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三年,張先生在姜氏集團的工資,在法律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但協議特別註明,若因女方單方面原因解除婚姻關係,需按200%比例賠償。如果您要單方面原因離婚的話,就需要按照200%的比例對張先生賠償。”
觸控筆又划向另一行小字,“並且,您名下那輛保時捷911,登記在婚前協議的‘附條件贈予’條款裡。”
玻璃幕牆外突然電閃雷鳴,天上劈下一道閃電,慘白的光映在姜清歡臉上。
此時的姜清歡才終於看清條款末尾寫著父親姜大成那龍飛鳳舞的簽名——原來當年她看都沒看就簽字的協議裡,早就埋好了鎖鏈。
她終於明白父親當年為什麼堅持要她籤這份協議——那不是嫁妝,是拴在她腳踝上的鐐銬。
陳律師意味深長地瞥了姜清歡一眼,繼續提醒道:“除此之外,還有件事情,可能會有點棘手。”
“說吧,什麼事?”
姜清歡還沉浸在姜大成居然在離婚協議裡給她扯下“陷阱”而氣氛惱怒不已。
陳律師放輕聲音:“我在檢索資訊時注意到,張先生不久前在市中心醫院進行了腎臟捐獻手術……”
“所以如果姜小姐您在此時提出離婚的話,可能需要向張先生支付一筆額外費用。”
“啊?”姜清歡覺得這個內容荒謬到她以為自己產生了幻聽,得耳膜嗡嗡作響。
姜清歡的呼吸驟然停滯。
她看見自己倒映在平板螢幕上的臉,正扭曲成可笑的形狀。
陳律師拿著手裡的觸控筆點開婚前協議的附錄頁。
她也終於看到了協議裡最後一頁的補充條款——“如男方在婚姻存續期間有重大醫療貢獻,女方需額外支付精神補償”,而下方的空白處,父親姜大成早已用鉛筆淡淡描出張東的名字。
姜清歡氣得指甲狠狠掐著手心,差點把嬌嫩的手心給戳出血來。
陳律師解釋道:“您可以這樣理解,就是類似於您要向他額外支付一筆類似於精神損害賠償之類的費用,根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38條……”
“不是,”姜清歡搖頭,“我的意思是,剛才你是不是說,張東做了換腎手術?”
“我身為他的妻子,連他做了換腎手術這麼重要的事情都不知道,你是從哪裡查到的?”
她猛地站起身,卻因腿軟撞到茶几,水杯裡的檸檬水差點灑在陳律師的平板上。
陳律師自嘲揶揄了一句,“也許是因為,我怎麼說來也算是個有名的大狀吧,所以我有自己的人脈能查到這些,應該也不奇怪吧……”
他默默轉過手裡的平板,推到姜清歡面前讓她自己看。
螢幕亮起的瞬間,姜清歡湊近平板,看到螢幕上赫然是張東的病歷掃描件——術前診斷寫著“左腎捐獻手術”,而關於腎臟的捐獻物件一欄,明確顯示著“姜大成”的電子簽名。
更可怕的是手術日期——正是父親在ICU搶救那天。
而也是在那天的手術後,林宇浩突然出現在姜清歡的病房裡,聲稱他給捐腎的捐腎的日子。
等姜清歡看清了那些關鍵的字眼後,一時間竟腿軟得失去知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