啞舍

第31章 定盤珠

公元10年,南頓縣。

劉秀揣著大哥給的零花錢,走在集市上瞎轉悠。他現在也算是身懷鉅款,按理說看上了什麼東西都可以買,但難就難在,他身上的這枚鉅款,一般小販還真不敢收。

自從那王莽篡漢建立新朝後,就下令廢除了漢朝通行的五銖錢,改用三種新推出的新朝錢幣,大泉,契刀,金錯刀。那所鑄的大泉,重量只相當於五銖錢的兩三倍,卻要當五銖錢五十枚用,根本沒有商販肯收。更別說相當於五百銖的契刀和五千銖的金錯刀了,誰瞎了眼了才肯收那看起來壓根就不划算的新幣。

可是劉秀的叔父就是蕭縣令,俸祿都是用這些平民無法接受的新幣發放的,劉秀的父親已逝,他的兩位兄長都是由叔父撫養。他大哥劉縯仗義疏財,雖然花銷頗多,但父親留下的遺產還算豐足,這是叔父給他們的日用,自然是故作大方地丟給了小弟,讓他自去煩惱了。

劉秀把懷裡的金錯刀拿了出來細看,暗忖其實若不想它的價值,單看這枚錢幣,倒是頗為別緻。

這枚金錯刀是由一個銅錢和刀身組成,倒是很像戰國時期的刀幣與漢朝五銖錢的組合體,質地是青銅鑄造。銅錢的上下用錯金的工藝,分別用黃金鑲嵌陰刻了“一刀”兩個字,美輪美奐,刀身上鑄有“平五千”三個字,所以在民間又被稱為一刀平五千,意思是這樣的一枚金錯刀,相當於五千銖銅錢。

五千銖啊!劉秀狠狠地皺了皺眉毛,這已經相當於一筆鉅款了,要知道現在雖然政局不穩,民心動盪,可是一斤肉賣了頂了天也就二十錢,一件布袍也就四五百錢,五千銖在他們這縣城都可以買一座差一點的宅子了!

可問題是,這麼貴的金錯刀,他花不出去啊!

劉秀把這枚金錯刀握在掌心中,欲哭無淚,他已經在這集市上逛了許久了,根本沒人肯收他的這枚錢幣,即使他想要賤一點兌換都沒人搭理他。

這也在意料之中,否則他大哥又怎麼肯好心地隨手給他五千銖讓他揮霍,明明擺著就是為難他。

王莽篡漢,建立新朝,名不正言不順,緊接著推行出來的那些新政改革,更是讓人膛目結舌,根本無人遵循。發行出來的錢幣,更是無人使用,私底下還是用著五銖錢。劉秀這一早上,看到剪輪五銖,昭帝五銖等都有人使用,當然最多的還是漢武帝時期發行的元狩五銖,這種用紫銅製造的紫紺錢最是得人喜歡,使用起來怕要是比正常的五銖錢還要多值上一些。

劉秀在集市上胡亂的看著,心裡卻難免生出了些計較。

他的出身算起來,是漢高祖劉邦的九世孫。雖然按照王爵封侯的慣例,到他們這一輩已經沒有半分宗室的榮耀,已經無爵可襲。就連叔父也不過是當了一個小小的縣令,也憑的是自己的真本事。現在王莽篡漢,他們更是失去了貴族名譽上的身份。可是他大哥卻一直自詡為漢朝正統,對新莽政權極端的排斥不滿,最近甚至要開始散盡家財,結交才俊有所圖謀,頗有些想要做點什麼事情的意思。

劉秀今年才十六歲,也算是成人了,年少時就去長安遊學,見過許多世面。這次回來,他大哥的那點心思,他也看在眼裡。他有心勸阻一番,可兄長比他年長十歲,長兄如父,他根本無從開口。

