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祖文和長子葉國軒是昨天才到的靖州,可因為王振宇的心急,顧不上讓自己未來的老丈人多休息一下了,立刻組織召開了這個小會。
陳紹提出的改革路線書現在被抄寫了五份,在座的人手一份。現在,所有的人都在仔細看這份計劃書。
具體來說,陳紹對於改革的設定的大方向跟王振宇是一致的,但並非沒有區別:
一是在基層組織方面改革,這點陳紹跟王振宇出發點基本類似,都是計劃在維護原有社會結構基礎上,為擴充勢力增加新的東西。而區別方面,則是陳紹和自己的老師王闓運一樣,頗有些輕視商人,認為商人善於見風使舵,不能作為依靠。
王振宇對此則不認同,商人也是人,就追逐利益來說,和農民的區別不大,不然後世為什麼那麼多農民能成商人呢?可能唯一的區別就是在堅決程度上。而且即使是這個程度,其實也是一個假象,農民就不見風使舵了嗎?那什麼叫農民式的狡猾。見風使舵是人的特性,和職業,階層的關係並不大。商人為什麼看起來沒農民兄弟可靠,不是品性不好,而是他已經不是光腳的了,對於穿鞋的人而言,已經不可能跟依然光著腳的農民兄弟那樣,用一點蠅頭小利就能驅使的了。你要讓商人如農民一般跟著你堅決的開創一番局面,那你就得足以打動他的利益出來。而手上軍隊不足五千,地盤不過一府,靠山不過是個鎮守使的王振宇能拿出來忽悠這些精明人的東西實在是乏善可陳。
及時是這靖州的政權,也不足以讓商人們傾力相助。所以王振宇玩得就是一個概念,從今往後,只要我王振宇的勢力蒸蒸日上,在我的轄區內,就要搞民主,就要搞議會。這對商人而言,不單單是權力那麼簡單,更是一種希望,一種人身和財產安全的保障。
既然有概念了,那麼大家就來投資吧,投資的越大,收益自然也就越大,當然,風險也就跟著大了,想降低風險嗎?那就跟老子一起戰鬥吧,不為別的,就為了保衛老子許給你們的那些田。
這點分歧影響不大,因為陳紹的重點落在縣議會:
各縣範圍內設設立一百個行政村,同時不設立鄉鎮,只是沿著商道(陸路)部分設立商鎮。而這些商鎮的作用一是收購各種農產品,二是提供各種農民無法自行生產的生活用品。
最讓王振宇吃驚的是陳紹跟王闓運還有些不同,他居然還懂些營生的道理。要知道王門向來就自視清高,輕視營生的,難道王闓運年老了就轉性了,準備棄儒從商啦?
首先,根據陳紹在靖州近一個月的調查,提出了一個趕集制度。即每縣範圍內設立十個商鎮,每個鎮子設立有學校(小學),衛生所,治安派出所和一個護路小隊,和各類商鋪以及市集。每五個商鎮設立一個小商團,允許任何商人參加,每五日在一個商鎮趕一次商集。商鎮的日常管理由該鎮的商會自行負責,治安派出所隸屬於縣政府,護路小隊隸屬於上級護路中隊。
縣議會為本縣最高權力機關,由各村村長,商鎮會長,各族族長,以及當地的社會名流共同組成,對本縣大小事務有表決權。
其次,是考慮到了社會安定的本質,就是人人有飯吃,天下就安定的原則。提出了一個商業分紅計劃,靖州府下屬四十個商鎮,一律由各鎮商會自行負責日常事務的管理,包括教育,衛生以及鎮容建設。每年收取的商稅和經營稅,採取四分之三自留,四分之一上交各縣財政局的原則進行分配。
各鎮商會的自留部分均分為三塊,其中二塊按照土地面積和人口的比例,支付給各縣設定的該商鎮輻射範圍內的村寨。當年該範圍內村寨如有人參與搶掠,襲擊商路的,則該村寨當年的分配額自動削減一半。透過把各村的利益跟商路安全掛鉤的原則,來增加搶劫的成本。同時又用利益捆綁的方式,誘使所有村寨參與到保護和建設商路的工作中來。
同時府縣掏出一筆錢,修整整個商路,改善路面情況,加速商品流通的效率。
而在縣城的建設和管理方面,陳紹完善了議會的權力結構:
上交縣政府的部分則由縣議會統一歸入縣財政。
縣長由縣議會選舉產生,各縣每年財政預算在固定上交府的比例之外由縣議會稽核。
縣公安局局長由縣長提名,縣議會任免。
司法獨立方面,陳紹則建議設立監察局和法院,採取垂直管理模式,從上而下,形成對地方議會,政府的有效監督。同時也讓政府同時面臨來自議會和司法的雙向監督,在陳紹看來,政府才是最後的執行部門,也是直接和百姓打交道的部門。只要對政府的監督落實到位了,那很多問題就可以得到解決,很多風險也能得到規避。
聽完陳紹的陳述,葉祖文滿意的點點頭,然後側身對王振宇道:“文正啊,你這是從哪裡請來了這麼一位大才啊,好福氣啊!”
自打婚事有了眉目,葉祖文就不再叫王振宇將軍了,而是直呼其字。而王振宇也不再稱其為葉先生,而是尊敬的叫聲葉翁,自稱亦是文正。
“葉翁,此人乃是王門王闓運老先生的得意弟子,如今正是百廢待興,能得陳紹先生這樣的大才,說來也確實是文正的福氣。。。”
接下來是萬耀煌和徐源泉提出的關於軍事方面的改革,畢竟如今大局基本上是穩下來了,雖然王振宇知道民國的亂世才剛剛開始,但真要參與天下爭霸,並非要一味的去發動戰爭。你也得先鞏固現有的勢力,穩住了自身的基業,才敢邁出擴張的步伐,最終也才能去問鼎不是?
萬耀煌的建議是:當地安保大隊大隊長由警備司令部所轄安保支隊部直接任免。
安保大隊相當於一個步兵營的建制,下設三個中隊。
第一個中隊是護路中隊,下設十個不滿編小隊,一百四十人。分駐在各商鎮,每年對調一次,負責守護商鎮和商道的巡查,半數配備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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