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警官慢條斯理說,“的確,你沒有殺人動機,而且單憑留在兇案現場的半截衣袖,的確不能充當你參與作案的證據,不過嘛,那東西確實是你的,按照規定,我暫時還沒有辦法釋放你。”
草草草……
我頓時火了,心中湧過一萬頭羊駝,瞪大眼,說你打算把我關押到什麼時候啊,老哥,我很忙的好不好?
陳警官卻露出一臉的老謀深算,搖頭擺手,說年輕人,不要急躁嘛,要不這樣吧,我可以向局裡打個申請,留你在我身邊,協助我們一同查案,直到案子真相大白那一天,你自然也能洗脫嫌疑,重獲自由。
我頓時不樂意了,說嚇,警方查案,跟我有個雞毛關係,再說我也不專業,跟著你,能發揮什麼作用?
陳警官莫名一笑,忽然轉變了態度,一臉正色地嘆著氣道,“這一次的案子,實在有些詭異,我們懷疑,兇手壓根就不是人,而是屬於某種超自然的力量……”
等等!
我一聽這話就愣住了,急忙打斷他說,“你的意思,是鬼……”
“我可什麼都沒說。”陳警官搖頭,一臉諱莫如深的樣子,擺手道,“如果你不介意的話,我可以帶你去看看死者的遺體,既然你也是幹這行的,應該一眼就能瞧出端倪。”
“……好吧!”
遲疑了半晌,我最終還是點頭答應了。
一則是為了洗清自身的冤屈,其次,我也很想看一看,作案的到底是不是水猴子,倘若是,這便說明那畜牲正在對我展開報復,此事關乎我的安危,說什麼我也得調查清楚。
就這麼的,我和陳警官愉快地達成“和解”,決定聯手查案的。
當然,我依然是個“嫌犯”身份,並不能享受足夠的自由,即便有陳警官親自為我做擔保,在整個查案期間,我也必須時刻跟隨在他眼皮子底下,並不能隨意離開。
當天下午,他便帶我去辦理了相關手續,然後親自驅車,載著我離開拘留所。
晚上七點左右,張浩醒來,聽完整個事情的前後經過,對我也多出了一份莫名的畏懼感,在陳警官的調和下,他不再用那種態度對我了,反倒主動提出來,要擺上一桌酒,當是向我賠罪。
其實我也不想得罪對方,之前下蠱,實屬無奈,既然張浩主動服軟,我也不能繼續拿捏架子,於是欣然同意,陪同他去了酒店,雙方互敬了幾杯水酒,一笑泯恩仇。
到了第二天上午,正在招待所休息的我,接到陳警官打來的電話。
電話中,他的語氣相當嚴肅,說自己已經取得了局領導的同意,打算帶我去法醫的工作室裡,檢查一遍遇難者的屍首,同時警告我做好心理準備,還說遇害者的死狀有點慘不忍睹,即便他幹了大半輩子的刑偵,第一眼看過去的時候,都覺得褲襠裡發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