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蒙山打獵耕種記

第51章 咬死一頭毛冠鹿(一更求月票 追讀)

“虎子哥,才給它這麼點?能長得快嗎?”

章傑小聲道。

“你懂什麼?!嘟嘟肩高三十厘米左右,估計也就五月齡上下。我得科學餵養它,進食太多影響身體發育!並且嘟嘟每天還要奔跑兩小時以上,否則蹠骨也會發育不足致肩高降低。”

陳虎解釋道。

他把毛冠鹿清洗乾淨帶回家。

“我剛剛在廚房聽見槍響就知道是你們搞著好東西了?”

賀珍講。

陳虎笑笑,“它可不是我打的,而是嘟嘟咬死的。”

“嘟嘟?”

賀珍喃喃,看著體型小巧,只有十多斤的嘟嘟,又看了看被扒皮的毛冠鹿。

“真的假的?”

賀珍趕忙把手裡的大勺子放下,出去找龍龍,她擔心龍龍有危險。

院子裡。

龍龍把嘟嘟壓在胯下,手裡拿著小木棍當自己是小將軍。

陳虎講道:“阿珍,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

賀珍聽後依舊不放心。

陳虎旋即把剔出來的肉塊扔到院子裡。

嘟嘟看見肉聞了聞味,站著不動也不吃。

陳虎吹了聲哨子,再指了指地上的肉。

嘟嘟這才啃食。

“虎哥,你居然真的會訓狗?”

“那是,你以為我是鬧著玩的?”

陳虎得意講。

接著把連筋帶肉的脛骨剃下來扔給嘟嘟,用了給它磨牙和鍛鍊咬合力。

吃早飯時。

陳虎突然向賀珍講:“阿珍,我想給嘟嘟搭個窩,這樣咱們不用擔心去柴房摟柴時摟著狗屎了。”

賀珍無語了...用筷子敲了敲碗。

“陳虎,我們在吃飯呢,你居然講這麼噁心的事。”

“我這不是突然想到了嗎?萬一吃完忘記怎麼辦??”

陳虎笑笑解釋。

“好,剛好洋洋和章傑都在,還能給你搭把手。”

賀珍同意,陳虎讓陳洋洋吃完飯,去丁家橋換10斤白蘿蔔回來,今晚燉鹿肉吃。

“好的!虎子哥。”

陳洋洋抓緊吃完,提著兩斤鹿肉去丁家橋換蘿蔔。

陳虎去找章傑。

章叔告訴陳虎,章傑前腳剛去大羅村,估計今天又是在別人家當牛做馬的一天。

陳洋洋抱著蘿蔔回來。

陳虎看見問,“你這樣大搖大擺的抱著蘿蔔,他們丁家橋的人會同意嗎?”

“虎哥,我剛剛回去一趟,你猜怎麼了?丁家橋出事了!”

“出事了??什麼事?!我們村怎麼一點風聲都沒有。”

陳虎問。

“我爸他們前幾天打獵不是沒打著,村裡有些老人嚷嚷著要審判他們。”

這事情聽著有點意思,估計這事與王建業脫不了干係。

“然後呢?”

陳虎繼續問。

“我爸他們肯定不認了,然後村裡那些老人做絕了,把囤一起的東西給我爸他們分了出來,結果我爸他們昨天上山打了頭一百多斤的野豬,把村裡人饞壞了。”

陳虎聽著陳洋洋講這些話,笑了笑。

“行了,按這架勢估計在過年丁家橋的祠堂以後也是擺設,趕緊換身舊衣裳,爭取中午開飯前把狗窩搭好。”

兩人在柴屋邊搭好狗窩。

陳虎吹了聲口哨。

嘟嘟從屋裡跑了出來來,圍著狗窩一直蹦躂,不斷狂吠...

陳母做衣服來得晚,剛好趕飯點。

她和肖肖手上抱著狼皮大衣。

“虎娃、洋洋,你倆看看衣服合不合身?”

“媽,我不是講狼皮大衣是留給你和爸穿的嘛?還有,一張狼皮大衣怎夠做我這種大個子的呢?”

陳虎忽然神情嚴肅。

“媽!難道你是把那三張幼狼皮用了?那是給龍龍和三嬸兩個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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