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為供詞之不利,也為對方手段之卑鄙。
在他看來,陳子履非但揪著深究細處,還反覆煽動民情,誘導刁民往高家想。
案子才審到一半,高承弼已成黃泥掉褲襠,不是屎,也是屎了。
如此一點情面都不留,哪裡是公事公辦,分明是直奔高家而來。
既然你死我活,還斡旋個什麼,一拍兩散算了。
高運良冷冷道:“丁永奎還未認罪,陳知縣便奪我家奴婢,未免太草率了。”
說著,向劉靖之拱手道:“陳知縣初次為官,資歷尚淺,恐不適宜審理此案。請劉夫子轉告府臺,此案事關老朽聲譽,懇請移交府衙,由府臺大人親自審辦。”
此話一出,花廳內頓時劍拔弩張,充滿了火藥味。
陳子履聽到這裡,心中也是暗呼糟糕。
這兩天,他一直提防黃中色在卷宗裡找茬,於是將精力放在夯實證據,發動民情上。
想著,自己有孫承宗、袁可立的威名傍身,黃中色必然有所顧忌。
只要自己這個主審官不倒臺,這案子就穩得住。哪怕黃中色親自來貴縣過問,亦不能頂著民憤,強行顛倒黑白。
沒想到,高家還有一招釜底抽薪。
按大明慣例,命案既可以在縣衙審理,也可以移交府衙處置,甚至上遞到按察司。
知縣們怕擔干係,常常會找理由不審,推給府衙去審。案子涉及生員,也是理由之一。
高運良身為舉人,榮辱事關名教體統,以新知縣資歷不足為名,提請府衙審理,是說得過去的。
所以,府衙接過案子,既合情理又合法度。
一道公文下來,縣衙這邊便沒有推搪的理由,卷宗、人證、物證全都要移交過去。
偏偏這樁案子複雜,必須使出各種手段,慢慢審,細細問,才有可能水落石出。
知府都不用太露痕跡,隨便糊弄兩下,就無疾而終了。
劉靖之轉過頭問道:“順虎兄,你說呢?”
“這個……”
還沒等陳子履想好怎麼回應,花廳外傳來一陣腳步聲。
甘宗耀的聲音隨之響起:“回稟堂尊,那邊不肯交人。該如何處置,請堂尊示下。”
陳子履頓時火冒三丈。
捕頭拿著衙門牌票去接人,高家竟敢不放,這是反了天了。
陳子履盯著高運良,沉聲問道:“高舉人,這是什麼道理?”
“方才老朽已經說了,陳知縣初次為官,不免有失魯莽。”
高運良深知紅契之存廢,是本案的關鍵之一。只要放了林舒,便是承認高家奴僕打人無理。
先不說死者的死因如何,第一場就先輸了氣勢。
於是絲毫不肯退讓。
“丁永奎還未認罪,陳知縣便強行廢除紅契,不合法度。如今老朽已提請府衙移辦,若府臺仍如此判,高家自然放人。”
“哼哼,好啊!”
陳子履再也忍不住心中怒氣,走到花廳門口,厲聲喝道:
“本縣的牌票,莫非是廢紙嗎?甘捕頭,你現在便點齊三班衙役,重新去接人。阻差辦公者,一併拿下。”