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陳偉犯事,導致被仇殺?
陳長春眸中閃爍,卻並未解釋這句話,開口道:
“不知,先彙報查出的資訊。”
聞言。
劉金也只能壓下心中猜想,腹中打好草稿後,才開口緩緩說道:
“陳偉,年齡23歲,學歷初中,期間從高中退學。”
“根據階段化劃分,警方將其人生劃分成兩段,第一段,為延黃小學,第27中中學的學生時期,又在17中上過一年學。”
“第二段,為退學後至現在的人生經歷”
很普通的人生。
絕大多數人均是如此,無非上學與社會二者。
只不過.
“等下。”
邊聽邊看的陳長春忽的眉頭一蹙,他抬頭,打斷劉金的話。
“延黃小學?還有27中中學!?”
劉金點點頭。
“延黃和27中.這兩個學校不對吧。”
陳長春遲疑著,十餘年的刑警經驗令他察覺到不對勁。
“我記著延黃小學在洪福區鄉下,27中則是在鎮中。”
“無論哪個,距離市區都有至少二十公里的距離!”
“陳偉幼年在那上學!?”
上學地點與居住地往往都脫不開關係,除掉高中,小學與初中學校離自身上學地點,往往也就幾公里的地方。
更別提二十公里了!
小學不留校,你上學要一來一回四十公里?
“還是說,陳偉幼年隨爺奶在鄉下生活?”
陳長春看向劉金,眼神中帶有詢問。
“確實在鄉下,但並非跟隨爺奶。”劉金搖搖頭。
這次不等對方問,他便將剩餘話都說了出來。
“陳偉之父陳建和其母朱虹,早年間也住在鄉村,爺奶一輩早已死亡,陳偉與父母共同生活在老家。”
“只是對方七年前搬出老家來到市中而已。”
“也是同年,陳偉從校退學。”
陳長春眉頭皺的愈發緊張。
如果這樣來看,按照徐良所說,矛盾點便藏於這兩段不同人生當中。
前者鄉下,後者城市。
“陳建一家人所居住房屋,是租還是買?”
“全款買的,不算裝修估值大概在七十萬。”
“七十萬,全款!?”
陳長春有些錯愕。
七十萬東國幣,在2004年購買力實屬硬實,在瀚海市能買個小別墅!
更別說,對方是七年前,也就是1997年了。
哪怕放在東國的首都上城,這年頭也足夠買下一間二百平大房間了。
“哪來的錢?”陳長春眉頭一擠。
“陳建是村長。”
劉金開口解釋著。
陳長春又道:“村長也不夠,即便貪,也不夠!”
窺一角而知全貌。
對方房子七十萬全款,車子定然也不差,日常花銷,以及死者陳偉身上的名牌,這不是一個村長能辦到的。
即便是貪,也得貪的很辛勤!
畢竟,這是1997年的農村,還是現錢而非泡沫資產。
“正規渠道來的。”
劉金指了指檔案上的資訊,道:
“1997年,上頭規劃出一塊工業區,陳家村被涵蓋在內,每家每戶都被補償一大筆錢!”
“正是靠著這筆錢,陳建才在市中買了一間別墅,陳偉也不再上學。”
拆遷後乍然暴富嗎?
如此,錢來源的問題倒是解決了。
只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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