啞舍

第21章 廷圭墨

她也看著他和他的表妹黃蕙順利成章的喜結連理親上加親,看著他們琴瑟和鳴舉案齊眉,也看著他趕赴京城國子監肄業,卻並沒有得到官職,為了衣食而到處奔波。甚至因為放棄科舉,為父母所不容,被逐出家族,貧困得連吃飯都成問題。

她知道黃蕙身上的名貴首飾和華麗衣袍都一件件地換成了當票,即使全部換成了荊釵布裙也沒有抱怨一句,可是他們現在已經連溫飽都保證不了。所以奚墨真的不怪洪昇把她賣掉。

當初他們被逐出洪家的時候,驕傲的洪昇並沒有帶走多少銀兩,連房中的金銀細軟古董字畫都沒有拿半分,僅僅帶上了一直放在書桌上的她。

那時的她,很高興他沒有丟下她。而現在,奚墨也很高興自己對他有幫助。

他讓她看了這個世界二十八年,而不是在盒子裡孤獨寂寞地度過,她已經知足了。

奚墨看著已經滿面風霜的洪昇,他穿著一身布衣,已經不復當年翩翩貴公子的風采,生活的殘酷已經磨圓了他的稜角,俊美的容顏上佈滿了灰敗的神色。此時的他雙目之間流露著不捨,反反覆覆地把奚墨放在手中摩挲,放下,然後再猶猶豫豫地拿起。

其實把她賣了換錢真的沒有什麼,奚墨環顧著這家古董店,店面小得可憐,但門口就燃著兩盞漢代的長信宮燈,櫃檯上的那博山爐中焚著的居然是奇楠香,這種一片萬金的奇楠香,南唐後主曾經賞賜過主人一片,主人珍惜又珍惜,一小片分了好幾次來用。而這裡居然就這樣任其焚著,當真是暴殄天物!再看那百寶閣上的各種古董,奚墨更是大開眼界。在這樣低調奢華的古董店裡,她應該會過得不錯。

只是,只是躺在洪昇的掌間,感受著他珍惜萬分的摩挲,從她內心深處漸漸湧上來的,一種幾乎能撕扯她靈魂的情緒,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歡迎光臨啞舍,這位客官,是要賣東西嗎?”一個清越的聲音響起,從玉質的屏風後轉出一個很年輕的男子。白膚淡唇,相貌俊秀,卻穿著一襲秦漢時的古服,那寬袖緊身的繞襟深衣勾勒出他細挺的腰身,黑色的直裾優雅地垂在腳邊,周身散發著一股清貴之氣。洪昇眼利,發現在那人走動之間,隱約能看到那人的衣袖之中,竟繡著一隻栩栩如生的赤色紅龍。

洪昇的眼皮一跳,除了皇族子弟,誰能在衣服上繡著龍?一瞬間他對介紹自己來這家古董店的朋友產生了懷疑,這是在幫他還是在害他?

那人像是知道他的想法,反而舉起袖子大大方方地讓他看了一眼,笑了笑道:“這是戲服。”

洪昇一愣,這才發現眼前的這名男子並沒有剃頭,而是蓄著一頭長髮。

滿人入關以來,頒佈了留髮不留頭的嚴令,出家人不在此列,可是其他人必須遵從。優伶戲子可以穿前朝服飾,有些戲子甚至可以蓄髮演戲,這些都是可以鑽的空子,上面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並沒有嚴令禁止。優伶屬於下九流的職業,但洪昇卻並沒有任何看不起對方的意思。雖然他並不認為這家店能是一名戲子開得起的,但他還是恭敬地把手中的奚墨遞了過去:“小生想賣這塊墨。”

那人並沒有把奚墨接過去,而只是瞄了一眼,便勾唇笑道:“廷圭墨嗎?君然能留存到現在,當真難得了。我勸你最好把它留在身邊吧。”

洪昇心下威震,此人只是看了一眼就能道出奚墨的來歷,可見當真眼力十足。可是,他舔了舔乾澀的唇,苦笑道:“實不相瞞,小生也不想賣,可是生活所迫,實在是沒有辦法了。”

那人看了看他右手指間因為常年握筆而留下的繭子,微一沉吟道:“就算你賣了它,能挺過多久?一年?兩年?”

