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廣州市民也都來到了這裡,熙熙攘攘的,看著臺子上的一幕。
雖然名叫公審,不過也是做足了準備之後才來的。
原本澳島實行的法律,是在一次次開會中暫時制定下來的,雖然有一部份賀懸的堅持,但大多數還是澳島人自己決定出的律法,不太適用於眼下這種情況。
在這裡,他們沒有先例可循。大明律也不行,畢竟那是空中樓閣,要是強硬按照這個去實行的話,有不少罪不至死的人會被量刑過重。
這不是賀懸想看到的,一時的情緒上頭雖然很暢快,但是一旦冷靜下來之後,許多普通民眾就會害怕他們,這是歷史上無數人踩過的坑,賀懸不可能再踩一遍。
但是幸好,雖然沒有先例,但是有幾條基本原則。
“經過澳島議會的一致同意,本次公審,將遵循以下原則:”
“一,殺人,或因侵佔,限制人身自由等原因,直接或間接致人死亡者,死刑。”
“二,可查清的非法侵佔,全部退還,並施加懲罰性賠償,以及相應罰款,對於官員及吏員,超過其合法所得的可疑收入,一律沒收,進行再分配,但應不低於最低生活限度。”
“三,不涉及死刑,及侵佔等罪行的罪名,依照澳島律條施行。”
之所以不全用澳島的律條來執行此次公審,只要考慮到侵佔難以查清,澳島的侵佔強調證據,沒有證據是不能算的,這是為了保護別人的財產不被利用法律強奪。
但是在廣州,許多侵佔並沒有證據可言,沒有借據,沒有收據,甚至與官府勾結,沒有地契,在這種情況下,依照澳島法律去執行,正義根本無從談起。
因此只有高額的懲罰性賠償,以及非法收入統統沒收,才是合理的做法。
一個個軍官被押到了臺上。
一個個宣讀姓名,罪狀,判處的刑罰。
但是並沒有像刻板印象裡的那樣,一通群情激憤,當場揭露某某的罪行,罪犯痛哭流涕,然後在屈辱中被槍斃。
這次公審,意外的安靜,甚至有好多人壓根不敢站出來,他們的表情充滿了恐懼,只敢縮在人堆裡,看著臺上的軍官,被賀懸他們掌握的證據槍斃。
只有一些沒有任何軟肋的孤家寡人,才敢站出來指認有些人的罪行。
“他們在害怕?”賀懸眉頭微皺著,看著臺下。
臺下涇渭分明的分成了兩派,一派是賀懸拉來的老兵,一派是當地的群眾。
他們都安靜地待在那裡,只在底下議論紛紛著,不敢大聲說話,更不敢冒頭,似乎只有躲在人堆裡面才安全。
負責分配土地的官員來到賀懸身邊,對他說了另一個訊息。
“總督,我們分下去的地契,那些軍戶不要!”
“不要?”賀懸有些稀奇。
“嗯,他們都不敢收,說這些土地是自願獻出的,不需拿回。”
“把那些贓官都槍斃嗎?”
“槍斃了,但是……他們還是不敢要。”
“就算把那些軍官、富戶的家屬全都殺了,他們也不會要這些土地的。”戚繼光在旁邊搭話道。
“只要有新的官員一來,還活著的富戶一下子就會把這些土地瓜分乾淨,還會數倍的懲罰這些人,他們不可能要的,要了,對他們是麻煩。”
“是嗎?畢竟我們是叛軍,這也沒辦法。”賀懸笑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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