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蒙山打獵耕種記

第51章 咬死一頭毛冠鹿(一更求月票 追讀)

章傑二人望去。

看見草叢上插了幾根“白旗”顯得格外的引人注目。

“我去!虎子哥,這不是毛冠鹿嘛?”

章傑驚訝道。

因為毛冠鹿距離他們剛才鍛鍊身體的地方不過七八百米遠,他們一點都沒察覺。

毛冠鹿作為烏蒙山偶爾能見著的小型鹿科動物。

體型較小,體長約80-110厘米,體重約20-30公斤。

雄獸有短角,角上覆蓋毛髮;雌獸無角。

因額部有一簇馬蹄形的黑色長毛,故得名“毛冠鹿”。

背部呈青灰色或黑褐色,腹部較淺,尾短,尾腹面白色。

毛冠鹿逃跑時會把尾巴翹起,遠看像舉著白旗。

“槍給我?!”

陳虎道。

“乓!”

毛冠鹿被草叢掩住,這一槍也不過是嚇嚇它們,躲在草叢裡的毛冠鹿全向山上跑。

嘟嘟“嗖”地下衝了過去。

陳虎瞧見立馬換九九式。

瞄準。

“砰!”

精準命中毛冠鹿的大腿,那頭幼鹿拖著腿拼命跳。

“虎子哥,你怎麼打了頭最小的啊!”

章傑著急道。

畢竟這麼多毛冠鹿,陳虎居然只挑一頭最小的打,有點不符合常理。

“著急什麼?!我是幫嘟嘟打的。”

陳虎講。

“啊?”

陳洋洋不解,“虎哥什麼意思??”

嘟嘟小短腿蹬的都快冒煙了,距離那頭落單的毛冠鹿還有不少距離。

“虎子哥,咱們快追過去吧,不然連根毛都撈不著。”

章傑講。

“跑不掉。”

陳虎自通道,站在田埂上靜靜觀摩下司犬捕獵毛冠鹿的全過程。

嘟嘟跑了大約一分鐘。

“喲喲喲,終於快攆上了。”

章傑講道,沒想到幼年下司犬的速度與爆發居然這麼強,關鍵還持久。

嘟嘟從側後方撲在毛冠鹿的後背上。

毛冠鹿用後蹄不斷踹它,試了幾下沒成功,改成拖著嘟嘟往山上跑。

十多斤的嘟嘟贅在毛冠鹿背上。

“虎哥,嘟嘟怎麼不直接咬脖子?”

陳洋洋道。

陳虎扭頭看了眼陳洋洋,“你快跑過去用狗語給嘟嘟提醒。”

陳洋洋尷尬的笑了聲。

陳虎倒是相信嘟嘟,畢竟狩獵是犬科動物與生俱來的天賦,它們有自己的狩獵方式。

毛冠鹿拖著嘟嘟直到體力不支,撲騰倒在地上。

嘟嘟立馬咬住它的脖頸,瞬間互相扭在一起。

幾分鐘後,毛冠鹿斷氣...

陳虎見嘟嘟沒有反應,立馬撒腿跑去。

嘟嘟已經把毛冠鹿脖頸撕裂一個洞,舔舐脖頸流出來的鹿血。

“蹲下!”

陳虎大吼道。

嘟嘟埋頭繼續吃食,陳虎見狀一腳把它踹開。

“蹲下!!”

嘟嘟這才蹲下,嘴角一圈還淌著血。

陳虎剛剛幫它解放天性,並不代表它可以不聽自己管教。

今天要是睜隻眼、閉隻眼讓嘟嘟把毛冠鹿全吃了,那它以後都會認為自己咬著的食物全是自己的。

陳虎把鹿頭與心臟扔給嘟嘟。

嘟嘟在肉前嗅了嗅,接著看了看陳虎。

“吃!獎勵你的!!”

陳虎下令,嘟嘟才敢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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