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變無罪?誰叫他做偵探的!

第5章 鞭屍!

他們都看過了,死者遇害前夕,曾在巷口好似看到什麼熟人,主動向內走去,隨後遇害,又逃出巷子,在脫離監控視角的地方死亡。

“死者當時情緒嚴重嗎?”

徐良反問。

“不嚴重。”王超搖搖頭。

“兇手呢?”徐良又問。

王超看了看不遠處,死者曾被鞭屍的地方。

“挺嚴重的。”他老實回答。

“你看,問題這不就解開了?”

徐良笑了笑。

作為一個律所金牌律師,他秉持著顧客都是上帝的原則,哪怕對方是傻子也是如此!

除非對方是精神病。

收起思緒。

徐良繼續順著之前的話語開口說道:

“所以,兇手之所以恨死者,是因為雙方矛盾中,他處於受害者一方!”

“而死者即是既得利益,即,他對兇手造成矛盾能令他獲得一些好處,也正是這好處,驅使他加害他人!”

“也就是俗稱的動機。”

一個陌生男人對你懷孕的妻子毆打,你會產生情緒。

但,即便是唐氏兒,也不會莫名其妙對另一人毆打!

人做事,都要有理由的!

你喝水是渴了,吃飯是餓了,睡覺是困了。

兇手殺死者也是如此,他的理由是長期處於受害者的矛盾。

死者加害兇手亦有利於!

只是理由是什麼?

“一個人主動對另一人加害,無非兩種理由。”

“一,情緒,二,利益!”

徐良直言道,沒有任何長篇大論的意思。

意思很好理解。

以兩種案件所代表。

所謂情緒,可以用校園霸凌案來思考,霸凌者是否無理由霸凌他人?不,理由是有的,是所謂情緒!

對方以碾碎他人尊嚴為行動,獲取情緒上的愉悅!

這便是動機,也是霸凌理由!

常見的還有網際網路地域黑,以黑他人鄉巴佬的形式抬高自身身份,以求這種高人一等的爽感!

至於第二種,‘利益’就更好解釋了。

如搶銀行,又或是因財謀殺,這便是利益導致。

當然,動機也有可能同時具備兩種原因。

而將線索全都整合

陳長春突然發現.原本飄忽不定的案子,這一刻竟有了個模糊的框架!

不過一旁的王超打斷他的思緒。

“我明白!”

“這個我真明白,早說是殺人拿錢嘛,怎麼還繞那麼一大圈!”

王超眼前一亮,他興奮開口。

嘰裡咕嚕說了半天,終於聽懂一句話了!

陳長春感覺有點丟臉,他再次小聲尷尬道:

“別在意,他是傻的。”

“理解。”

徐良點點頭。

“胡說,我很聰明的!”

王超大怒,他覺得自己擁有超級大腦與超級肌肉。

只不過平日裡超級大腦告訴他使用超級肌肉更好,所以平日才不顯山不露水的!

陳長春卻更加羞愧。

他瞪了王超一眼,這才回歸正事。

“可還是不好查啊。”

陳長春遲疑著。

對方的意思他很清楚。

無非是順著死者這兩方面調查兇手身份,又或是當年所發生矛盾的本身事件。

可難度終究極大,短時間完全查不到資訊。

“不,很好查。”

徐良看了眼時間,發覺還沒到鍾,便繼續開口解釋。

“從剛才的推論來看,本案屬於什麼性質?”

“長時間的情緒遞增,所導致的激情殺人!”

一旁的王超搶先回答。

“是的,長時間的情緒遞增!”徐良點頭。

長時間的情緒遞增,是個很有說法的東西。

但.

說法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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