心思煩亂地逛著逛著,劉秀髮現自己已經到了集市的盡頭,地上稀稀落落地有幾個擺著的攤,他隨意地晃悠了過去,卻發現其中一個攤子上竟然擺放著一些器物,看樣子都是舊物古董,頗有些看頭。

劉秀饒有興趣地蹲下身去,忍不住伸手翻看起來。有些陶具容器,還有些看起來應該是秦朝的通用貨幣秦半兩,幾尊青銅爵,一對青玉鳥形配,幾卷竹簡……劉秀在一堆古董裡看到一個胡亂擺放的算盤,忽然想起家裡那筆亂賬,便想要買個算盤迴去好好算一算。

別的不說,大哥的揮霍最近實在是有些太過了。

劉秀掂了掂這個算盤,覺得這算盤的木料頗有些不起眼。只是在木盤之上一排排縱向弧形的槽內,那些一顆顆的算珠圓潤可愛,似乎是用青玉琢磨而成。每一列的第一個珠子和下面四顆珠子的顏色都不同,是白玉製成,以一當五之用。劉秀撥弄了幾下,頗覺得手感潤滑,越發地喜愛起來。

“這珠算幾何?”劉秀晃了晃手中的算盤,算盤珠發出叮噹碰撞的聲音,無比的悅耳。劉秀抬頭朝攤主看去,才發覺這攤主居然穿著一襲黑色的衣袍。在周禮之中,黑色是最尊貴正宗的顏色,而秦朝時期也以黑色為尊,漢朝也是注重黑色,官吏們的袍服都是黑色的。劉秀其實知道黑色布料之所以那麼貴,就是因為黑色的顏色重,染色必須要經過十多次甚至更繁多的工序才能染成。相反為何平民都穿白衣,也就是因為白衣不用漂染,價格最賤。

劉秀這時才發現這一身黑衣的男子非常的年輕,而且一身的書卷氣,面目俊秀,讓人看到就覺得非常的舒服。

應該是家道中落,所以才不得不把家裡的東西拿出來賣吧……劉秀心中升起些許同情,更是起了買他的東西幫幫忙的心思。不過他一想到自己僅有的那枚金錯刀,就無比的頭疼,只好率先說出口道:“在下僅有這一枚金錯刀,也不只可用否?”邊說著,劉秀邊把那枚金錯刀拿了出來。

那年輕攤主的視線在那枚金錯刀上一閃而過,隨即勾唇微微一笑道:“這珠算有瑕疵,還是算了吧。”

劉秀一挑眉,把手中的算盤翻來覆去地細看,卻沒有發現任何瑕疵,便當對方是不肯收這金錯刀,丟下那枚金錯刀就道:“不用找了。”隨即拿著那算盤便起身翩然離去。他算計得很清楚,這算盤雖然看起來不錯,但最多也就值個百來錢。這枚金錯刀雖然比較難花出去,但肯定要比百來錢值當多了。

自覺得做了一件好事,劉秀神清氣爽,也多少感覺到他大哥為何平日裡喜歡疏財仗義,這種感覺確實很不錯。

而在他的身後,那名攤主無語地看著扔在攤上的金錯刀,許久才嘆了口氣道:“罷了……”

劉秀拎個算盤迴到春陵,自然遭到了家人的各種嘲笑。

並不是因為劉秀用了枚金錯刀換了個不起眼的算盤,而是這個算盤根本就是個壞的!

劉秀用手撥弄著算盤中間的那列木槽裡,那枚一點都動不了的算珠,有點惱羞成怒,誰都知道算盤珠是需要撥動的,可偏偏有一枚根本撥動不了,這算盤可不就是個沒人要的嗎?

劉秀也沒法生那攤主的氣,因為人家明明已經說了這算盤有瑕疵,是他自己不聽,扔下錢就走。劉秀覺得二哥盯著自己的眼神憂心忡忡,估計是怕自己也和大哥一樣,做個散盡家財的敗家子。

劉秀被看得一陣心虛,低著頭揣著算盤溜回自己的屋裡,他想把那顆卡住的算盤珠摳出來,用磨石磨小一圈,應該就可以用了。那顆珠子是瑩白色的,細膩無暇,如凝脂一般潤澤,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劉秀覺得這顆珠子要比其他珠子漂亮許多。

喏,也許是因為大上一圈的原因吧?

