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低頭將臉埋在他肩膀。
“你知道嗎?”
“我今天忽然覺得—我現在的生活,是我十七歲時想都不敢想的!”
“你那時候想要什麼?”
“想有一間自己的屋子,有人每天為我留一盞燈,有人願意等我說完一句完整的話!”
“然後呢?”
“後來我得到了!”
“但我花了快十年!”
王思遠握住她的手,聲音很輕。
“可是你還年輕!”
“你以為十年是浪費,其實是打地基!”
“你現在走得那麼穩,是因為你摔得夠狠!”
“我也不想再摔了!”她閉著眼,輕聲說。
“可你不在我身邊的時候,我就會怕!”
“我怕哪天醒來,又回到以前的生活!”
“我怕所有光都被收走,怕我又什麼都沒有!”
“你會不會也走了?”
王思遠轉過身,捧起她的臉,眉眼溫柔而堅定。
“我不會!”
“哪怕有一天你不畫了,不出門,不說話,我也不會!”
“不是因為你對我有用,是因為你就是我想要留住的!”
“你不是靠努力贏得我!”
“是我用命守著你!”
宋意低下頭,眼角有一點溼意。
她沒哭,只是把臉埋進他懷裡,不動了。
那一刻她忽然明白,所謂歸屬,不是一個地方,不是一紙婚書,也不是任何人給予的承諾。
是她終於在某一個人面前,不必再假裝剛強,不必解釋自己,甚至可以不言不語,就被完整地接住。
四月末,她開始嘗試用彩色重新畫回自己。
那是一幅叫《春信》的畫稿,畫面是一條石板小路,兩旁開著尚未全盛的春花,一個女孩坐在樹下寫字,旁邊放著一張還未展開的畫布。
畫裡沒有宋意本人,可畫面裡那種靜謐與等待,是她最想表達的情緒。
她落筆很慢,連陽光都一點點暈開。
王思遠站在畫室外的門口看她,一動不動。
他知道她終於走到了這一程—從揹負名字,到寫下名字,從壓抑記憶,到描繪記憶,從拼命奔跑,到學會駐足。
她終於可以站在自己的生活裡,不卑不亢,不急不躁,不再回頭。
等她放下筆的時候,窗外天色剛好暗下來。
她將最後一筆收尾,轉身看向門口的他。
他笑了一下,朝她伸出手。
她走過去,握住那隻早已熟悉的手。
“畫完了?”他問。
她點頭。
“畫完了!”
“那我們出發吧!”
“去哪?”
“你一直說想去看夏天的海!”
“我們現在還來得及追春天的尾巴!”
她笑著點頭。
“好!”
他拉著她走出畫室,天邊最後一抹光落在她臉上,像是從她體內洇開的光。
那一刻她知道—她真的自由了。
自由於過往,也自由於期待。
她終於活成了她想成為的自己。
五月初,海邊的風帶著鹹溼的潮意撲面而來,吹得路邊的棕櫚樹葉嘩啦作響。
宋意坐在沿岸的木板長椅上,戴著墨鏡,手邊是一杯加冰的檸檬水,陽光灑在她腳邊的沙子上,閃著淺淺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