洪昇知道這也不過是救急之舉,就算廷圭墨再價值千金,但呆在京城這個吃穿用度都極其費錢的地方,他早晚還是要回到現在這個境地。可是……他想起強顏歡笑日漸消瘦的黃蕙,苦笑連連,並不多言。他作為堂堂男子漢大丈夫,竟然連妻子都不能照顧好,還連累她受苦,這樣的事情,就算想一想都覺得愧疚,更無法為外人道也。

今日事黃蕙的生辰,他想,最起碼能帶她去趟天然居,再吃一次故鄉的飯菜。

在洪昇陷入自責之際,只聽那人忽道:“先生可會寫戲文?”

“自然是會的。”洪昇一怔之後急忙回答,他多年前在洪家閒暇時,經常寫一些戲文讓家族裡養的戲班子演繹,沒少被他爹責罵說他不務正業。可是,對方問這個做什麼?

“我幫你介紹個人吧,寫幾部戲給他,這些算是預付的報酬。”那人像是完成了一個微不足道的事情,從櫃檯裡掏出幾張銀票。

洪昇偷瞄了一眼,發現就算是最小額度的那張,都讓他心跳加速:“這……”

“好好保留著這塊廷圭墨吧,她會給你帶來好靈感的。”那人微微一笑,鳳眼一眯,一派高深莫測。

清·康熙三十一年。

奚墨坐在燈燭之下,靜靜地看著正在奮筆疾書的洪昇。

不知不覺中,她已經陪了他四十七年,看著他一年年地變老,看著他那原本年輕英俊的臉上,慢慢地留下了歲月流逝的痕跡,卻也越發顯得睿智成熟起來。

洪昇當真寫成了一部風靡當世的鉅作《長生殿》,此戲一上演,甚至曾出現萬人空巷的場景。皇宮內廷也曾演此劇,京城的聚和班、內聚班等班社都因為演此劇而聞名遐邇。諸位高官皇族都以請到能演《長生殿》的戲曲班而自豪,洪昇在京城一時風頭無兩。那一段時間裡,他成為各位高官貴族爭相邀請的物件。他做到了他想做的,黃蕙當出去的金銀首飾不用她自己贖回來,自有人雙手奉還。洪昇雖然沒有在科舉中榜上有名,卻要比中了狀元還要家喻戶曉。

只是成也蕭何敗蕭何,洪昇在不知不覺中捲入了權利的漩渦,成了幾位阿哥皇子之間爭鬥的犧牲品,因在孝懿皇后忌日演出《長生殿》,洪昇只在聞名京城的第二年就被彈劾下獄,好在康熙皇帝並未追究他的責任,只是革除了他的太學生籍,被迫離開bj返回錢塘故鄉。

“表哥,夜深露重,早些歇息吧。”黃蕙捧著一碗羹湯,走進書房。回到錢塘故鄉後,她已經重新摘下了頭上的珠翠,僅僅插了一根紫檀木簪,低調簡約。和洪昇同年的她看上去要比洪昇年輕許多,不管是在最貧困的時候,還是最風光的時候,她都沒有怨天尤人或者得意忘形,臉上一直掛著淡淡地微笑。這次雖然他們陷入了更艱難的境界,但黃蕙卻從未說過一句抱怨的話,賣了京城的房子之後,二話不說地跟隨洪昇回到了錢塘。

奚墨忍不住朝她看去。

也許奚墨是嫉妒她的。雖然最開始陪在洪昇身邊的是自己,可是實際上他的妻子才是始終如一地支援著他。不過這樣一個完美的女人,她也不得不承認洪昇娶到她是他的福分,兩人從小青梅竹馬,長大後伉儷情深……

奚墨看著還是接過湯碗,滿足地一邊喝著一邊和黃蕙溫聲細語,那溫馨的畫面就像是書裡的插畫。

有個人陪著,即使過得再艱難困苦,都是甘之如飴的吧……奚墨忽然覺得自己的生命雖然漫長,但是大部分時間都充滿著孤獨和黑暗。

黃蕙收好已經空了的湯碗,囑咐丈夫不要太晚睡,便退出了書房。而洪昇則拿著一支湖州筆,懸在一張白紙之上,陷入了沉思。

奚墨已經習慣了洪昇的發呆,陪著他一起放空心思,什麼都不去想。其實在無數次這樣的一人一墨漠然相對時,奚墨總是有種感覺,其實洪昇是能察覺到她的存在的。

“奚墨……從京城回來,你好像就有心事啊……”沉默了許久之後,洪昇忽然養成了對著奚墨自言自語的習慣。黃蕙也發現過幾次,嗔他實在是痴。可是他也需要有個傾訴的物件,即使是一個不能給他回應的墨。