劉秀想盡了辦法,都沒能把那個珠子摳出來,除非要破壞算盤的木槽。劉秀忙得一頭汗,非常不理解這個算盤究竟是怎麼做出來的,這珠子這麼大,居然也能塞進木槽裡,根本就不合理。結果他費盡心思,也不過只能讓那顆珠子原地轉動而已。

難道真的要把這算盤拆開?

劉秀剛起了這個念頭,突然聽到屋裡響起了一個悅耳的女聲,懶洋洋地說道:“我勸你打消那個念頭。”

劉秀猛然一驚,趕緊回頭過去看,發現在他的床上居然半倚著一個白衣麗人,花容月貌,面容如同那精緻的水墨畫一般,長長的黑髮並未束起,而是隨意的散落而下,整個人都透著一股慵懶愜意的味道。

盯著對方看了半晌,劉秀才想起自己這樣實在是太唐突佳人了,連忙站起身來慌忙問道:“你……你是誰?”

“我是你手裡的那個珠子。”白衣麗人舉起袖子,掩著唇打了個哈欠,一雙杏眼微眯,凝視著劉秀還拿在手裡的算盤,請撇薄唇嘲諷道:“無知稚子,一枚金錯刀就把我搶了過來,當真便宜你小子了!”

劉秀目瞪口呆,這白衣麗人竟是他手中的算盤珠子不成?劉秀自小也聽過許多山野傳奇,所以驚奇歸驚奇,卻並不感到害怕,還饒有興趣地解釋道:“金錯刀很值錢的,況且這算盤壓根就不能用啊!算起來,還是我吃虧了。”劉秀髮現對方說話並沒有那些之乎者也,便也順著他的語氣。

那白衣麗人聞言柳眉倒豎,冷哼一聲道:“無知稚子!此乃範少伯所制算盤,而我的本體便是那定盤珠,金錯刀……哼!”白衣麗人杏眼一眯,勾唇算計道:“那金錯刀恐怕沒兩年就會停止發行,喏,大概千百年後,會成為價值連城的收藏品,王莽這款錢幣設計的倒是不錯,可現在卻遠遠抵不上定盤珠的價值。”

範少伯?劉秀一愣,他雖然唸書不多,可是范蠡字少伯他還是知曉的。那是春秋時期的傳說人物,曾輔佐越王勾踐打敗吳國春秋稱霸,之後灑然離去。相傳隨後自稱陶朱公,三次經商成為鉅富,又三次散盡家財,那可是所有商賈的祖師爺。若說這算盤是范蠡的,倒也說得過去。

算起來,那範少伯過世離現在也有五百餘年,有靈的器物修成靈智形體,可見其珍貴程度。劉秀苦笑著把手中的算盤恭敬地放回桌上,他此時回想起那年輕攤主的表情,已然知曉自己是會錯了意。本想開口說送她回可是視線落到那白衣麗人身上,劉秀又忽覺不捨,他抿了抿唇,義正言辭道:“可這算盤已是在下買回來的,商賈之道最重誠信,難不成想要賴賬否?”

