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典當行常用的老木託,其上是三個大銀錠,從大小上看,每個銀錠約莫十兩重。
其中一錠剪了口子,似乎剛剛驗過真偽。
木託上還有一張票據,想來,應該是當票存根。
錢掌櫃繼續稟報:“這就是贓物。外銀內鉛,二真八假。望老爺為小號做主,懲治騙當無賴。小號願將追回的15貫當金,全部捐給縣衙支用。”
話音方落,他身邊的被告謝永福卻冷笑起來。
“錢掌櫃,這三錠假銀可不是我,你莫要栽贓誣陷。”
謝永福駁斥了一句,然後轉向堂上:“錢掌櫃身為當鋪東家,卻反誣寶主,實乃卑鄙小人。望縣老爺做主,懲治這等無良奸商。”
陳子履聽完一番對答,頓時精神大振。
若謝永福是騙子,那三個假銀錠就是贓物,按例要沒收。
二真八假,刨去內鉛不算,最少值6兩銀子。再加上15貫銅錢當金,合起來就是21兩,很不少了。
反之,如果謝永福是冤枉的,錢掌櫃誣陷寶主,罪名就更大了。
永昌當鋪不想關門歇業,最少要掏一百兩銀子出來贖罪。
無論哪邊贏,衙門都能罰錢,上哪裡去找這樣的好買賣?
修繕河堤需要的十幾萬兩,衙門是斷然籌不到的。可賑濟災民的花費,卻沒那麼多。
一百兩銀子的糧食,夠支撐好幾天了……
陳子履定定神,重新細看一遍訴狀。
上面原告寫著,今天早上謝永福以急用銅錢為藉口,拿外銀內鉛的三個假銀錠,到永昌當鋪典當,當了十幾貫銅錢。
錢掌櫃發覺有假,立即追到街口,將謝永福擒獲。
訴狀還特地寫明,被告以假銀子詐騙,敗壞典當風氣,罪大惡極。
出於公憤,他寧願將當金當物充公,也要懲治被告。
陳子履想了一下,向謝永福問道:“你如何證明,這不是你典當之銀錠?”
“回縣老爺的話,當票上寫得清清楚楚,草民典當紋銀三十兩。這三錠假銀卻不止三十兩,大人一稱便知。”
說著,謝永福又從懷中拿出一封信,繼續道:“草民典當的銀子,是家兄在外做生意的積蓄,託人寄回來的。正好三十兩,有家書為證。”
“哦?拿上來給本官過目。”
陳子履一面吩咐皂隸去拿戥子秤,一面接過當票和家書細看。
很快發現,這個案子很有意思。
家書上寫得很清楚,其兄託人送三個銀錠回老家,共計30兩整。
為防帶信人中途調包,或者磨削,還特地叮囑弟弟謝永福,收到銀錠之後,務必稱重核驗。
錢掌櫃在當票上也寫得明白,當物30兩整,還蓋了永昌當鋪的鋪印。
兩份證據都是白紙黑字,清清楚楚,沒有篡改的痕跡。
謝永福的辯詞很有道理,如果三錠假銀不是30兩整,就不是他當的。
以此推之,原告就變成了誣告,按律應同罪反座。
這時,皂隸趙二也提著戥子,將銀錠重量大聲唱了出來。
“三個假銀錠,重33兩6錢7分。”
謝永福得意洋洋道:“多了3兩6錢7分,可見這不是草民典當的銀子。此等黑店,草民也不敢繼續當了。求縣老爺為草民做主,責成當鋪把30兩銀子還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