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警察看向兩人,面色嚴肅,看這悽慘的樣子,好像被打的不輕啊。
搞不好可以定一個故意傷害罪。
既然是師兄介紹來的,那就公事公辦咯。
他問道:“事情的經過是怎麼樣的?”
李牧詳細解釋了一番。
他翻開陳凱明身上的衣服,露出下面被踢出的淤青道:“陳哥,你看,他都被人打成什麼樣了。”
“我就搞不明白了,他什麼身份,什麼背景,連城管都不是,憑什麼來收衛生費,這是衛生費還是保護費?”
“他收衛生費也就算了,為什麼還要手腳不乾淨,拿東西啊?”
“跟他理論幾句,就打人。”
“陳哥,你看這個單子,我們剛剛去醫院檢查了,都被打成這個樣子了。”
陳警察眉頭一挑,李牧說話條理清晰,並且幾個關鍵點都講明白了。
不在體制內,沒有明面上的身份卻收衛生管理費,並且不給發票。
他拿過單子一看,暗道可惜了,夠不上輕傷標準。
李牧補充了一句:“對了,陳哥,他們是多人,在體育廣場那裡,群毆我朋友。”
“凱明,你有沒有看清楚,是幾個人打你?”
陳凱明說道:“具體幾個記不清楚了,但肯定在三個以上,我身上的腳印就有三個不同的腳印。”
嗯?
陳警察目光一凝。
李牧繼續補充道:“陳哥,我聽說,那夥人不是第一次這樣做了。”
“之前也有人不服氣他收衛生管理費,他都是當著群眾的面,一群人圍毆一個人。”
陳警察指著陳凱明衣服說道:“小弟,你這衣服千萬不要洗,留著有用。”
“李牧,你這個聽說,能找到切實的人證嗎?”
李牧遺憾搖頭道;“那個龍哥,就跟惡霸一樣,哪裡有人敢站出來舉報,也就我們不是本地人,心裡憋不過這口氣。”
“陳哥,他這是不是隻能拘起來,不能抓起來?”
李牧這話一出,陳警察可以斷定,這小孩不是簡單的交代事情經過,而是精心的去抓本質的東西。
固定證據,確定身份,確定對方觸犯刑事法,一次性把人送進去。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定,在公共場所或交通要道鬥毆,擾亂社會秩序,可以判處3-10年有期徒刑。
他這話,這準備,實在不像一位小孩可以做到的。
是師兄教他的?
就算是師兄教的,只靠言傳就把證據固定到這種程度,這小孩,腦瓜子是真聰明。
陳警察說道:“不好說。”
“可能可以抓進去。”
……
華爾街酒吧。
龍哥坐在卡座上,右擁左抱著。
他坦胸漏乳,露出肚子上的鍋包肉和身上青龍紋身。
一位坐在對角卡座的小弟說道:“老大,那小子要是報警了,我們不會又要被抓進去幾天吧?”
龍哥冷哼道:“怕什麼?”
“他要是敢報警,以後在福安這個地界,他就別想做生意。”
小弟露出苦笑,拘留所可比監獄難受多了。
兩位陪酒小妹出聲奉承著龍哥的威風,眼眸水靈靈的。
龍哥被奉承的飄飄然,隨口胡吹著,自己有多厲害,自己有兄弟,朋友,親戚多厲害,自己以前傷害過誰誰誰,那小子被打進icu,老爸都沒找到兒子是被誰打。
就在這時。
‘砰!’
一位長相雄壯魁偉的警察一腳踹開門,身後幾位膀大腰粗的警察相續湧入卡座。
“不許動!”
“蹲下,抱頭蹲好,把口袋裡的危險物品都掏出來!”
一位位社會人員都被按住,幾位陪酒小妹被嚇傻了,為首的龍哥面色不爽,那小子,還真敢報警,還是打輕了!
他眼神清澈裝無辜道:“我怎麼了?”
……
福安市,倉山區警察局。
審問室內。
龍哥已經被拘在後悔椅上,後悔椅的設定就是讓人不舒服的,他被酒色掏空的肚子,坐的更不舒服。
他想著,趕緊把事情交代了,爭取寬大處理,進去待幾天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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