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四就是當日招待陳子履的店小二,他比東家、掌櫃更沉不住氣,一到公堂,便求饒起來。
連說自己有眼不識泰山,不該得罪縣太爺,請縣太爺饒命。
“冒犯本縣不算什麼。可若在公堂作偽證,攤上合謀拐賣民女之罪,你的麻煩就大了。”
“縣太爺饒命,小的一向安分守己,絕不敢作偽證,更不敢拐賣民女呀。”
“你在醉仙樓跑堂幾年了?”
“回堂尊的話,三年又三個月。”
陳子履開啟那冊賬簿,唸了起來:“好,那你聽清楚了,若有人在醉仙樓吃酒,點了一碟糟鵝掌鴨信,一盅荷花蓮葉羹,一例火腿鮮筍湯……外加兩壇佛山玉冰燒,一共該付多少錢。”
他流水般報上十幾種菜名,都是醉仙樓的拿手菜,聽起來全是珍饈佳餚。
堂外老百姓聽得耳花繚亂,應接不暇。
別說算清該付多少錢了,就是讓他們複述一遍,亦未必說得清楚。
賴四卻練得熟了,張口便道:“回老爺的話,是一兩四錢八分。”
“熟客抹不抹零?”
“若是熟客,便只收一兩四錢。”
“方才那一席,若再上一罈普通三花,怎麼算?”
“回大人的話,應再另加一錢二分。剛好不用抹零,整整一兩六錢。”
陳子履非常滿意,再次轉向宋毅,問道:“四月二十三,醉仙樓天字一號雅廂,點了一兩四錢八分的酒菜,卻結了一兩六錢的賬。宋典史精通刑名,不妨猜上一猜,這是什麼緣故。”
宋毅愣在當場。
昨日陳子履查封醉仙樓,一回到縣衙,便讓所有書辦放下活計,倒查一年的賬。
幾乎所有人都以為,目的只是證實,醉仙樓沒賣過三十年陳釀。
宋毅反覆推敲,都覺得這條線索沒什麼用。
正如他之前所說,扣上一個“賤酒高賣”的帽子,就遮掩過去了。
賤酒高賣不算重罪,罰點銀子的事,大不了砸了醉仙樓的招牌。
莫東家和吳掌櫃可以背這個黑鍋,也背得住。
哪知大動干戈查賬,只是明修暗道,暗度陳倉之計。
實則,陳子履只需要賬簿的那一冊,那一頁,就足夠了……
就在這時,堂外一聲怒吼,一個人影從人群中擠過,重重跪倒在地。
那人影正是林傑。
林傑先是感恩地磕了一個頭,然後大聲道:“天字一號雅廂之東主,便是指使丁永奎設局,掠賣吾妹之首惡。請青天大老爺做主,嚴查嚴辦。”
隨著訊息傳開,來衙門觀審的百姓,是越來越多。
此時,儀門內聚集了一百五六十人,好不熱鬧。方便旁觀審案的大堂門口,更是擠得水洩不通。
隨著林傑的一聲大喝,大家終於回過味來。
多付一錢二分,就是多買了一罈普通三花酒嘛。
若能證實丁永奎那廝,當日就在天字一號雅廂吃席,那東主肯定知情。
說不準,就是東主指使丁永奎去設局的。
否則,誰會買這種冤大頭的單。
陳子履正是此意,向賴四再次問道:“本縣聽說,天字一號雅廂風景很好,例由某個闊少長包,旁人都不能坐。你告訴大家,那個闊少姓甚名誰。”
賴四張大了嘴巴,久久說不出一個字來。
“是高府的高承弼!丁永奎就是那廝的跟班。”
人群中不知誰吼了一句,頓時滿堂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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