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人撐不過,第二天就斷氣了。
陳漸親自寫下第一張《谷山坊亡記》。
不是牌位,不進宗,不入簿。
只寫一句話:
【此人死於寒夜,生於白雲。】
狗剩皺眉:“你還真寫?這都沒名沒姓的。”
陳漸淡聲道:“沒名不等於沒人。”
“咱山頭收的,是命,不是戶口。”
“他們哪怕只在白雲市喘了一口氣。”
“也得給他們留個字。”
“這是咱的規矩。”
……
那天下午,南邊攤口來了一個身影瘸跛的漢子,拎著一隻陶罐,一路跪著爬上山。
狗剩正想上去攔,陳漸抬了下手:“讓他過。”
那人到了市書館前,把陶罐放下,拍了三下。
砰——砰——砰。
沒人說話。
林紙匠放下筆,從布帳後走出:“你來記什麼?”
那人指著陶罐,嚥了口唾沫:“罐裡是我妹骨灰。”
“她兩天前死在南門邊。”
“我們是從江陽逃出來的,餓了十天,一口粥也沒喝著。”
“她臨死前,只說一句話——‘你去白雲。’”
“她說山上有人熬鍋,有人掛牌。”
“她說……只要你能上去一趟,你就不是白死。”
“我不想求什麼。”
“我就想掛個字。”
“寫她真來過。”
林紙匠盯著那陶罐看了會,沒回頭,只低聲問陳漸:“掛嗎?”
陳漸聲音不大,但透著冷火:
“掛。”
“掛得比谷山坊還高。”
“寫清楚——她不是病死,也不是餓死。”
“她是被逼死。”
“咱這山,不替她伸冤。”
“但咱替她留命。”
“下一個來的人,要是看到這行字,還敢扔人——”
“那咱就不掛了。”
“咱就釘。”
三天後,白雲市西邊山腰上,多了一塊掛碑板。
不是木的,是磚的。
燒泥鋪新出的窯磚,最厚最重的一塊,拿火烙了字。
林紙匠親手刻的。
上書六個字:
【她來過·白雲】
不加名,不落姓。
下頭是一道橫劃,一條線,粗得像刀,像溝,也像一道斷命。
狗剩那天爬上山看完,什麼都沒說,只揹著一桶粥,一點點沿路舀,沿著那碑往下走。
誰問他幹嘛,他就回一句:
“有人得看見她走的這條路。”
“從江陽,到南門。”
“再到山上。”
“不是跪著來的。”
……
同一天傍晚,林紙匠遞了個簿子給陳漸。
封皮很破,用的是舊布邊裹的,裡頭卻寫得一筆一劃,乾乾淨淨。
上面刻著一行小字:
【白雲記人·不記名】
“你真打算記下去?”狗剩在一旁問,“這才幾天,快滿一頁了。”
“再這樣下去,咱連紙都不夠。”
“還有命記嗎?”
陳漸接過簿子,翻了兩頁。
“命是熬出來的。”
“但記,是給下一鍋人看的。”
“哪怕這粥再稀、這山再爛。”
“只要還有一口氣。”
“就該有一筆字。”
他把簿子合上,放進柴房角落那隻破箱子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