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目前來看,這是一起由長期矛盾引發的案件。
矛盾是什麼,警方不知道。
但.可以猜!
“無論什麼矛盾,是激情殺人也好,還是謀殺也罷。”
恍惚間,徐良突然開口道:
“行兇者往往會在殺人後,從殺人後的行為體現出冷靜時的情緒!”
舉個例子。
因為口角衝突,賭氣,激情殺人後的兇手,九成八是悔不當初與痛哭。
這種行為,往往驗證雙方之間矛盾僅僅宛如芝麻點大。
“兇手呢?”
徐良喝茶間,眉頭一挑,看向面前的陳長春。
“兇手殺完人,做了什麼?”
說話間。
他伸出手,指了指律所門外不遠處。
陳長春視線向外看去。
那裡站著身穿警服的劉金,此時正抽著煙,垂頭盯著地面。
這地面,在幾小時前.
存在一個血肉模糊,在地面爬動許久,宛若蝸牛一樣的屍體!
根據之前線索顯示,受害者死前,身體僅只有腹部傷痕。
而警方看到時,死者體表卻遭受過慘無人道的虐待!
所以.
陳長春腦海中浮現出什麼,脫口而出道:
“鞭屍。”
是的,唯有鞭屍,才會達成眼下這個畫面。
而鞭屍所代表的含義.
“是恨意!”
“蘊含雙方之間,有著不可調節的矛盾,這導致即便兇手誤殺,卻不害怕,甚至還來鞭屍洩憤!”
陳長春思索著,喃喃開口。
“沒錯,兇手誤殺後非但不是後悔,反而還對著發洩。”
“兇手極其恨死者,恨到哪怕對方死亡,也要對其屍體鞭屍洩憤!”
“記住這一點!”
“隨後,我們提出另一個問題.”
徐良忽的開口。
另一個問題?
什麼問題?
陳長春愣住,一旁的王超若有所思,板著臉時不時點頭。
“構成一個人情緒的結構是什麼?即【兇手為什麼恨死者!?】”
徐良再次開口。
不給對方思考時間,他便在二人面前,抽出紙筆,在一張空白紙上寫下一行字。
“一個人在自身健康的情況下,其情緒的構成,往往與環境契合。”
舉個例子。
你看到一個陌生路人,你是否會產生殺了他的念頭?
九成五的人不會。
可若是說,這陌生路人忽然間對你進行辱罵,隨後對你懷孕的妻子進行毆打呢?
如此,人的怒意便產生!
“如此來看情緒的結構,通常為【他人+行為=另一人情緒】”
“套入案子,便成了死者陳偉,做出一些事情形成矛盾,導致兇手對其生出滔天恨意!”
“現在,記住這個邏輯,我們再來思考之前所問,為什麼死者做了一些事,兇手便恨上死者?”
徐良開口,將這些字跡寫在紙上。
陳長春眉頭緊蹙,跟著他的思路走。
思考良久。
陳長春篤定開口回道:
“因為在兩者長期矛盾中,兇手處於受害者一方!”
受害者?
這怎麼看出的?
王超有些耐不住了,他板著臉,思來想去,用清澈的眼神旁敲側擊。
“嚴謹一點,還沒說為什麼認為是受害者呢!”
陳長春瞥了他一眼,卻也沒說什麼。
這小兔崽子裝就裝吧。
徐良耐著性子,開口解釋道:
“還是從情緒看出。”
“一起矛盾中,加害者往往屬於既得利益者。”
“即便自身不知曉,但潛意識的邏輯卻知曉自身並未受到多少損失,所以哪怕有情緒,多是憤怒,遠不及恨意。”
“而被害方,卻清楚知曉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有多嚴重,情緒自然會比對方嚴重。”
說話間,徐良話鋒一轉。
“死者逃出巷子的監控看了嗎?”
王超點點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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