那白衣麗人又恢復了一副沒有睡醒的模樣,撇了撇嘴道:“罷了,我在哪裡睡都是一樣的,若不是你這小子想要毀了我的床,我才懶得出來見你呢!”說罷身形便化作一道青煙,飄向桌上的算盤,只見那定盤珠表面光芒一閃,最終歸為平靜。

劉秀瞪著桌上的算盤許久,終是不敢再說什麼。剛才發生的一切更像是他產生的幻覺,他就算想要和別人講,估計也沒人會信他。劉秀只能小心翼翼地把這算盤擦拭乾淨,然後放在書桌的一角,自己觸手可及的位置。

從那天以後,劉秀便多了一個新的習慣,就是對著那個算盤嘮嘮叨叨地說一些瑣事。他知道自己這樣做狠失禮,但他已經無法把那個算盤當成普通的物品看待,他也知道那白衣麗人八成是在睡覺,可他還是迫切的想要再次見到她,還偷偷地給她取了個名字叫珠兒。

這一日,劉秀照例對著算盤傾吐苦水,嘆息道:“珠兒,我大哥說要變賣祖宅,你說這該如何是好?”劉秀實在是沒有其他人可以傾述了,二哥和大哥現在每天吵架,三位姐姐也早已嫁人,而叔父那邊終究是隔著一層關係,就算想要勸解,也不會把他這個還未弱冠的少年放在眼裡。

這座祖宅,充滿了他兒時的回憶,劉秀不明白,為什麼大哥當真要走到散盡家財的這一步。劉秀自從知道這定盤珠有靈智之後,就沒敢在去觸碰它,可此時他六神無主,看著那顆閃爍著瑩瑩白光的算盤珠,終是忍不住伸出手輕觸。

“無知稚子,舊人不覆,新人不簇,有何為難之處?”

那悅耳動聽的聲音出現的一剎那,劉秀便積極的轉身,只見那白衣麗人和上次出現時一樣,半倚在床頭,單手撐著螓首,白衣包裹之下曼妙的身材顯露無遺,令劉秀一陣失神。班上之後才苦笑道:“可這祖宅變賣之後,僕從散盡,我就要下地種田才能養活自己了。”

“這也好辦,我教你經商之道,包你成為天下鉅富!”白衣麗人一說到經商,竟然一反往常昏昏欲睡的模樣,杏目圓睜,整個人立刻就表情生動了起來,像是一朵瞬間綻放的曇花,奪人心魄。

劉秀怔了證,隨即立刻搖了搖頭。人言道“士農工商”,商賈在這世態之中,僅僅是比下九流的行業稍微高出那麼一點點而已。商人再有錢也不允許穿綾羅綢緞,也不許乘坐華麗的車駕,不能做官,不能以自己的名義購置田地,而且必須要向朝廷申報財產,繳納重稅。如果申報不實,被人揭發,所有的財產就要被沒收,還要被罰戍邊一年。可以說商人是誰都可以捏一把的軟柿子,所以劉秀就算再束手無策,腦中升起的念頭也只時下地種田,而不是成為商賈之流。

看著珠兒無趣地撇了撇嘴,意興闌珊地掩唇打了個哈欠,劉秀不想她馬上和上次那樣回到珠子裡睡覺,連忙道:“珠兒莫惱,我這不是捨不得把祖宅變賣嘛!大哥未免也太胡鬧了。”劉秀帶著些許的怨氣,長幼有序,當著大哥的面他自然不好多說什麼,但私底下他還是不看好他大哥的所作所為。

“有何不可?你可知‘捨得’二字何解?”白領麗人根本對自己多出來的一個稱呼毫無反應,強撐著惺忪睡眼,微微一笑道:“捨得捨得,有舍,才有得。也就是說,想要得到什麼,就必須捨棄什麼。你大哥看得很清楚,他想要得到別人的支援,就必須捨棄自己擁有的財富。互惠互利,這不是很不錯的一筆交易嗎?”

“你……你是說……”劉秀微微愣神,他根本無法把這件事當成一個交易來看待,他大哥明明自詡為孟嘗君,門下賓客三千……

“你瞧不起商賈,很多人都瞧不起商賈,可是這是上的每一件事,都可以算作交易。”珠兒纖細白皙的手指抹了抹絳唇,笑的眉眼彎彎,“怎麼樣?跟我學著,做一個完美的商人吧!也許,你會成為最至高無上的存在哦!”

