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中色萬萬沒想到,區區一個七品知縣,竟如此硬氣。
一瞬間,不禁有些欽佩。
旋即,又想起高承弼呈上的諸多證據,惡感再生。
“好一個朝廷法度!”他露出鄙夷之色,發出譏諷,“敢問陳知縣,你為獨吞巨利,不惜妖言惑眾,禁商販糧。罔顧廣東百姓死活,罔顧遼東戰局。這,也合乎朝廷法度嗎?”
陳子履知道會有這一出,早就做好了準備。
“既然黃兵巡認為,卑職有假公肥私之嫌,卑職願接受彈劾,停職待參。”
“好一張利嘴。停職待參?沒那麼容易。左右,將這貪腐巨蠹拿下……”
“且慢!”
陳子履再度舉起手中賬冊,還有抄沒糧米的單據。
“卑職查實,高運良私販糧米,證據確鑿。僅樟竹村一倉,便偷逃商稅21萬6千餘文,折銀166兩9錢1分。按律,縣衙應查封贓物,並將高運良拿下,嚴查以往,追逃欠稅……”
“放肆!”
黃中色厲聲一喝:“你在教本官做事?”
“卑職不敢。可若黃兵巡徇私放任,致使贓物遺失,嫌犯逃脫,卑職定要上書彈劾。”
“你……你好大膽!”
黃中色就快氣炸了。
要知道,大明朝的舉人鄉賢們,膽子一向很大。
拖欠田賦、隱匿逃人、侵佔官田,乃至欺行霸市,包娼庇賭……只有想不到,沒有他們不敢做的。
這些當然不合法度。
可舉人距離進士,畢竟只有一步之遙,與州縣官算半個同僚。
誰知道哪一科,忽然中了式,然後官運亨通,成為頂頭上司。
所以,州縣官對鄉賢一向禮遇有加,以平輩論交,不鬧得天怒人怨,一般不會嚴懲。亦或同流合汙,一起撈錢。
無論在哪個省,哪個府,哪個州縣,都是一樣的。
這就叫和光同塵。
偷逃商稅不禍害百姓,已經是罪名較輕,民怨較小的一種了。
166兩9錢1分,才多大點事?沒有私仇,不可能罰沒贓物,還抓起來嚴審追繳。
換他來當知縣,頂多私下訓斥一番,罰個兩三倍罰銀,就差不多了。
黃中色趕來的路上,就認定陳子履調兵砸場子,是為了打擊報復。
他萬萬沒想到,對方眼看要下獄了,還想著這事,自然萬分惱怒。
然而再深究一層,又發覺這事不能馬虎。
習以為常是一回事,犯不犯法,又是一回事。總不能說偷逃商稅習以為常,就不犯法吧。
若陳子履真上綱上線,把事情捅到上面去,就變成道員與知縣互相彈劾,鬧笑話了。
因為清軍入寇,皇帝的心情一直很差,得知廣西發生這等破事,搞不好兩個人一起擼了。
皇帝那性子,誰說得準呢?
黃中色思來想去,不禁心生煩躁,於是大手一揮:“連帶高員外,一起押回縣衙。留一隊兵在這看著,一粒米也不許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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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縣衙,黃中色沒有絲毫客氣,將陳子履、孫二弟、賈輝,一起扔進了縣獄。
孫二弟愁眉苦臉,唉聲嘆氣。
因為他拖住劉靖之的時候,曾被嚴正警告過,這事關於廣府民生,關於遼東大局,大到通天。
若不及早規勸家主,必定一地雞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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