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盡滅?”朱元璋咀嚼著這四個字,眼中翻湧的戾氣化為一片深不見底的沉鬱,魁梧身軀緩緩靠回椅背,指節無意識地敲擊著扶手。
良久,朱元璋喉頭滾動,再次開口:
“那……依先生所見,可有緩解之法?令其雖不能絕,卻能控其烈度,使其不能成大患,不致動搖國本?”
陳寒放下茶杯:
“有。”
“何法?”朱元璋目光如炬。
“收歸國有。”陳寒聲音清晰。
“收歸國有?”朱元璋濃眉擰緊,困惑中帶著本能的不解,“先生此言何意?土地收歸朝廷?那……那百姓的地呢?他們靠什麼活命?此非與民爭利,激起民變?”
“陛下誤會。”陳寒微微搖頭,“此國有,非是奪民之產,乃是將天下田土之權,收歸朝廷所有。”
朱元璋皺眉:
“此權與百姓手中之權,有何不同?先生請明言!”
“可視為‘雙權並存’。”陳寒指尖蘸了點殘茶,在光潔青石案面上劃出一條線,“其一為百姓之‘權’,可名之為種植永佃權,此權在手,百姓享有此田土之耕作權,如同己有,種何作物,如何耕作,悉聽其便,官府無權干涉,只要其按時繳納朝廷賦稅,此田便如同其自家產業,旁人絕不可奪。此權,可繼承,可轉讓,可典押。然,此權非無涯之期,當以七十年為限。”
朱元璋緊盯著案面上那道水痕,聽到最後一句,眉頭驟然蹙起:
“七十年?先生這是何意?既要如同己有,為何又設時限?豈非自相矛盾?七十年後,難道朝廷要收回?那百姓辛勞一生,所為何來?豈不寒了天下農人之心?”
“陛下稍安。”陳寒似乎早料到朱元璋會有此反應,聲音依舊平穩,“七十年,於一家一戶,已歷三代,三代經營,足以興家立業,亦足以敗家散財。此限之意,非為奪民之產,實為永業權設一重置之機。”
“重置?”朱元璋咀嚼著這個詞,努力理解。
“正是。”陳寒繼續解釋道,“七十年限滿,此種植永佃權並非消失,耕種此田之民戶,若願續耕,只需向朝廷象徵性繳納一筆永業金,此金數額極微,僅為昭示土地最終歸屬朝廷之象徵,即可再續七十年種植永佃權,子子孫孫,迴圈往復,其田仍如己出。”
他頓了頓,看著朱元璋若有所思的神情,補充道:
“然,若此戶絕嗣,或舉家遷徙,自願放棄此權,又或……因天災人禍、家道中落,無力耕作,朝廷則可依據土地終極所有權,將此田收回,或重授於本鄉無地、少地之良善勤懇之民戶,或用於屯墾、安置流民等朝廷急務。”
“此七十載之限,乃是給朝廷一個依法依規調整土地、使其不固化於腐朽之家、不荒廢於無能之輩的合法契機。既保民業之長久安定,又防豪強兼併之手借‘永業’之名,世代盤踞,最終尾大不掉!”
朱元璋沉思片刻,眼中疑慮並未完全消散:
“如此說來……這七十年,對安分守己之家,不過是個形式?只要按時繳那微末永業金,田地依舊世代相傳?”
“陛下明鑑,正是此意。”陳寒肯定道,“對良善勤耕之民,七十年只是一個需登記續簽的大契,其田產之安穩,與永業無異。唯對那些破敗消亡、或無力經營之家,以及覬覦土地的豪強,這七十年方是朝廷介入調整、防止土地永久性僵化流失的法定依據。”
朱元璋緩緩點頭,指節再次無意識地敲擊著扶手,顯然在消化這層複雜設計,他最終將目光投回案面:
“那朝廷所收之權呢?”
“朝廷之權,可名之為‘土地終極所有權’。”陳寒在種植永佃權之上,又劃了一道平行的水線,“此權高懸於上,尋常不顯。其一,便體現於這七十年之限的設定與續期管理之權,其二,則顯於土地買賣交易之時!”
朱元璋眼中精光一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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