感。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

黃蕙磨了半晌,時間長到洪昇都有些捨不得時,忽然抬起頭,古怪地說道:“相傳廷圭墨泡在水裡三年都不壞,原來竟是真的。”

洪昇一接觸到奚墨,頓時一怔,一股說不清道不明的思緒傳遞到他的心裡。待他回過神時,見到黃蕙一臉好奇地看著他,便灑然一笑道:“這塊墨很有靈性,若是普通的詩稿,她還看不上眼呢!”

黃蕙以為洪昇在逗她開心,也不由得掩唇一笑道:“那表哥以後可要作出絕世之作,才能配得上這塊墨呢!”

看著外面花影重重的洪園,奚墨撇了撇嘴。她能這麼多年都保持著本身存在,自然修得了一些好處。其中有一項就是如果她不是心甘情願,就不能被水所化。

想要讓她甘心化為墨汁來謄寫的曠世鉅作?就算有,她也絕不相信是洪昇能寫出來的。

清·康熙十二年。

奚墨靜靜地躺在一家古董店的櫃檯上,看著即將把自己賣掉的洪昇。

她在他身邊已經度過了二十八年了,看著他在年少的時候就顯露驚人的才華,十五歲時就聞名於文壇,二十歲時就創作了許多詩文詞曲,在江南一帶多人傳唱,風靡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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