劉秀連連搖頭,商人卑賤的意識在他的心底根深蒂固,一時無法更改。但他確實唸書太差,在長安遊學多年,也無法有所進益。當他剛想說什麼解釋時,卻見屋內又只剩下他一人,那珠兒見他毫無興趣,便連一點點時間都懶得浪費,立刻閃入定盤珠中睡覺去了。

輕嘆了口氣,劉秀把算盤上的灰塵擦拭乾淨,心想著從明日開始,他大概就要學著如何種田了。

自春陵的祖宅賣掉以後,劉秀和兩個哥哥搬到了一座看得過去的茅草屋,勉強夠他們三人居住。劉秀的大哥劉縯自是沒有跟他們住在一起,他找到買他們祖宅的人,把宅子租下來,表面上一切照舊,繼續用祖宅招待那些宗族親戚江湖豪客,而劉秀和他二哥劉仲則棲居在狹小的茅草屋中。

二哥劉仲雖然無力阻止劉縯變賣祖宅,但他還是留下了許多宅子裡的古董,陸續拿出去變賣。劉秀看到他二哥如此,忽然想到了那日被他強買定盤珠的攤主,和他二哥現在何其相似啊!當真是風水輪流轉,世事難料。

當然,劉秀是絕對不會出面去賣那些古董的,他多少有些書生意氣,可忍受不了在集市上被人品頭論足,遭受白眼的待遇。所以他只好乖乖地拿起鋤頭,沒有選擇地下地種田。他隱約看得出來,這世道怕是要亂,手裡有再多的宅院、錢幣、古董也是沒有用的,真到艱難的時候,一塊上好的玉佩連一口救命的飯都換不到。

他這樣每日在田間耕種的情況,他大哥是第一個看不過眼的,硬塞給他許多銀兩,拍著胸膛說錢不夠了再來找他要。可劉秀倒真還不缺錢,但平日裡如果讓他像大哥一樣結識豪士,無所事事抨擊朝政,他還真沒那個閒心。倒是在烈日當中揮舞著鋤頭流汗,頗讓他心靜如水,甘之如飴,比拿著晦澀的苦讀好上許多。劉縯對這樣自甘為農的小弟各種看不慣,經常出言譏諷他沒出息,但劉秀每當這時,都會傻傻一笑,渾然不當回事。反而是二哥觀察了他多日,最終兩人深談了一番,便不再管他。

他的珠兒再也沒有出現過,劉秀很想見她,很想再聽她用那種懶洋洋的腔調說話,可是劉秀也有自己的原則,他既然認定了不能經商,便不會輕易低頭。

歲月如梭,劉秀一轉眼碧昂當了十年的農夫,單薄的身材變得硬朗結實,身長八尺,鬚眉秀密,蒼白的膚色變成了健康的小麥色,手上也有了繭子。本來有些莽撞的性格,在日復一日的勞作中,磨鍊的謹慎溫和,再加之自小在長安遊學,周身有著一股寧靜安詳的書生氣質渾然不似普通的農夫。

劉秀中的農田,因為他勤於耕種澆灌,所以莊稼的收成極好,頗有些恆產,他今年已有二十六歲,這樣的年紀,在尋常人家,孩子都可以下地種田了。周圍的鄉鄰幾乎都給他說過親事,可他一直沒有應允,推說由兄長做主。他大哥劉縯是難得一見,每日神神秘秘的不知所終嗎,而二哥劉仲則在縣城裡開了家店鋪,很少管他。

為什麼不成親呢?劉秀其實自己也不清楚,在他內心的最深處,還殘留著一抹白色的倩影,雖然已經過去了十年,卻沒有模糊一絲一毫。

他實在太傻了。

偶爾,劉秀也自嘲。他心裡期待的到底是什麼,連他自己也沒有搞清楚。但他知道,他不想隨便遵照媒妁之言娶一個未曾謀面的農家女子。雖然他現在每日下田耕種做農事,可是卻打心底裡不承認自己就是個普通的農夫。

