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的嗎?”
她還是點頭。
“喂,那麼怕我啊,我又不會吃你。我比你大一屆呢,這裡是高二三班的韓以陌,聽說過嗎?”他眨了眨眼。
她終於抬頭飛快地看了他一眼,又把頭低下去,這次她搖了搖頭。
“誒……不認識嗎,我還以為我很有名呢!嘿嘿。”他不好意思地撓了撓頭。
她小聲辯駁:“我只是剛來,不……太熟悉……”
韓以陌不以為然地笑了笑,看見遠處駛來了一輛車,打斷了她的話:“小學妹,你很有趣,不過我要先走了,有緣再見,反正都在一個學校,對吧!”
她呆呆地看著那輛高階轎車駛去。那時候,家裡有輛汽車,是多麼了不起的事啊!
後來她總是有意無意關注韓以陌的動態,聽說他參加什麼比賽贏了什麼獎,聽說他和他兄弟一起打籃球贏了別的高中,聽說他和他兄弟承包了考試排名的前二名。
她暗自努力,他是天之驕子,她怎麼追得上他的步伐,但只要有希望,她還是願意試一試的。
偶爾她故意從他面前走過,他只是無動於衷地和別人講著話,好像從來沒有見過她。有一次她忍不住叫住了他。
韓以陌微微笑著,依然是那一副溫和的樣子:“同學,有什麼事嗎?”
話語明明是溫柔的,卻讓她從頭冷到腳。
那天躲雨之後,她喜歡上了他,喜歡上了下雨天,她每天都會回想著韓以陌說過的那句“小學妹,你真有趣。”她想,他應該是對自己感興趣的吧。
可真相卻是,他連她是誰,有過什麼交集,都不記得了,只是說著一句看似溫柔實則冷漠的話:“同學,有什麼事嗎?”等她提醒了他,他才恍然大悟,印象僅僅停留在“那個和自己躲過雨裙子還溼了的小學妹”。
她對此耿耿於懷了許久,卻發現韓以陌一直都沒有女朋友,連緋聞都很少,她心裡至少還是有一點安慰的。她得不到,別人也得不到,所以鹿死誰手,還不一定。
她把他放在心上,暗戀,是一個人的狂歡。她為了他,考到了BJ的A大,她決定一有時間就向他告白。一定要快狠準,這樣優秀的人,一個不留心,或許就是別人的了。
可她卻發現……原來韓以陌……心裡早已有了別人。
而那個人,是自己好朋友兼室友,安初雨。
為什麼?安初雨可以輕易地得到自己追求很久的東西?為什麼,她那麼寶貝地放在心上的人,在她那裡變得一文不值?安初雨為了別的男人哭泣的時候,有沒有想過韓以陌?
那時候,徐昔昔才發現,原來自己的心裡也可以那麼陰暗,在她看著韓以陌焦急地守在生病的安初雨旁邊的時候,她第一次有毀掉一個人的衝動。
而此時,韓以陌為了不知所蹤的那人深夜買醉,她發現自己的心裡滋生出一股恨意。
愛一個人,何其容易,一場雨足矣。
恨一個人,何其簡單,為一個人罷了。
每個人的心臟有兩個心室,兩個心房,四個小小的房間,流著熾熱的血液。可沒有人知道,在某一個小房間,住著一個惡魔,他懼怕光明,懼怕美好,懼怕善意,所以常年沉睡。可有一天,他察覺到主人變了,便漸漸甦醒,化為一把雙刃劍,靜靜地,等待著刺出的時刻……
人之初,性本善。那是本,忘不得。
人之後,性百變。那是命,躲不了。
她看著韓以陌,眼裡燃燒起蝕骨的痛。她想起他的那聲“滾開”,攥起的拳頭再沒鬆開,嘴角恍然綻放一抹笑容,再也不復往日的清純。
“安初雨,我得不到的,你有什麼資格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