奚墨愣了愣,她其實已經習慣了洪昇的人來瘋,總是對著她說一些莫名其妙的話。可是這次……他好像並不是在亂說……

“為我被貶回故鄉而可惜嗎?其實這樣也好,奚墨,我太傻了,呆在那個吃人的地方,遲早會被人囫圇吞下去。”洪昇笑了笑,京城的繁華讓他迷了眼,《長生殿》帶來的成功,讓他幾乎停滯了創作。

“我向你保證過,要寫一部曠世鉅作。”洪昇伸手摩挲著奚墨,經過這些年在掌間的把玩,奚墨已經光滑如玉,觸感細膩,讓人愛不釋手。

“我一技無成,半生潦倒,歷盡離合悲歡炎涼世態。那些姐姐妹妹們都千紅一哭,萬豔同悲。就算是表妹,幼年喪母,雖然嫁了我,岳父也不久後仙逝,陪我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洪昇喃喃道,言語間流露出自責的悔意。洪家本來是一門望族,南宋時期曾經一門父子公侯三宰相,三洪學士名滿天下學貫古今。但在他這一代因為受到三藩之亂的牽連,家族被官府查抄,父母被髮配充軍,姐姐妹妹們一個個抑鬱夭亡,就算是他回到故鄉,也是面對著一個已經廢棄的洪園。

“最終落一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洪昇悵然嘆息。

奚墨看著他重新拿起筆,慢慢地寫道:“今風塵碌碌,一事無成,忽念及當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細考較去,覺其行止見識,皆出於我之上。何我堂堂鬚眉,誠不若彼裙釵哉?實愧則有餘,悔又無益之大無可如何之日也。當此,則自欲將已往所賴天恩祖德,錦衣絝袴之時,飫甘饜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負師友規談之德,以至今日一技無成、半生潦倒之罪,編述一集,以告天下人……”

奚墨擁有墨者靈性,所有被墨汁所書寫的書籍,她都能感應得到,這些年來她也看過了無數本典籍,但洪昇所寫的這部小說,卻讓她大為感興趣。書中的男主人公出生的時候口中含玉,便是個“國”字。玉上刻了八個字,與那傳國玉璽和氏璧類似,寓意漢室天下。順治二年時京城有個不知道真假的“太子”,被砍了腦袋。奚墨記得,洪昇正巧是出生在順治二年的。噗,抓周抓了個胭脂?那這不就是他自己嗎?

這人,難道還是心存著反清復明的念頭?看他文裡寫的東南西北王,明明就是影射著清初四個異姓王,那文中的北靜王就是四個異姓王中唯一襲封王爵的未來靖南王耿精忠。她還記得那耿精忠還是洪昇的至交好友,兩人在康熙八年時於京城把酒言歡,她也曾見過幾面。這書中的北靜王年未弱冠、形容秀美、情性謙和,當真就是那耿精忠的翻版。

喏,文中那個暗示說要遠嫁當王妃的探春,應該就是洪昇的妹妹,確確實實是嫁給了耿精忠,乘船遠嫁三千里到了福建做王妃。

咦,文裡那個黛玉和寶釵都是寶玉的表妹,到底哪個是黃蕙?應該是黛玉吧?黃蕙也是幼年喪母,父親高居官位也英年早逝……

奚墨心潮起伏,靜靜地陪著洪昇,看著他一筆一筆寫下自己的人生,把自己的血淚融入到語句之間,字字珠璣。

清·康熙四十三年。

奚墨覺得有些心神不寧,江寧織造曹寅集南北名流為盛會,獨讓洪昇居上座,演出全部《長生殿》,據說要整整演出三日三夜。可是算算日子,洪昇應該早就從江寧回來了。

走之前洪昇和黃蕙的談話她都聽在耳內,洪昇這次去會帶著那本《石頭記》的手稿。曹寅是他的好朋友,經常為江南貧困文人刊刻書稿,他想拜託曹寅刊刻這部《石頭記》。

確實是一部曠世鉅作,可惜還沒寫完。

奚墨覺得自己的不安是因為好幾日沒有看到八十回之後的文章了。

真是可惡,不知道還沒寫好這個月的新文嗎?居然就這麼到處亂跑,還不帶她去!不帶這樣拖稿的啊!

