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華探長死了,我是港警一哥!

第6章 十大賊王

馬德龍隱隱有些擔憂,出聲道:“林sir,李旭東可是十大賊王,是不是叫阿頭,多調一組人支援?”

林天盛面不改色:“我會寫報告,申請長槍,防彈衣,但調人,冇可能的。不是我不答應,是上頭不答應。”

“問就是警力不足,自己解決,不信,你去敲皮sir的門。”

馬德龍回頭看見工位上待命的十多名夥計,吞吞口水,按下不安。

張錦榮在夾克裡,掏出一個方酒壺,旋開蓋子,飲了口威士忌,眼神渾濁,敷衍道:“什麼十大賊王,聽起來唬人,只是扛槍的打手,幫大佬做事的馬仔。”

“不是搶的多,人就威,就像乾女人,抖的快,你就雄風振啊!”

“快,真的就只是快。”

林天盛抬手搭住兩位警員肩頭,出聲笑道:“放心啦,老馬,阿聰,我就你們幾個兵,死光了,還在重案組混個屁啊。”

“今晚的行動,我來安排,死都死在你們前頭。”

馬德龍四人立刻敬禮,服從命令:“yes,sir!”

十大賊王只是指身上“花紅”最多的十個悍匪,犯案金額,只代表他們的作案能力,並不代表戰鬥力。

當然,因此疏忽,是要吃大虧的,可高估對手,同樣是個錯誤。根據以往李旭東作案的人數來講,六名至八人,並未佔據太大的優勢。

警隊的人手,哪怕是水塘警員,都受過準軍事訓練。而李旭東本人只是“惡匪”,沒有參軍經驗,手下應該招募不到老兵。

張錦榮彙報結束,抽著煙,把大佬攬到一旁,低聲道:“盛哥,這個訊息要我兩萬塊,借的貴利,九出十三歸,一天收我三厘息。”

林天盛長嘆口氣:“知道了,算我賬上。”

要培養自己的勢力,還是得有鈔票,有財路,光領死工資,只能打工仔。不過,林天盛目光一轉,又把手摸向了張錦榮的夾克口袋,摸索著問道:“剩下多少,交出來,我有用。”

張錦榮尷尬道:“沒了,沒了。”

最後,林天盛掏出一小迭港幣,出聲道:“就這麼點?”

“就這麼點。”張錦榮嘆氣。

林天盛點了點,共計三千六百塊,抽出一張,還給張錦榮:“拿去買飯,把桌上的領槍報告交給皮志邦,晚上的行動要長槍。”

“皮皮蝦?”張錦榮瞪大眼睛。

“人家是我們阿頭來的,放尊重點。我先去辦點事,下午回來。”林天盛揣著鈔票,走出警署,攔了輛計程車車,出聲話道:“師傅,深水埗,電器街。”

在沒有時間訓練,沒有辦法調人的情況下,想立刻提高水塘“蝦兵蟹將”的戰鬥力,得從裝備著手。

匪徒是晚上抵港,那麼最好是有夜戰裝備,找裝備科拿,想都別想。以他的軍事技術,要是能在電器街淘到零件,手搓一個紅點瞄準器,並不算太過困難。

因為,一次性的裝備,不考慮耐久,高精度和續航,只要核心元器件有貨,外觀配件糙一點就糙一點咯。

花小錢,辦大事,提高勝算要緊,美觀能當飯吃嗎?

閱讀設定
背景主題
字型大小
A-
18px
A+
夜間模式
首頁 書架 閱讀記錄 書籍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