自從三年前起,連連災荒,飛蝗肆虐,各地紛紛湧起了綠林軍,赤眉軍,銅馬軍等數十支起義隊伍。戰亂四起,民不聊生,這股不安的氣氛,漸漸也要感染到春陵附近了。劉秀把田裡的麥子收割乾淨屯入倉庫,不禁開始發起愁來。

他大哥劉縯蓄養了許多賓客,頗有些名聲,這天下大亂,又有許多人慕名而來,因為人數激增,劉縯手裡的錢糧也有限,這些江湖豪士們的待遇也就越發的艱難起來。有些人就開始偷偷摸摸地從事打家劫舍那種見不得光的行動,更有甚者居然公然打著劉縯的名義,與官府對抗。那些如螞蟥一般的衙役們,循著味道來找劉家的麻煩,各種刁難,先不說二哥的那家店鋪已經被騷擾致關門,甚至連劉秀這裡都不放過,劉秀家裡囤積的谷糧,大半被衙役們搜走,如果再這樣下去,恐怕最後這點收成都會不保。

劉秀忍不住握緊手中的算盤,他已經習慣了把這個算盤隨身攜帶,是不是地摩挲兩下那顆定盤珠。“珠兒,你說我該如何是好?”劉秀喃喃自語,話音剛落地他便有些窘迫,他都已經過了及冠之年,怎麼還像小時候那樣毫無主見?

可劉秀這些年中已經習慣了這樣毫無回應的結果,自問自答道:“有衙役的插手,這些穀子肯定是沒有店鋪敢收,只好運到新野去,正好還能投奔二姐夫,避開大哥這邊混亂的狀況……”劉秀一邊說,一邊覺得忽然手底下的定盤珠竟然自己轉動了一下,心臟猛然巨跳,劉秀屏住呼吸,果然在下一刻聽到了那久違的慵懶聲音。

“咦?終於想通了?不再做農夫了?”

劉秀循著聲音看過去,只見珠兒正倚著倉庫的門,像是剛從睡夢中清醒過來一般,睡眼蒙朧。時間在她的身上彷彿靜止了一般,沒有留下任何痕跡,依舊風姿綽約,白衣皎然,冰肌玉骨。劉秀的心臟忽然間有些鈍痛,應該是終於明白了什麼,但他來不及細想,便揚起了臉上溫文爾雅的笑容,輕笑道:“珠兒,只是暫時不種地了而已,賣掉了谷糧,明年開春還是要繼續的。”

珠兒舉袖掩唇,杏目微彎地打了個哈欠,懶洋洋地說道:“無知稚子,這等世道,你只要一走,這田地宅院就會被他人佔去,你還想來年耕種?真是天真。”

劉秀被她說得一僵,但也不得不承認這話說得很有道理。現在生逢亂世,房契地契只不過是一張廢紙,誰手裡的刀劍鋒利,便誰是老大。劉秀本以為自己過了十年,能成熟了許多,可珠兒依舊一口一個無知稚子,形容得他面紅耳赤,結結巴巴地問道:“那……那你說如何是好?”

珠兒微微一笑,頓時豔光四射,整個毫不起眼的倉庫彷彿都因她的這一笑,變得富麗堂皇了起來。只聽她胸有成竹地說道:“我覺得你的計劃很好,把穀子運到新野去賣。不過這過程我來教你,這經商之道,裡面的學問可大著呢!”

“這……這應當不算經商……”劉秀虛弱地抗議著,但看著珠兒褪去睡意,靈動起來的摸樣,終究沒有抗爭到底。

反正他都是要去新野賣糧的,能有珠兒和他一起去,不是很美好的一件事嗎?

