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華探長死了,我是港警一哥!

第6章 十大賊王

隔天上午,八點鐘。

馬德龍、何立,高子聰,劉毅達四位水塘軍裝,早早便在重案組就位,當林天盛到崗後,立刻起身,敬禮喊道:“林sir,盛哥!”

“早啊。”林天盛微笑點頭,打量四人道:“精神都不錯呀,走,帶你們去領槍。”

“yes,sir!”雖然,對調來重案組,四人都有些忐忑,但聽見領槍,表情不由振奮。出來當差,有槍冇槍,兩個等級。

提著早餐來到辦公區的陳昇,見到林天盛笑道:“早呀,林sir。”

整個重案組都知林天盛的背景,但大多數人,還是敬而遠之,既不得罪,也不逢迎,保持著默默的觀察。

四個幫辦裡,唯有陳昇比較熱情,純粹是在賣皮sir的面子。

當五人從槍房回來的時候,穿著一身黑色皮夾克,內搭白色針織衫的張錦榮才姍姍來遲。

十月,港島涼風陣陣,天氣微涼,外套加內衫的搭配很常見。可張錦榮的小牛皮夾克,打理得油光發亮,手上還戴著摩托車手套,鬍子剃的十分乾淨,留著大背頭,十分騷包,與重案組夥計們簡單的襯衫格格不入,收穫不少人打量的視線。

林天盛朝馬德龍四人介紹道:“高階警長,張錦榮,以前在灣仔跟我的。”

“張sir!”四人連忙彎腰握手,表情客氣。

吃喝嫖賭,四大沙展嘛。

對盛哥有點了解的都知道啦。

“盛哥同我話過你們,水塘調來的‘蝦兵蟹將’嘛,往後一起共事,互相關照嘍。”張錦榮客氣了一句,摘下手套,坐到椅子上,瞥了眼他們腰間的槍袋。馬德龍,何立等人聽見蝦兵蟹將的稱呼,並不氣惱,以港島有花名文化,喊綽號有時表示的是親近,以張錦榮的資歷,有資格給他們取個花名,後邊有沒有人認,就是另一回事咯。

張錦榮寒暄完後,低聲說道:“大佬,有風聲,跟蛇佬雄過海上岸的人不一般,叫作‘李旭東’,人稱大東,大圈幫的十大通緝犯。”

年輕警員高子聰耐不住氣,驚撥出聲:“打劫皇家鐘錶行,搶走一千三百萬名牌手錶的李旭東?”

四零年起,港島便流行起瑞士鐘錶,不少富豪都靠二手奢表,和維修行起家。

同時,鐘錶,黃金,珠寶等物品,貨量輕,貨價高,易脫手,更受省港旗兵的鐘愛。

大名鼎鼎的皇家娛樂集團老闆楊授誠,早年便經營表當,依靠拿下歐米茄,勞力士,卡地亞等奢牌手錶代理權發家,後來再兼營珠寶,投資影視,成為港圈新貴。

近幾年,各區陸陸續續爆發過多起針對珠寶,黃金,鐘錶店的械劫案。其中“李旭東”,名聲最響,身上揹著警隊十萬港幣的懸紅。

林天盛能清晰聞到張錦榮身上還有酒氣,但並未多說,連警隊都沒拿到的情報,張錦榮一個晚上就套出來,可見能力不俗,真選對人了。

而以皮志邦的表現來看,不至於坑他,應該是連情報科都不知“李旭東”會過海。

畢竟,警務改革後,黑白兩道,不再同舟。

很多在江湖上,不算絕密的訊息,警隊聽不到半點風聲。何況,李旭東過海,絕對算秘聞,非是手眼通天的人物,收不到風聲。

一個圈子,有一個圈子的玩法。

張錦榮的老派,反叫江湖人放心,雙花紅棍的身份,還有幾分薄面.

“是他,蛇佬雄就係他大佬,專門負責銷贓,跑路。不過,我手上沒他們上岸的時間,地點。”

林天盛道:“我手上有,情報科的人,探不明江湖事,但會穿針埋線。”

張錦榮笑道:“看來警務改革,選出來的不全是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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