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天光微亮。
一夜未眠的東宮總管常何,眼圈發黑,神情卻不再是昨日的惶恐,反而透著一股豁出去的亢奮。
他換上一身不起眼的青色布衣,趁著清晨採買的車輛出宮之時,悄無聲息地混了出去。
長安城,西市。
這裡是整個大唐最繁華的商業中心,胡商、走卒、百工、遊俠,三教九流匯聚於此,喧鬧而又充滿了生機。
常何沒有心思欣賞這份繁華。
他按照太子的吩咐,七拐八繞,最終在一條偏僻的巷子深處,找到了那家“張氏鐵匠鋪”。
鋪子很小,甚至有些破敗,與西市的喧囂格格不入。
一個身材高大、左臂齊肩而斷的獨臂漢子,正赤裸著上身,用僅有的一隻右臂,掄著沉重的鐵錘,一下又一下地砸在燒紅的鐵塊上。
汗水順著他古銅色的肌肉紋理滑落,在炙熱的鐵砧上“滋”地一聲,化為一縷白煙。
此人,正是張阿六。
常何走上前,沉聲道:“店家,打一口最好的橫刀。”
張阿六頭也不抬,聲音甕聲甕氣:“百鍊鋼刀,十貫錢,先付錢,後取貨。”
常何從懷中取出一小袋銅錢,放在一旁,然後壓低了聲音,說出了那句接頭暗號:
“故人讓。”
“哐當!”
沉重的鐵錘,重重地砸在了鐵砧上,發出震耳欲聾的巨響。
張阿六的動作,猛地僵住了。
他緩緩抬起頭,那張飽經風霜的臉上,一雙鷹隼般的眼睛裡,瞬間爆發出銳利得驚人的精光,死死地鎖定了常何。
“你說什麼?”
“故人讓。”常何重複了一遍,同時將那張畫著馬蹄鐵圖樣的白麻紙,推了過去。
張阿六的目光落在圖紙上,那奇特的形狀讓他眉頭緊鎖。
沒有多問,而是伸出蒲扇般的大手,一把抓住了常何的衣領,如同老鷹抓小雞般,將他拽進了鋪子後面的暗間。
“故人是誰?”張阿六的聲音,冰冷得像他錘下的鋼鐵。
常何被他身上那股濃烈的血腥和煞氣駭得心頭髮顫,但一想到太子那雙更加冰冷的眼睛,他強自鎮定下來,低聲道:“故人,便是當年將你從死人堆裡刨出來,又給了你三百貫錢,讓你隱姓埋名活下去的那位小郎君。”
張阿六的獨臂,猛地一顫。
那雙銳利的眼睛裡,瞬間湧上了激動、感激、以及深深的困惑。
“是他……他還活著?他現在……在哪裡?”
“故人的身份,你無須知曉。”常何掙脫他的手,整理了一下衣襟,恢復了總管太監的氣度,“你只需知道,故人現在需要你的幫助。這圖紙上的東西,名叫‘馬蹄鐵’,五十套,用最好的精鋼,三日之內,必須完成。”
“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若有第三人知道……”
“我張阿六的命,是故人給的。”張阿六沒有讓他說完,斬釘截鐵地打斷道。
“別說五十套,就是五百套,三天之內,我也給你砸出來!錢,我一文不要!”
他看了一眼圖紙,眼中閃過一絲專業鐵匠的疑惑:“只是這東西,形狀古怪,有何用處?”
“不該問的,別問。”常何冷冷地回了一句,將一小錠金子放在桌上,“這是定金,也是你這三日的開銷。三日後,還是這個時辰,我來取貨。”
說完,他便不再停留,轉身迅速離開了鐵匠鋪,消失在西市的人流之中。
張阿六站在原地,摩挲著那張粗糙的圖紙,眼中光芒閃爍。
……
完成了第一件事,常何馬不停蹄地趕往平康坊。
與西市的喧鬧不同,平康坊是長安城有名的銷金窟,也是“風月”的代名詞。
他要去見的第二個人——“稱心”,就在這裡的一家樂坊之中。
稱心,年方十六,是這家叫“醉風樓”的樂坊裡最出名的樂童。
他並非女子,卻生得比女子還要秀美,尤其擅長音律,一曲羯鼓,能讓滿座賓客為之傾倒。
但常何知道,這只是表象。
太子給他的資訊裡,清楚地寫著:稱心,原是突厥部落一名小帥的兒子,部落被滅後,輾轉被掠賣至此,性情堅韌,內心充滿了對大唐貴族的仇恨。
常何沒有驚動任何人。
以東宮採買樂人為名,見到了醉風樓的鴇母。
在付出了五十貫錢的“贖身費”後,他順利地見到了這位傳說中的美少年。
一間雅緻的廂房內,稱心正獨自一人,默默地擦拭著一面牛皮羯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