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末:從一介書生到天下共主

第153章 士紳逃跑

陳留,望湖莊。

張家雖已分成兩戶,但只體現在戶籍上,依舊合住在祖傳的大宅裡。

家裡的許多傭工,都在白天打發回家了。

待得三更時分,劉景升摸黑出門,包括小孩在內,他身後跟著二十六人!

不論男女,皆帶著細軟離開。

劉景升已經四十九歲,但身體還比較強壯。

劉景升自己揹著三十多斤銅錢,他的兄弟和子侄輩,同樣揹著銅錢。

一家二十多口,摸黑來到小河邊,中途劉景升還摔了一跤。

河邊早就備好船隻,由於害怕掉進水裡,登船時只能點亮燈籠。從小河駛入汴水,又從汴水駛入黃河,天明時分,已經出了陳留縣地界。

分田之後,他們家還剩400多畝地,現在不要了!

他們家還有2000多石糧食,也不要了!

甚至,家裡還有些銅錢,實在是拿不動,也都不要了!

放棄一切,舉家逃離陳留,只因他們看不到希望,覺得在李佑的地盤過得憋屈。歷史上的劉景升,叛軍剛攻入河南,離陳留縣還遠著呢。他就拋下土地,舉家搬去別處,然後捐出財產招募義兵抗敵。

也算是抗敵志士。

李佑強行分田,劉景升為保家族,暫時可以選擇忍耐,但有些事情他不能忍。

其一,不準蓄奴。即便可以有傭人,但哪像以前方便使喚?而且不準僱童工,十二歲以下的僕僮也沒了。

其二,不準納妾。這個法令沒有強制執行,只在小妾報官的時候,官府才會出面制止。

雖然嚴格遵照了《大唐律》,但劉景升心裡很不爽。要是啥都按《大唐律》來搞,那士紳的日子就沒法過了。

《大唐律》非但禁止平民蓄奴,還對地主役使佃戶有諸多限制。

如果說,前面兩項都能容忍,那劉景升最不能容忍的,便是李佑極其不尊重人才!

劉景升不但經史子集樣樣精通,而且琴棋書畫也頗有造詣,他甚至研究過兵法和天文。

可投奔李佑之後,只給劉景升兩個選擇。

一是在將軍府做普通文職,二是下鄉去協助農會分田。

劉景升先是選擇做文職,幹了幾天就不耐煩,因為那是文吏的工作。他堂堂舉人,居然被扔去做刀筆吏,而且還是最普通的刀筆吏。

接著,劉景升申請下鄉分田,這次只堅持了一天。

他以為自己是去指揮分田的,結果到了田間地頭,居然要親自下田丈量。這已經不是文吏,而是差役的工作。

差役是什麼?

在當時被視為賤役,其子孫不能參加科舉!

前後兩份工作,劉景升感受到莫大的侮辱。

他的一位舉人朋友,為了攀附李佑,倒是積極參與分田,還因此破格提拔為鎮長。

可鎮長算什麼東西?

匡縣有八個鎮,陳留縣有七個鎮。那陳留縣的鎮長,相當於七分之一個縣令?

這種鄉野官職,給劉景升他都不當!

更可氣的是,那位舉人朋友,就因為侵犯了一個從良歌姬,現在居然被抓起來等待審判。

劉景升的弟弟,把庶出女嫁給將軍府的官員,想要藉此獲得將軍府的照顧。

可跟大族聯姻的將軍府官員,竟被李佑全部降職呼叫,完全不給士紳留一點空間。

如此種種,倒行逆施,讓劉景升深惡痛絕。

他寧願不要土地,不要糧食,只帶著銅錢跑路,也堅決不在李佑的治下過日子。

劉景升站在船頭,眺望兩岸的春日美景,感覺是那樣的暢快,彷彿脫離牢籠的自由鳥兒。

至於田野之間,衣衫襤褸、辛勤勞作的農民,已自動成為美景之中的一個點綴。

……

將軍府。蕭煥進來報告說:“將軍,已經舉家逃走十幾戶士紳,咱們不可能整天派人監視。”

“為何要監視?”

李佑笑道:“讓他們走,留下的土地、房屋和錢糧充公,我還缺他們那幾家士紳?”

李邦華默然無語,士紳果然離心離德了,他做的許多努力都付之東流。

李佑卻輕鬆無比,笑著說:“李先生,他們應該不是因為王家而逃走的吧?”

“不是,”李邦華說道,“是將軍府的聯姻官員被降職,還讓讀書人從低階官員做起,這才絕望而走的。”

李佑嘆息道:“真正願意做事的,我又哪裡虧待過?就說那舉人蘇元祿,分田時稍微賣力,就升他去做鎮長,比普通士子晉升快無數倍。我甚至都想好了,一旦拿下週邊某縣,便提拔此人為縣令,算是為士紳子弟樹立楷模。誰知此人爛泥扶不上牆,竟然侵犯女宣教員!”

李邦華搖頭說:“你覺得鎮長是官,他們卻覺得鎮長是吏。”

“連一個鎮都不願管,我敢讓他們去管一個縣?”李佑笑著說,“反正底層士子無數,我也不缺讀書人,士紳子弟想跑就跑吧。”

李邦華不想討論這個話題,就像李佑所說的那樣,河南底層士子無數,還真的不缺讀書人!

跑了一個士紳子弟,就有十個貧寒士子站出,多少窮困讀書人等著做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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