劉秀收拾了東西,把帶不走的物事都找了個地方,深深地埋了起來。珠兒竟然也一直沒有回到定盤珠裡休息,而是一反常態,興致勃勃地傳授他經商之道。劉秀本有些看不起商賈,覺得那些商人並不是付出了辛勤的勞作,而只是把貨物從一個地方運送到另一個地方,就能賺取暴利變成富豪。但在珠兒活潑風趣的講述中,他也漸漸扭轉了這個概念。

做販運貿易謂之“商”,坐售貨物為“賈”。商人這個稱呼始於周朝初期,因為商朝的商業十分繁榮,商朝的遺民善於經商,所以這些商遺民的經商者便被周朝人通稱為商人。這在周朝是一個帶有輕蔑歧視的稱呼,等同於歧民,。所以即便是商人富甲天下,也沒有人能看得起,也許便是源自此處。

這一路上,劉秀根據珠兒的指點,安排車馬運輸,招募車伕,躲避窮寇,打點差役……這短短的十幾天,完全要比他下地種田要累得多。他也能接受了為何商人會得到報酬,畢竟也付出了辛苦,索求回報也是理所應當的。

好不容易到了新野,劉秀本想在姐夫家休息休息,卻被珠兒趕出來打探訊息。經商最重要的就是各地的情報,而劉秀也費了些心思,打聽到附近的大都市宛城的糧價飛漲,若是把糧運到那裡去賣,還能翻上一番。

劉秀大喜,計劃著完全可以在宛城聯絡賣家,然後他回老家收購谷糧,倒賣之。他已經顛覆了自己本來的想法,收購鄉親的糧食時,它可以把收購的價提高一些,遠遠高出春陵縣糧店的價格,那麼這件事對鄉親們有好處,對他也有好處,雙贏的事情,為何不做?

劉秀覺得以前的自己果然太過於死板,如果早一點想通,他便可以幫助更多的人致富。他興沖沖地把想法和珠兒一說,後者卻挑了挑秀眉道:“先不要急,你不覺得宛城需要大量的谷糧,這個情報裡蘊含的深意嗎?”

劉秀一怔,隨即擰緊了長眉:“也是,如果宛城的糧價高出太多,那麼春陵早就有人做這個倒賣的生意了。也就是說,糧價飛漲是最近才產生的,那麼根源定是有人大批收購谷糧,才引起糧價飆升,那麼這個人為什麼需要大批的糧食,想必應該是預謀起兵造反……”劉秀本就是聰慧之人,在被珠兒點撥之後,對商賈之道頗有見地,這樣一步一步被他推導,竟是猜出了事情的真相。

“你說的沒錯,看來宛城是有人要徵兵,所以才會屯糧。”珠兒星眸閃爍,也有些訝異劉秀的天資聰穎,這人讀書並沒有什麼出彩之處,但對經商可謂是一點就通,珠兒很欣慰,覺得自己發掘出來一個好苗子。雖然荒廢了十年的時間,但在她面前來來去去的那麼多人,也就只有他在一堆物事裡選中了她,可見真的是有緣分的。

“那……宛城還去嗎?不如把谷糧直接在新野賣掉算了。”劉秀有些擔心,對方說的好聽點是起義軍,說的難聽點那就是反賊。若是這些反賊不付錢,明搶了他的谷糧,他豈不是血本無歸?劉秀在不知不覺間,已經像個商人一樣思考了。

珠兒嘴角一翹,帶了點不屑的口氣道:“看你的這點出息,當年範少伯把自己心愛的女子送往吳國,換取了越國十餘年的休養生息,最終越王臥薪嚐膽,三千越甲打敗吳國,成就春秋霸業。昔日的呂不韋,一次奇貨可居,便輔佐了秦莊襄王登上秦國王位,又把自己的舞姬送與秦王,至今仍有人對嬴政的出身質疑不已。呂不韋最後官至丞相,把持秦國朝政十三年,一手遮天,連秦始皇都不敢擅動之。這兩位才是最成功的商人,你可要多學著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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