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子哥,才給它這麼點?能長得快嗎?”
章傑小聲道。
“你懂什麼?!嘟嘟肩高三十厘米左右,估計也就五月齡上下。我得科學餵養它,進食太多影響身體發育!並且嘟嘟每天還要奔跑兩小時以上,否則蹠骨也會發育不足致肩高降低。”
陳虎解釋道。
他把毛冠鹿清洗乾淨帶回家。
“我剛剛在廚房聽見槍響就知道是你們搞著好東西了?”
賀珍講。
陳虎笑笑,“它可不是我打的,而是嘟嘟咬死的。”
“嘟嘟?”
賀珍喃喃,看著體型小巧,只有十多斤的嘟嘟,又看了看被扒皮的毛冠鹿。
“真的假的?”
賀珍趕忙把手裡的大勺子放下,出去找龍龍,她擔心龍龍有危險。
院子裡。
龍龍把嘟嘟壓在胯下,手裡拿著小木棍當自己是小將軍。
陳虎講道:“阿珍,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
賀珍聽後依舊不放心。
陳虎旋即把剔出來的肉塊扔到院子裡。
嘟嘟看見肉聞了聞味,站著不動也不吃。
陳虎吹了聲哨子,再指了指地上的肉。
嘟嘟這才啃食。
“虎哥,你居然真的會訓狗?”
“那是,你以為我是鬧著玩的?”
陳虎得意講。
接著把連筋帶肉的脛骨剃下來扔給嘟嘟,用了給它磨牙和鍛鍊咬合力。
吃早飯時。
陳虎突然向賀珍講:“阿珍,我想給嘟嘟搭個窩,這樣咱們不用擔心去柴房摟柴時摟著狗屎了。”
賀珍無語了...用筷子敲了敲碗。
“陳虎,我們在吃飯呢,你居然講這麼噁心的事。”
“我這不是突然想到了嗎?萬一吃完忘記怎麼辦??”
陳虎笑笑解釋。
“好,剛好洋洋和章傑都在,還能給你搭把手。”
賀珍同意,陳虎讓陳洋洋吃完飯,去丁家橋換10斤白蘿蔔回來,今晚燉鹿肉吃。
“好的!虎子哥。”
陳洋洋抓緊吃完,提著兩斤鹿肉去丁家橋換蘿蔔。
陳虎去找章傑。
章叔告訴陳虎,章傑前腳剛去大羅村,估計今天又是在別人家當牛做馬的一天。
陳洋洋抱著蘿蔔回來。
陳虎看見問,“你這樣大搖大擺的抱著蘿蔔,他們丁家橋的人會同意嗎?”
“虎哥,我剛剛回去一趟,你猜怎麼了?丁家橋出事了!”
“出事了??什麼事?!我們村怎麼一點風聲都沒有。”
陳虎問。
“我爸他們前幾天打獵不是沒打著,村裡有些老人嚷嚷著要審判他們。”
這事情聽著有點意思,估計這事與王建業脫不了干係。
“然後呢?”
陳虎繼續問。
“我爸他們肯定不認了,然後村裡那些老人做絕了,把囤一起的東西給我爸他們分了出來,結果我爸他們昨天上山打了頭一百多斤的野豬,把村裡人饞壞了。”
陳虎聽著陳洋洋講這些話,笑了笑。
“行了,按這架勢估計在過年丁家橋的祠堂以後也是擺設,趕緊換身舊衣裳,爭取中午開飯前把狗窩搭好。”
兩人在柴屋邊搭好狗窩。
陳虎吹了聲口哨。
嘟嘟從屋裡跑了出來來,圍著狗窩一直蹦躂,不斷狂吠...
陳母做衣服來得晚,剛好趕飯點。
她和肖肖手上抱著狼皮大衣。
“虎娃、洋洋,你倆看看衣服合不合身?”
“媽,我不是講狼皮大衣是留給你和爸穿的嘛?還有,一張狼皮大衣怎夠做我這種大個子的呢?”
陳虎忽然神情嚴肅。
“媽!難道你是把那三張幼狼皮用了?那是給龍龍和三嬸兩個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