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加州理工是度假,順便攻讀航空工程學的博士學位。天才這一點沒說錯,但我可不是普通的加州理工大學生。”“是啊,是呀。”亨利兩眼上吊,雙手託天,說:“那你會逢人就炫耀這些事情嗎?生怕別人不知道,看到別人一次就說一次嗎?”
“我當然不會做那種跟孔雀一樣,炫耀羽毛的事情。而且我要強調,我雖然姓史塔克,但從十二歲之後就沒有向家裡伸手要錢。包括學費在內,我都是靠自己的專利收入來支付的。”
“是啊,為什麼你覺得你不會做的事情,我就得天天掛在嘴上?史塔克少爺。”
不知道是不是亨利的語氣太過寒磣人,託尼的怒氣直接調了個方向,再次強調起自己道:“我都說了,叫我託尼。我跟另一個史塔克先生除了血緣外,沒有其他關係。”
“呵呵。”亨利左右看著大屋子,託尼身上至少五位數的服裝,還有桌上已經開始上甜點的法餐,忍不住懟道:
“您的天才腦袋該不會以為,只有一手接過父母遞來的鈔票,才算從家裡拿錢。除了繼承史塔克工業外,其他都算白手起家吧。這裡的一切,都是你靠自己得到的?”
託尼一滯,語氣變弱,說道:“有房子住,有衣服穿,有食物吃,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嘛。假如連這些我都要拒絕,那我不是太矯情了。”
“呵呵,是啊。”亨利不多說了。再說下去,倒像是批判人了。
“等一下!我都被你氣暈了。你剛剛說的那些,是真的嗎?那些外星人什麼的。”託尼像是驚醒一般,把話題拉回到亨利身上。
亨利大巴掌往自己的額頭一拍,說:“喔,天啊,託尼,你是真話假話分不清楚嗎。假如我說我一拳可以幹破維度界限,奔跑可以穿越世界。那你是信或不信?”
聽到亨利這匪夷所思的描述,託尼當然是不信。不過剛剛身體能擋子彈這點,倒是親眼確認過的。他想了想,說道:“所以說,當時其實你是有機會救下賈許·希爾頓的。對吧?”
“不,我沒有機會。”
打死也不可能承認能救。再說老子就是不想救,咋地。
“這怎麼可能,明明你不怕子彈,大可為那個胖子擋一槍。你該不會為了私人恩怨,所以漠視一個無辜的人被槍殺。”
亨利說道:“那個胖子是不是無辜,我不是法官,無從確定。而且我要救人的話,我得先跑過去。
“然後趕在槍手開槍之前,擋在那個面積比我大的胖子前面。你覺得最後出現的那組槍手,會因為我的行動而轉移注意,讓我有機會救人嗎?”
考慮到當時藏身的花壇,以及被槍手控制起來的人群,除非有超級速度,否則的確不可能救到任何人。
但是託尼不滿地說道:“可是你連嘗試都沒有嘗試。”
“明知道做不到的事情還要白費力氣,那是聖人的作為。我就是個有特殊能力的普通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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