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
“那你為什麼說他是強姦你?”
“我給他生了孩子,他卻死不承認,還說孩子是雜種,我一時氣不過,就那樣說了。”
“好,我現在重新問你一遍,去年的10月19日,309房間內,你與梁澤陽是自願發生的性行為?”江一問道:“你需要保證回答的內容無脅迫、無利誘,並且為你所說的話承擔法律責任。”
“無脅迫,無利誘,我承擔法律責任。”
“沒問題。”江一把報案登記單拿回來:“梁澤陽,你有什麼問題?”
“我要起訴她詐騙、盜竊、侵犯我隱私權。”
“怎麼個詐騙。”
“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給我生了孩子,管我索要撫養費。”
“盜竊是指?”
“盜竊我精液。”
“侵犯你隱私權是指?”
“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給我生了孩子。”
孫樂珍還沒從剛才的問詢中緩過來,此時此刻又震驚於梁澤陽回答的這幾個問題。
“警察同志,他說我詐騙他是什麼意思啊??”孫樂珍懵逼道。
“他一貫堅持不知情、不認識、沒跟你發生關係,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你給他生了孩子,現在來問他索取撫養費,這屬於是詐騙。”
“老天爺啊,我一個女的,他一個男的,如果他不知情,我一個人怎麼可能生出來個孩子?”
“所以我們會啟動調查程式,對去年10月19日洛河縣金悅大酒店309房間發生的一切,進行調查。”
“梁澤陽,你是不是個男人了,孩子已經證明是你的了,你不想撫養,你還報警說我詐騙你?”
“大姐,別演了,我已經報警了,事實真相很快就會浮出水面的,到時候,你不僅拿不到錢,你還要進監獄的。”
梁澤陽道:“我梁澤陽沒那麼好惹,也沒那麼好騙。”
“我要讓大家知道,我梁澤陽,可不是隨隨便便就能惹的,如果有人要來惹我、佔我便宜、給我下套,就得做好承擔我反擊的後果。”
孫樂珍眼神複雜的看著梁澤陽,沒有說話。
等到梁澤陽填完了單子,江一道:“二位,請回吧,最近先不要離開洛城,也請保持手機通訊正常,有什麼線索,我會及時聯絡你們。”
這個經偵案雖然比較罕見,但仍屬於普通的經偵案。
不需要去開具拘留證,對人進行強制拘留。
畢竟孫樂珍目前還是一個剛滿月孩子的母親,出於人道主義,還是不對她進行拘留了。
這種情況在國內很正常,別說是普通經偵案了,如果在審判期間有身孕的,就算犯滔天大罪,按照法律,也是免除死刑的。
畢竟孩子是無辜的,任何人任何機構都不能剝奪胎兒降生的權利。
至於有人說為什麼不等孩子生完再死刑。
那也是侵犯了孩子的權益。
讓他從小就沒了母親。
雖然這個母親,特別不合格。
當天下午。
洛河縣,金悅大酒店。
江一跟龐虎還有一名專管經偵案的幹警,謝廣義,一行三人驅車從市區趕到了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