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從法外狂徒張三開始

第222章 這是誣告吧?這不送進去?

“所以,後邊法院也就是這個法院也意識到這個事情對社會影響比較大,就讓我們跟那個女孩子私下調解,我們必須向那個女孩子道歉什麼之類的。”

“這邊我想跟你解釋一下,這個調解不是說讓對我們進行無數釋放,而是所謂的緩刑之類處理,所以我家兒子可能還是被判實刑。”

張偉聽的時候,臉色有點嚴重後繼續說道。

“這種情況了,就是他還是按著你,要認罪,不肯承認自己的錯誤,我是認為的。”

“那你們繼續往下說吧,就是說調解的事情。”

鍾宏點了點頭後繼續說道。

“當時是這樣子就是調解的話,我們兩方都認可了,那時就聯絡到了這個女孩子了,她們的訴求是什麼?”

“女孩子的家人還有他自己表示,如果我們能夠得道歉,他們可以出具這個諒解書,後面為了達成諒解。”

“之後我就是剛才我說的就是這個,我們的村支書就跑前跑。後就傳達了這個女孩子的訴求,並要求我們按照女方的說法進行道歉。“

“但是呢,這個我們的通知書還表示這個案件可能會構成強姦,但是這些話呢,嗯行都是律師一開始衛生告訴我們的,所以對於這種說法我們表示我們沒有得到律師的區域觀點,所以說也不曉得是哪些是正確的,後面才來找到您。“

一旁的王娟邊擦著眼淚邊說道。

“張律師,我兒子太冤了,我兒子5月5號被刑拘,6月26號被起訴到法院,8月24號在這個山陽縣法院開庭,但是原本啊9月26號應該宣判,但是被法院延期的。我認為這個法院也覺得這個案子不好判。“

“因為本來到9月26號就達到三個月的生理期限了,但後來法院就通知我們請了律師說經過上級法院的批准,延期三個月的宣判。說我們那個律師問他為什麼要延期,法院說這是重大疑難複雜案件要延期三個月宣判,所以估計12月底會有結果。”

“但是在這個之前呢,這個法院還叫我們去談了一些具體的事情,說還是那個事情說可以出諒解,讓女方出一個諒解書,我們覺得沒有商量的餘地,就是要女方籤兩年書就得認罪賠償,但是我家兒子沒有強迫她,為什麼要認罪?”

“但是這個法官很很奇妙的跟我說,我家兒子和律師都沒跟我講實話。”

“後面我們請的陸律師已經多次會見了我家兒子,但是我家兒子從律師的口中說就是一直沒有承認這個事實,我們也認為就是承擔就娶她的責任。”

張偉聽了之後繼續說道,

“你們是不是找了網上一些記者,或者是有人把這個事情發出去了?”

王娟思考了一會後,語氣有點顫抖的回道。

“嗯,也沒有了張律師,就是這個案子本來影響比較大,之後有個法院就就多次採訪我們,而且他也問了那個法院那個辦案的一個警法官也告訴了這個記者說延期。審判是機密沒法告訴這個記者,只能等待這個宣判的結果,但是在案件下來之後自然就會知道結果。所以就等官方吧,這個案子是屬於特殊情況,屬於涉密,涉私是不公開審理的。”

“但是後邊呢,聽說這個機子也連線的那家女孩子還有家人,但是對方一直沒有聽的話,所以就沒有那個啥了。”

“是在第1次聯絡的時候,他的那個老媽就講就是認為我家兒子強迫的強姦了他家女兒,但是這個母親就沒有承認說因為房本上未下明和彩禮的事情而報案。”

張偉點了點頭後,總結回道。

“你們的意思是事後被害人對就是那個女孩子家的親屬我也促成被告人就是你家兒子鍾磊還有被害人的婚姻,就是跟那個小孩小女孩的婚姻,還有就是法院找到你們就要希望你們還有儘快到民政局登記結婚,但是那邊法院也說減輕什麼壓力什麼候補,但協商未果是有這個事情嗎?”

鍾宏認真地回道,

“是的,就是那時法院的意思是雖然我沒有協商的情節,但是不影響。我家兒子重點構成了強姦罪,所以後面12月底的時候就真宣判了以前先去宣告我小孩子有期徒刑三年,所以我們也是不接受這個判決,當庭就提出了上訴。”

“後來這個律師就建議我們就是要啟動民事案件。”

“要求他返還之前的彩禮。”

我後面也是請了這個律師代替我們去起訴的。

“因為那個律師告訴我們,依據民法典的相關解釋,可以請法院判決。就是那個女孩子履行和之前我們前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的義務。如果說這個女孩子不予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可以請求這個法院依法判決這個女孩子返還之前38.8萬的彩禮,還有兩枚戒指子,花費等以及受理費全部由她來承擔。”

“但是奇怪的是那邊的女孩的母親主任唄,就說那樣,可能嗎?他既然說過不過不行,但是發生後我就說訂婚了,他態度也還行,說回家把跟他父母另一副彩禮也給的領結婚證,我說也行,結婚了我說如果你有錢就給,沒錢就別給房本上家明也承諾過,現在弄成這樣還同意結婚,他說愛咋滴咋滴,做女孩子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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