不過,時間過得真快,好像他昨天仍是那帥氣的翩翩公子,但一轉眼他都已經是快一甲子的老頭子了。

人的生命,好像非常的短暫……

奚墨愣愣地想著,就忽然聽到了黃蕙撕心裂肺的哭聲。

“奚墨……表哥……表哥他回來的路上,行徑烏鎮……酒後登舟……墮水而死……”黃蕙恍恍惚惚,她知道洪昇喜歡對奚墨自言自語,此時她孤苦無依,自然也下意識地這麼做了。

黃蕙淚如泉湧,不能接受這個噩耗。他和表哥在一起的時間太長了,長到她以為他們都不會分開了。

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她在十年前甚至連兩人合葬的墓穴都準備好了,可是完全沒有想到這一天居然這麼快就到來了。

奚墨在一旁默默地看著,人的生命真的非常的短暫,就像是她在過年時看到過的那絢爛的煙火一般,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完全消失不見。

為什麼,她的心裡那麼的難受呢?有什麼事可以為他做的呢?難道她要繼續過那漫長而又孤獨的歲月嗎?“不,我還不能就這麼隨他去了。唯一的手稿被表哥拿去了,家裡還有他的草稿,我必須幫他謄寫一份出來……”短暫的悲苦之後,黃蕙堅定地擦乾眼淚。她一向是這樣的女子,貧困無法讓她低下螓首,勞苦也無法壓彎她的脊樑。就算是過了多少年也一樣。

帶她回過神時,發現她的手中不知道什麼時候握著一塊不規則的墨塊,不出眾的外表,甚至還有些醜陋。

黃蕙學著洪昇平時的習慣,用手珍惜地摩挲著墨塊上面的紋路,緩緩道:“奚墨,我還記得當年表哥說過的戲言,他如今寫下了曠世鉅作,你會不會陪他?”

會的。這是他們之間的承諾。

奚墨淡淡微笑。

“這……這就是那塊廷圭墨所化的墨汁所寫的手稿?”醫生低頭看著老闆手中的紙張,上面的墨跡如同點漆,甚至散發著一般沁人心脾的香氣,“可是這不是重點吧?我記得《紅樓夢》的作者是曹雪芹吧?和這個洪昇有半毛錢的關係嗎?”

“洪昇死前去的曹家,草稿便留在了曹寅那裡。後來曹家也出了一些列的事,曹寅便沒有時間把這本書付印。後來也許曹雪芹在自己祖父的遺物中翻到了那部手稿,和他的身世很像,便‘披閱十載,增刪五次’而不是寫了十載。不過,後四十回也許都是出自他之手。洪昇因為《長生殿》一事,便不再在書稿上署真名,後世輾轉相傳,便以為曹雪芹是真正的作者。”老闆把手稿分好一摞一摞放在青石板上晾曬,一時間天井之中都充滿了墨香。

“不對啊……這不對啊……”醫生顯然無法接受。

“書裡這麼多江南事物,在京城出生的曹雪芹哪裡見過?而且他二十歲就能寫出這樣的曠世鉅作?二十歲就說自己半生潦倒?他是曹家獨子,哪裡來的那麼多姐姐妹妹?雍正時期開始文字獄,他哪裡敢寫這麼反清復明的東西?”老闆一句一句反問,本來歷史學得就不好的醫生被問得一愣一愣的。

“可是為什麼沒有人出來闢謠?你不是知道嗎?怎麼……”看著老闆臉上似笑非笑,醫生頓住了話語。他怎麼忘了,這歷史上連秦始皇都可以是暴君,那麼一部小說的作者被錯認,那又有什麼不可能發生?

醫生聰明地沒有追問,不過他低頭的時候看到了地上依舊慢慢蠕動的毛毛蟲,想起老闆最先提到的那個問題。

“對了,毛毛蟲是怎麼過河的啊?”

老闆看了看手中的手稿,墨跡如新,微微一笑道:“變成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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